財政支持科技自主創新研究論文

摘要:近年來,隨着財政投入的增加,科技成果、隊伍建設和企業能力有了較大幅度提高,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從財政政策方面看,必須要建立和完善財政科技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完善財政支持自主創新的預算管理模式和制度規範,明確財政直接資助自主創新的主體與重點領域,正確把握稅收激勵自主創新的方向和方式,建立健全財政科技投入的績效考覈評價機制,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財政支持科技自主創新研究論文

關鍵詞:財政支持;科技自主;創新研究

財政部門是推動自主創新的重要主體。隨着財政部門的科技投入不斷加大,科技成果明顯增加,企業的競爭力得到較大幅度提升,但也存在不少問題,與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本文主要以山東省爲例,從深化財政政策改革等方面探討如何採取有力措施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當前山東省財政支持科技自主創新存在的主要問題

1.財政對支持自主創新的投入不足

雖然近年來山東省財政科技投入的絕對量在逐年增長,但與全省科技發展的資金需求相比,投入仍顯不足。2006年,山東地方財政科技撥款佔地方財政支出的比重爲2.24%,與全國平均水平2.22%基本持平,比上海、北京、浙江、廣東等地的4%、5%以上的財政科技撥款比例差距很大;撥款額爲41.1億元,比廣東、上海、浙江、北京、江蘇分別少63億元、53.8億元、21.8億元、19.4億元和13.3億元。受此影響,2006年,山東省全社會R&D經費佔GDP的比重僅爲1.06%,而全國平均水平爲1.42%,排名全國第11位,遠遠落後於北京、上海、陝西、江蘇的5.50%、2.50%、2.24%和1.60%。科技投入能力的不足,是長期困擾山東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制約性因素。

2.基礎研究經費佔財政科技投入比重偏低

加強基礎研究特別是應用基礎研究,可以爲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提供戰略性、基礎性、前瞻性的知識儲備和科技支撐,是提高山東省自主創新水平的重要方面。從山東省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內部支出中的經常費支出構成看,2005年基礎研究經費只有3.27億元,佔經常費支出的比重僅爲1.71%,基礎研究經費在R&D投入中所佔的比重明顯偏低。研究與發展機構是政府資金的主要獲得者與使用者,基礎研究經費在R&D投入中所佔的比重低也就意味着山東省財政科技投入的大部分投到了應用研究和實驗發展活動上。由於基礎性科學研究成果具有公共產品的特性,基礎研究經費顯然應主要來源於政府的財政投入。山東省財政科技投入中基礎研究經費比重偏低的狀況,不利於提高山東省的自主創新能力特別是原始創新能力。優化山東省財政科技投入結構,適當提高基礎研究經費所佔比重,是一個需要儘快解決的問題。

3.財政科技經費管理體制不完善

山東省財政科技經費按項目類別分散掌握在不同政府部門手中,科技三項費用屬科技部門,科學事業費屬財政部門,科技基建費屬發改委。即使在一個部門內,科技經費的分配和項目審批權也分散在不同的處(科)室。這種經費管理體制,人爲地分割了科技研發過程中各環節間的'有機聯繫,而且不利於財政科技經費的合理使用和高效配置。由於各部門自成體系,各部門之間的科技開發計劃難免有重複,從而導致科技資源重複配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財政資金的浪費;同時,經費多頭管理,使財政支持的項目過於分散,每個項目只能得到小額資助,難以集中有限的財政資金,使之發揮最大的效益,特別是不利於一些跨學科、跨行業大型研究開發項目的開展。

4.稅收政策存在缺陷

一是針對科技自主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主要以暫行條例、意見、通知、補充說明等形式表現,缺乏系統性、規範性、嚴肅性和穩定性。二是現行稅收優惠側重對新技術成果應用的優惠,缺少針對具體科技開發活動及項目的優惠。具體來說,現行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針對科研成果、科技應用單位,而不是針對具體的科技開發活動或項目。這種把科技稅收優惠對象定位於應用而非研發的格局,不利於激勵科技自主創新。三是稅收優惠方式單一。稅收優惠方式侷限於稅率優惠和稅額的定額減免,對國際通行的側重稅基、加速折舊、加大費用列支、投資抵免、延期納稅、虧損結轉和提取投資風險準備金等措施重視不夠,很少應用。

二、提升科技自主創新能力的財政政策建議

1.增加財政直接投資與補貼額度

財政資金支持是企業創新資金來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有關研究表明,在經濟飛速發展時期,政府投入對全社會R&D投入強度起着重要的帶動和引導作用。當前,加大政府在R&D經費中的份額,以財政科技投入帶動全社會R&D投入,將有利於改變R&D投入水平偏低的狀況。綜觀各國情況,財政的資金支持一般佔創新資金總額的10%左右。隨着政府財力的增加,政府需要加大對整個科技研究與開發的財政投入。政府的財政的直接投資,可以爲自主創新提供物質支撐和資金儲備,引導產業自主創新的方向,刺激企業自主創新經費的增長。

2.調整稅收優惠政策

明確稅收優惠作用點,提高政策效力。要把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基礎研究和科技成果轉化上,要在政策適用主體上明確其地位,對高技術企業的基礎研究和成果轉化、向各類基礎研究進行風險投資的投資法人或自然人以及發展節能環保技術和產業的企業給予激勵性的稅收優惠。對自主研發的各項開支加大稅收抵扣,如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五年內結轉抵扣;對企業購買創新所需的儀器設備按照其價值的一定比例進行稅前抵扣等。對高科技企業經嚴格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一定年限內免徵所得稅,之後按照特定的優惠稅率徵收所得稅;對自主研發的產品以及某些高新技術產品單列稅收抵免政策;對企業技術中心進口技術開發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承擔重點研發項目的企業進口關鍵設備和零部件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企業化轉制的科研機構免徵企業所得稅。允許企業加速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擴大加速折舊範圍。實行設備清單管理,替代現行的逐級審批,從而增強企業設備加速折舊的可行性。

3.完善政府採購制度

要逐步增加政府採購額度,有效拉動技術創新發展,爲技術創新產品主動創造需求市場。要確定自主創新政府採購的重點領域與行業,挑選出具有發展前景、對增強綜合實力有重大影響的項目予以支持,增大創新成果採購份額,深化政府採購激勵效果。不斷完善自主創新產品的認定標準、評價體系,制定《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進行

公告,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用財政性資金進行採購的,必須優先購買列入目錄的產品。建立激勵自主創新的政府首購和訂購制度。省內企業或科研機構生產或開發的試製品和首次投向市場的產品,且符合經濟發展要求和先進技術發展方向、具有較大市場潛力並需要重點扶持的,經認定,政府進行首購,由採購人直接購買或政府出資購買,使企業克服商業銷售風險。政府對於需要研究開發的重大創新產品或技術,通過政府採購招標方式,面向全社會選擇研究開發機構,使企業根據政府需求,進行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高新技術產品。要發揮財政、審計與監察部門的監督作用,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對採購人採購自主創新產品情況開展經常性檢查或專項檢查,督促採購人自覺採用自主創新和高新技術產品。

4.完善財政支持自主創新的預算管理模式和制度規範

財政科技自主創新投入的資金管理要按照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相對分離的要求,在公共財政框架內實施改革。一是要按照早編細編預算、實行綜合預算、編制部門預算、硬化預算約束的要求,嚴格預算管理與執行。實行部門預算,將所有的收支項目都編進科技預算,有效增強科技創新投入資金的透明性。二是要實行國庫單一賬戶管理制度,加強財政性科技資金的收支管理。科技部門的所有政府性資金全部直接繳入國庫賬戶,科技支出在實際使用時從國庫賬戶直接劃入商品和勞務提供者的賬戶,以解決目前科技單位在銀行開戶過多而造成的資金分散和監督不力等問題。三是要在科技經費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發展完善必要的公示制度和公共監督機制,在資金運用的全過程施以預算監督、內外審計監督和外部公共監督,通過公開性與透明度的提高,促進科技投入資金的合理統籌、節約使用。

5.建立健全財政科技投入的績效考覈評價機制

建立健全科技投入的績效考覈評價機制是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提高科技投入效益的內在要求和重要手段。首先,要確定科學的評價方法和指標體系。根據不同性質的評價對象和科技活動的不同階段,確定相應的評價方法,對現階段客觀上無法量化描述的某些基礎科研活動投入,側重採用公共選擇排序法。其次對於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基礎設施投入應分類進行支出績效評價。評價政府基礎研究支出績效應把視角放在中、長期社會效益上。評價應用研究投入績效必須緊密跟蹤當期科技發展態勢和經濟發展戰略以及公共政策的變動,評價視角的選擇要與近中期各重大宏觀政策相對應,評價指標的調整要與產業政策、就業政策、科技政策等的階段性重點相呼應,同時還要注重測評研究項目的中長期經濟回報率。評價科研基礎設施支出必須與營利性基礎設施項目評價區別開來,評價重點應放在項目對共性技術、關鍵技術、科學發現等的創新以及各類科技投入主體基本科技活動順利展開的貢獻上,同時也要重點衡量項目自身的先進程度和有無對比效應。

6.支持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科技人才培養、激勵與引進

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人才是根本。財政政策的制定必須進一步體現人才意識,着眼於科技人才隊伍規模、質量、結構的調整和提升。要採取適當的財政政策,支持深化科技幹部人事制度和科技人才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機制、政策體系和信息服務體系,營造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良好環境。要撥出專項經費,按照項目、基地、人才一體化的模式,培養、發現和引進一批一流科學家和學術帶頭人,形成一批優秀創新人才羣體和創新團隊。要採取適當的財政政策,爲創新型人才提供服務。要採取有效的財政政策,建立有利於激勵自主創新的人才評價和獎勵制度,構建符合科技人才規律的多元化考覈和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