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體育遊戲對幼兒多元智能發展的影響及實施策略的論文

一、引言

在人的整個身心發展階段,幼兒期作爲非常關鍵的時期。幼兒指的是年齡在三歲至六歲間的兒童,就其身體發展特點而言,他們正處於生命起步、開始發展的階段,身體器官及機能尚未發育完全,作爲生長髮育最爲旺盛的時期,也是建立物質基礎的關鍵時期,實現幼兒的身體健康發展及開發智能作爲此時的首要任務。體育遊戲作爲幼兒園體育教育中最基本的組織形式,可有效促進其身體及智力發展,同時對幼兒的情感及自我概念發展具有重要價值,是實現幼兒身心健康發展的重要途徑。然而,目前有很多幼兒園教師在組織體育遊戲時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例如對目標不夠清楚;不能遵循幼兒身心特點;不能根據幼兒的實際狀況及時調整教育行爲;不重視對體育資源的開發與利用等等,所以,進一步加強幼兒園體育遊戲的設計與組織等方面的研究非常有必要。通過對多元智能的研究發現:智能是以組合的方式來表現,同時發現幼兒的智能結構至少包括兩種較強的智能組合。充分利用幼兒的強項智能,發揮其主體作用,並促進其弱項智能的共同發展。本研究將多元智能理論作爲指導,以體育遊戲爲手段,探討幼兒進行後繼學習和終身發展爲理念,設計出科學合理的`幼兒體育遊戲,從而爲實現幼兒的身心健康全面發展做出努力嘗試。

二、認識多元智能理論

1.內涵:多元智能理論(簡稱MI理論),作爲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風靡世界的國際教育理念。最初由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及教育學家加德納博士,於1983年在《智力的結構》中首先提出。加德納認爲:智力作爲一種在社會及文化環境的價值標準之下,個體爲了解決所遇到的難題或創造某種產品所需的能力。每一項智能在人類認識及改造世界的過程中均發揮出巨大作用,具有同等重要性。

2.構成:加德納提出八大智能,具體如下:

2.1語言智能(Linguistic intelligence):指的是靈活運用語言進行表達、溝通、交流及文案書寫等方面的能力。就職業而言,作家、演說家及主持人等均可以表現出高度的語言文字智能。

2.2邏輯數學智能(Logical-mathematical intelligence):指的是通過計算、量化及相關假設,進行數學運算及邏輯推理能力。數學家、會計師、偵探及科學家等均顯現出超強的邏輯數學能力。

2.3視覺空間智能(Visual-spatial intelligence):指的是可以採用三維空間的方式準確感知空間圖像及辨別空間方向的能力。航海家、飛行員及畫家均能表現促較強的視覺空間智能。

2.4身體運動智能(Bodily-kinesthetic intelligence):指的是可以靈活操控物體及自如控制肢體動作的能力。運動員、舞蹈家、演奏家和手藝人等此方面的能力非常突顯。

2.5音樂智能(musical intelligence):指的是可敏銳地感知音調、音色及節奏的能力。演唱家、作曲家及調音師等均具有該方面的能力。

2.6人際關係智能(interpersonal intelligence):指的是能夠了解他人性格、愛好並與之交往的能力。優秀的教師、成功的管理者就是最好的例子。

2.7自我認知智能(intrapersonal intelligence):指的是自我認識、體驗及自我控制的能力。哲學家、心理學家等是擁有高度自我認識智能的典範。

2.8自然觀察智能(naturalist intelligence):指的是可利用自身感官能力來觀察自然界的各種形態,並對事物實施分類,洞察人造系統的能力,如獵人、植物學家何動物學家等均具有較強的自然觀察智能。

三、幼兒園體育遊戲組織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分析

1.遊戲模式過於程式化:目前的幼兒園體育遊戲依然沿用傳統“三部曲”體育教學方法,即將體育遊戲劃分爲準備部分、基本部分和結束部分。該模式雖然具有系統性及完整性等特點,但是對於幼兒來說,其注意力難以高度集中,同時對規則的理解與認知還相對有限,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2.對幼兒的差異性缺乏必要的關注:幼兒正值快速生長期,年齡相差幾個月在身體及心理方面均會發生巨大變化,同時會因不同的家庭環境、教育背景等而產生較大的個體差異性。而幼兒園教師在設計、組織幼兒體育遊戲時過於注重遊戲的可行性,卻忽視幼兒在遊戲過程中的差異性,致使幼兒發展不夠均衡。

3.不注重多元智能的培養:幼兒園教師對體育遊戲的教育價值缺乏科學全面的認識,對體育遊戲的應用評價過於片面,注重發展幼兒的語言能力、交際能力、生活習慣和個性發展等等,卻忽視了對其視覺空間智能、自然觀察智能及自省智能等同樣重要智能的開發。

四、促進幼兒多元智能發展的體育遊戲的實施策略

1.設定明確且易於調整的目標:幼兒體育遊戲的目標對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具有預先設定及規範的作用,同時也是衡量體育成效的評價尺度,所以,在幼兒體育遊戲的實施實踐中,需根據幼兒的身體機能狀況及幼兒創造性發揮的程度,及時調整所設定的遊戲目標,從而促使體育遊戲適合幼兒發展的實際需要。

2.進一步豐富遊戲的內容與形式:由於幼兒天性好動、喜歡模仿,若僅採取呆板的遊戲形式,很難激發出幼兒參與的熱情。所以,在創編及組織體育遊戲的過程中,要認真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特點,注重遊戲情節的構思,促使體育遊戲的情節不僅可以滿足身體鍛鍊需求,同時符合幼兒興趣及認知背景,從而爲其留下豐富的想像及創造空間。

3.重視探究結果的反饋與刺激:體育遊戲的過程中需充分滿足幼兒的創造能力,展示出幼兒所探究出來的結果,作爲教師則要及時給予肯定的評價,也就是需將結果納入到遊戲之中進行認真講解和分析。具體操作爲:先要認可幼兒的探究結果,教師再參與遊戲過程,並從理論中指出不足。幼兒在活動過程中若能說出遊戲的新玩法,即便不切實際,教師也需予以表揚,點評幼兒的不足方面時需要充分的理由,待幼兒改正後,再次點評,同時多留意幼兒進步的地方。綜上所述:在幼兒體育遊戲的過程中,教師需在尊重幼兒的前提下,扮演觀察者、合作者及引導者的角色,鼓勵幼兒運用經驗,尋求新的遊戲方法,促進幼兒智力因素及非智力因素的共同進步,最終實現幼兒多元智能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