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模式選擇論文

國家財政支農政策資金主要指政府各級對農業、農村、農民資金上的直接投入或用於支援發展農業生產和財政支出過程中對涉農部門的資金投入。其中,用於支援農村發展生產的資金包括:小型農田水利與水土保持、農村畜禽與草場保護、農村水產養殖、農村林木保護與造林等方面的補助,用來全方位支持農村發展生產。另外,還有欠發達農村地區支援費、農林水利氣象等部門事業費、農業基本建設支出、農業科技研究經費、社會福利扶貧救濟費、政策性補貼費等方方面面的支出,是國家財政支持“三農”的主要手段。

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模式選擇論文

一、中國現行財政支農資金基本情況

1.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模式現狀

我國現行財政支農資金的管理模式現狀:以中央、省級投入爲主,市縣鄉投入爲輔,由中央統一下放支農政策,中央和地方分級負責承擔支農責任,有關財政部門負責覈撥支農資金,涉農部門對支農項目進行組織和管理,事權責任由各級進行分擔。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傳統意義上的財政支農政策內容主要包含:支援農業生產支出和農林水利氣象部門的事業費、農業科技、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村扶貧救濟費等。自1980年起,往後長達二十多年內,支援農業生產支出和農林水利氣象部門事業費一直屬於我國政府支農政策的重點,居於首位並達到了68.28%,持續的時間過長就會導致財政支農政策投入不均衡,在這種長期模式和思想觀念的影響下,對今後所提出的一系列創新型管理模式、改革財政支農政策、改變財政支出方向等新形勢下的支農舉措其實都是一種無形的阻礙。

2.當前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模式運行中存在的弊端

(1)資金投入結構不合理。由於新的觀念沒有及時更新,又受陳舊觀念的影響較爲持久,政府往往將資金投入的重點集中在大中型基礎設施建設,從而忽略了小微型基礎設施建設對農民和農村發展具有的直接影響,形成基層受到的優惠政策較少、農民沒有切實受惠的局面。此外,農業科技也是推動現代化農業生產力發展中的重要力量和關鍵因素,但如今的政策在這方面的投入量仍然不足,所以還需要關注農業科技和研究方面資金的投入是否到位。

(2)重撥輕管,資金使用效率偏低。當前,由於支農項目繁雜難管,許多項目交給了當地鄉鎮政府和一些事業單位負責,但因爲許多部門多頭管理、職能交叉、職責未明確,往往導致在項目建設中,只重視資金投入,輕視管理活動和逃避責任等現象的發生,致使許多撥付款的使用效率不高,甚至還會出現重複投資造成資金浪費的情況。

(3)財政資金支農下達撥付滯後。由於我國政府層級和涉農管理部門較多,財政支農有關資金撥付和下達的程序較爲繁瑣。所以在程序多、權責模糊的情況下,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很難形成合力,投資政策運行過程中的損耗較大。除資金傳輸以外,項目的申報、審批和監督都需要花費較大的人力、財力、物力,項目的執行也需要通過各級政府的層層審覈,這樣既降低了財政支農效率錯過了最佳時間,又增加了運行成本。所以在這樣低效的工作模式下,容易造成資金撥付延遲或滯留,使得許多資金沒能夠及時發揮它應有的最大效果。

(4)資金髮放公開透明度不高,農業投資監督制衡機制不健全。由於資金撥付的順序是由上向下,發放公開透明度不高,規範信息公開工作不到位,支農資金追蹤監管反饋差和支農項目的審批、檢查、驗收權掌握在主要相關部門手中等原因的影響,使得農民羣衆很難進行民主監督,所以涉農專項補助資金被隨意侵佔、挪用、截留、滯留等情況難以避免,導致涉農專項資金流失嚴重。

二、中國現代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模式的最佳選擇

1.提高財政支農資金配置效率

在財政支農資金配置中,效率集中體現了所有涉農項目的發展,同時也決定了國家政策的實施與落實效果。所以要按照公共財政體制要求,對現有財政支農專項資金進行歸納與整合,將資金的投放集中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並在調整農業專項資金中,本着事權與財權一致的原則,適當的劃分財政部門資金管理的職權範圍,這樣有助於提高財政支農資金配置效益。

2.優化支農財政資金支出結構,推進支農財政資金整合

財政支農資金整合主要是指將分散建設轉爲集中建設,目的在於通過資金的整合,形成合力、發揮優勢互補、推進社會主義全面建設新農村的進程,同樣是財政資金管理模式中的重要改革之一,在中國一些欠發達的廣大農村地區,資金和技術尤爲匱乏,這些地區的資金結構優化和整合就顯得更加重要。所以,除了直接補貼和救濟、扶貧、救災的支農資金之外其餘的都需要進行整合。整合財政支農資金還要以使用效益最大化作爲終極目標,並同時需要考慮一些綜合性的因素,如資金投入的總特點和當前農業發展的現狀等,才能減少資金運行過程中“耗損”,從而不斷地對財政支農資金投向進行規範,科學合理地配置公共財政資源。

3.完善涉農資金管理制度,建立長期有效監管機制

項目的資金管理和組織實施權與考覈驗收權要明確地區分開來,從而避免出現既擔任“裁判員”又做“運動員”的現象,導致項目建設出現混亂的情況發生。在項目建設完成後,政府應儘可能地將財政資金在集中結算後,通過支付系統撥付的方式,直接到達貨物、工程、勞務供應商的手中或兌現到農民個人,而不是人爲的.動用財政支農資金直接付給項目建設單位。通過資金管理具體化實現財政涉農補助資金的嚴格把關,努力做到支農資金的公開透明、科學規範。利用長期有效監督手段可以避免管理過程中存在的缺陷,原因在於支農資金被擠佔、挪用、截留等現象出現大多是現行監管機制存在漏洞,所以要強化資金管理,加強長期規範監管,研究制定5-10年不變的全國財政支農總體框架,並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務求取得實效。例如:在基層,凡是惠及農村、農民支農的專項資金,一律應公示在村務公開欄中,有關負責部門不僅要開展經常性自查活動和自覺接受審計、監察、紀檢部門的審計和監督,還要逐步在網絡上擴大公開政府在支農資金使用、配置方面的明細內容,供農民羣衆進行民主監督工作,以此打造一支高效廉潔的基層財政支農隊伍。

三、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模式創新的政策建議

1.管理機制創新:建立支農資金責任追究制度

責任追究制度應該在任何涉農資金管理活動中建立,從明確資金管理行政部門和主管項目部門各自職責,理清、完善雙方的約束、稽查機制,到規範撥款程序,並將每一項目的責任和權利落實到個人。不僅如此,主管項目的各個部門還要對項目的審查和驗收已完工的項目實行公示制度。如若存在違紀行爲,直接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只有這樣,堅持建與管並重,才能確保信得過,靠得住,工程建得成,建得好。

2.資金使用機制創新:實行投入方式多樣化

同美國爲首的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服務業務、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和農業保險出現遲、規模小、發展慢。爲加強規劃引導,創新資金使用機制,政府可採用民辦公助、投資參股、以獎代補、政府貼息、先建後補等有償與無償相結合的投入方式,來不斷提高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益。並大力支持農業部門改革創新和提升涉農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彌補農村政策性金融投入與風險補償機制的“缺位”現象,充分發揮財政支農資金“四兩撥千斤”的帶動作用和導向功能。管理機制和涉農資金使用機制的創新要本着上級扶持政策不改變和項目單位資金管理權限、資金安排渠道、資金監督方式不變的基本原則,並時刻以效益爲上。相信通過大膽地創新,合理地改革就能夠爲財政支農政策注入新的活力。總之,加強和創新支農資金的管理工作,關係到我國農村事業的健康發展,也與我國的根本民生問題緊密相關。如今的支農工作亟需通過提高資金配置效率,優化資金支出結構,推進資金整合,夯實管理基礎,強化政府自身建設,創新支農機制等一系列管理方式來切實發揮正符財政支農資金的最大效用,並不斷朝着做大做強農業產業、發展農村、農民增收致富和建設幸福生活家園的大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