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具介紹信的相關規定的內容

爲進一步拓展市場,規範業務操作,經研究,現就開具介紹信的相關事項規定如下:

開具介紹信的相關規定的內容

一、開具工程施工、項目開發及勞務承包方面介紹信,應自覺交齊相關費用,具體是:建築承包:600元,開發:1000元,另交保證金2萬元,並附送相關資料。

二、介紹信的有效期限:達州市:十天;達州市以外,四川省內:二十天;四川省外:三十天。

三、公司員工介紹朋友開具介紹信,原則上應由朋友本人到場開具,若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可由公司員工爲其代開介紹信,併爲其朋友墊付相關費用;若不墊付,由財務部從代開介紹信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四、本規定從二〇一四年五月三日起實行,敬請各位朋友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