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稈禁燒禁拋的承諾書

我們一定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的號召,自覺按照《關於農作物秸稈禁燒禁拋和綜合利用的通告》的要求,堅決做到:

秸稈禁燒禁拋的承諾書

1.不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不將農作物秸稈棄置河道或溝渠;如若發現焚燒自願受罰500元,致使大面積焚燒則受罰上不封頂。如拒不執行處罰的,則從涉農補貼裏直接扣除。凡秸稈全量還田的,經驗收合格則享受每畝獎補20元;凡將秸稈集中堆放的,則按每畝15元享受獎補。

2.科學利用秸稈,及時清運自家麥秸、及時翻耕滅茬、及時上水或播種,保證自家農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污一條河,不損一棵樹,爭當遵紀守法的楷模。

3.認真做好家人、親戚、左鄰右舍的說服教育工作,共同遵守相關規定,真正實現秸稈全面禁燒和綜合利用,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打造美好家園獻出自己一份力量。

4.帶頭使用裝有切碎裝置的收割機械,在鎮確定的秸稈全量還田區域內,未安裝切碎裝置的收割機不下田收割。

由於焚燒亂拋農作物秸稈會嚴重污染環境,並存在火災隱患等負面影響,政府三令五申禁燒禁拋農作物秸稈,承諾人知道焚燒亂拋農作物秸稈的危害。現鄭重承諾,本人夏季絕不焚燒亂拋農作物秸稈,如有違反,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承諾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