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買賣合同 篇1
賣方: 買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現住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買賣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達成賣方向買方出售自有的車輛牌號爲 小汽車壹輛(具體描述見合同第一條)的意向,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轉讓車輛基本情況
車主: 車輛登記地址:
車輛牌號 車輛類型:
車輛使用性質: 品牌:
型號: 顏色:
出廠日期: 初次登記日期:
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行使里程: km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
車輛年檢有效期至 年 月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 (徵稅、免稅)
車船稅納稅繳付截止期 (證號 )
車輛路橋費交訖截止期 年 月(證號 )
交強險有效期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車輛轉讓價款
該車轉讓價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車內的附載設備等款項。(不含稅費或其它費用。本合同簽訂的當天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剩餘款項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元於辦理車輛轉籍後的當天內支付。
第三條、轉讓車輛相關文件
賣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向買方出示並提交該車輛及車主身份的相關證明文件。相關證明文件情況如下:1、《機動車登記證書》(有、無)2、《機動車行駛證》 (有、無)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有、無)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有、無)5、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有、無)6、路橋費繳付憑證 (有、無)7、車輛保險單 (有、無)8、購車發票 (有、無)9、身份證(代碼證)複印件(有、無)10、戶口本(營業執照)複印件(有、無)(以上資料有無在括號內以打勾方式選擇)
第四條、轉讓車輛的交付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定金後應即時將本車輛的相關文件交付給買方。相關證明文件具體情況如本合同的第三條條款的選擇。車輛及行駛證即應在車輛辦理轉籍、買方支付剩餘購車款後的當天支付。
第五條、轉讓車輛的風險承擔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其中因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發生的費用、路橋費、稅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其中因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發生的費用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六條、轉讓車輛的轉籍時間、地點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定金並交付車輛及相關文件後30日內協助買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具體的辦理過戶時間、地點由賣方電話、短信形式通知買方)。
第七條、轉讓車輛的轉籍費用
本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稅費、中介服務費等全部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
1、賣方承諾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身份證明文件及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明文件是合法、真實、有效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並按本車價款總額 3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買方收到賠償金、違約金後將車輛退還給賣方。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3%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3%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30日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3%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5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30日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 3%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6買方的原因造成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合同無法履行的,則由賣方沒收定金,合同終止;賣方的原因造成車輛不能辦理過戶轉籍、合同無法履行的,則由賣方雙倍返還定金給買方,合同終止。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買賣雙方因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買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即時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買方、賣方各執一份,交車輛登記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購貨方):
乙方(供貨方):
經雙方協商,擬定以下幾條,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1. 今有甲方向乙方定購緬甸花梨木(原木)1500噸,價格爲8600
元每噸,(活動差額不能超過100噸),價格不含報關稅,運費。
2. 甲方於20xx年5月17日星期五向乙方支付定金50萬人民幣,
乙方不得再將木材賣給別人,否則按定金雙倍賠償(100萬人民幣)甲方。
3. 每天拉走木材的貨款當天結清,定金爲最後一天的貨款結算,
多退少補。
4.
5. 乙方負責在貨場裝車,甲方負責後期物流運輸事務。 甲方必須在20xx年6月5日前將木材全部拉走,否則定金賠
償給乙方,當做補償。
6.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
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貨單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買賣合同 篇3
出售方: (簡稱甲方) 購買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簽訂地:
二、塔吊說明:
本塔吊由山東省文登市建築機械廠生產,型號爲QTZ400,製造許可證編號:TS2410393-20xx,出廠編號20060362,塔身高度爲28米,標準節數12節及其他零配件。
三、出售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出售價格爲人民幣:113000元(大寫:壹拾壹萬叄仟元整)
四、產權說明:
甲乙雙方簽字確認本合同並在甲方收到全部價款後,塔吊產權歸乙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保證塔吊設備在出售前能正常使用,並提供塔吊出廠說明書及相關資料給乙方。塔吊裝運及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塔吊出售後的責任:
1
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塔吊在日後的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及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特此聲明!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2 年 月日 日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 林下參畝數 畝,大約株,一次性作價 元出售給乙方。
二、甲方保證 畝林下參籽貨,必保 年整,保證畝林下籽貨沒有移栽,後補種,如出現有移栽後補種的,甲方按現價每株3倍賠償給乙方。
三、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林地使用期限,保證林地無任何糾紛,(更房歸乙方使用)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發生產生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四、付款方式:乙方預付給甲方 萬元,剩餘貨款待乙方查苗後或起參前,一次付清。
五、甲方保證此林下參園無不良債務,無抵押貸款,等情況如有糾紛,甲方向乙方賠付全部已付款項
六、違約責任:如果甲方違約不賣給乙方,甲方賠償乙方定金的五倍。如果乙方違約不買,其定金歸甲方。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中間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 簽定地點:
買受人: 簽定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具體結算以實際金 額爲準。(附:銷售清單並簽字生效)
第二條:買受人以出賣人提供的交貨清單爲數量依據,並以與出賣人同樣的計量方法驗收。(以雙方協商決定)
第三條:買受人提貨後實行先複檢後使用的原則,如有質量異議,並保持貨物原狀並在提貨之日起七月內向出賣人提出異議。
第四條:交貨地點爲 交(提)貨方式,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執行下列第 項。
(1)買受人自提。
(2)出賣人送貨,運費 元/噸,(限地區以內)運費由 承擔。
第五條:結算方式、時間。
(1)結算時間爲年 月日。
(2)買受人於提貨後日內付清所提貨物全部貨款。執行下列第 項。
1.7日內不含任何附加費用。
2.15日內按每噸加收100元結算。
3.30日(1個月)內按每噸加收200元結算。
第六條:違約責任執行方式:
買受人按第五條第項結算方式時間違約之日起每天承擔欠款總額千分之十的違約金,而且欠款方願承擔由此而引起的漢中騰躍五金經銷部的一切經濟損失。欠款人及其提貨經辦人對此購銷欠款合同應付全部責任,即:共同承擔連帶清償欠款及違約金的全部責任,並以企業和私人財產實施全額抵押擔保。
第七條:購銷價格以市場價格協商確定。
第八條:合同終止條件:
(1)合同履行完畢。
(2)買受人如果不能按約定期限支付貨款,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如果此狀態持續達3天,出賣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必須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一個星期(7天)內付清全部所欠貨款。
(3)在買、賣雙方價格不能達成協議時買、賣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解除合同後,買受人需在七日內付清出賣人全部貨款。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第十條:本合同具有法律效應自雙方簽字、簽章之日生效,一式兩份。
出賣人:買受人:
單位:騰躍五金經銷部身份證號:
電話:13891630853家庭住址:
地址:漢中市供電大道電話:
金福園小區門口23號 委託代理人:
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簽訂地點:乙方(買方): 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1、本合同單價爲固定單價,已包含人工費、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檢測費、保險費、稅金、利潤及保修售後服務等所有費用,且已綜合考慮人工、材料、機械、關稅、匯率漲價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調整等風險因素(包括油費上漲),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結算時不再調整。
2、數量如有變動,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維持本合同單價不變的基礎上,按乙方要求將增加的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最終數量以乙方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的產品簽收單上所列數量爲準。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標準,且外觀特徵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圖紙設計,甲方保證所有傢俱爲全紅木傢俱,均用大葉紫檀木芯材(無白邊)製作。
第三條 付款方式:
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50 %的預付款,甲方貨交乙方時付清餘款。
第四條 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貨,乙方提貨,運費由甲方承擔。貨物應在自乙方支付預付款之日起 六 個月內交付至乙方指定地點。運輸途中(包括卸貨過程中)如有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免費修復、調換及補足。
第五條 貨物驗收:
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並協助乙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若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並蓋章;若驗收不合格或乙方對產品質量、規格、型號、數量等有異議,或發現貨物發生毀損的,甲方應在乙方限定時間內無償補齊或更換。本條款所指“驗收”僅指非專業人員通過外觀觀察及清點數量所能發現的數量短缺及損壞,不包括內在質量問題。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預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貨物時出現貨物損毀、數量短缺、外觀瑕疵和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及時更換補足;若貨物交付乙方後出現質量問題和其他驗收時無法從數量、外觀特徵上發現的問題的,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就貨物的日常維護和注意事項盡到說明義務,因甲方未盡到相關義務導致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造成貨物損毀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第七條 保修和售後服務:
貨物保修期爲兩年,乙方提貨後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修理或更換,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換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無法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簽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