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買賣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買賣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買賣合同 篇1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 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並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 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乙方收貨後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並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後,10日內作出答覆,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爲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 元以下、殘損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有固定購銷關係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採用“託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採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用和各種經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兩方各執2 份,並送交當地人民銀行及有關部門,監督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協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爲1 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

開戶銀行: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 購貨方(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買賣合同 篇2

供貨商(甲方):

購貨商(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二:貨款結算

1、付款方式:轉賬

2、賬戶名稱:

匯款帳號:

3、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貸款。貸款到達甲方賬戶後,甲方於兩個工作日內發出貨物及發票。

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守約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有權向違約方進行追索。

四: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爲_______貨物欠款買賣,經雙方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_______貨_______件賣與乙方,約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 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或依照交貨日交貨地的市價爲標準)。

第三條 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_____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 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於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合同,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___日內答覆逾期即視爲承認延期。

第五條 甲方如屆期不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 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後___日內交付。

第七條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爲標準。

第八條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爲交款的,甲方可以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並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計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 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規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 乙方發現貨晶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並限期請求甲方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並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就買賣下列設備的有關事宜,經自願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便共同履行:

1. 甲方向乙方購買垂直髮泡機組壹臺,設備單價金額爲現金人民幣(大寫):貳拾壹萬伍千元整

2. 設備爲五個組份,配備打孔機,機臺主機,配電櫃(大),TDI和聚醚大罐各一個(帶水循環攪拌)小料罐三個, 聚醚攪粉罐一個.(水冷機,空壓機甲方自備).

3. 主機尺寸:長4.5米*寬4米*9米.內直徑爲1600MM

4. 甲方要負責完成基礎的澆灌,包括2個地下成孔的施工.

5. 付款方式爲自合同生效起首付定金叄萬,機臺裝車前一天再付拾伍萬,試機完成後再付貳萬,正常運行六個月付餘下貳萬.

6. 機臺自訂貨起2個月爲製造時間,其中不包括春節放假期間,初定完工日期爲農曆年底,正月初七起運送和安裝,安裝時間爲八天.安裝期間甲方要提供乙方員工住宿和伙食,

7. 機臺運送由甲方負責車費, 乙方裝車, 甲方幫忙卸.動用到吊車等裝卸工具由甲方負責.

8. 甲方負責整套設備的安裝,調試.經調試後設備正常運轉交付乙方使用.

9. 乙方提供一年的機臺故障保修(三個月的無償保修,另九個月的故

障保修甲方報銷往還車費),注人爲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範圍之內.

10.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交莆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 (買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賣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 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選定室內門產品款式,購買之前乙方負責上門測量,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 元, 此款可抵充價款;乙方在測量尺寸後並提供色卡,經甲方確認無誤,開始製作產品。

第二條、訂貨及付款方式

在貨物到達現場,安裝完成驗收後支付全部價款,合計:人民幣____ 元;(依據結算清單據實結算)

第三條、送貨及查驗

經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將產品送達到甲方指定地點,並負責安裝。

第四條、安裝與驗收

乙方應嚴格按照產品安裝說明進行安裝,於___年___月_

__ 日完成安裝; 甲方應在產品安裝完畢後與乙方共同驗收, 如甲方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乙方無條件返工,返工安裝後,重新交予甲方驗收。

第五條、質量保證

1. 乙方保證所銷售的產品質量符合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 國家標準及行業相關標準; 如產品經質量檢驗機構檢驗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 乙方則無條件給予處理或更換。

2. 產品保修期自產品安裝、驗收合格當日起 __個月內,如產品出現變形,翹曲,漆面起泡,顏色不均勻等所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並保證在___日內派專人上門解決問題; 如因甲方人爲引起產品損壞, 其所需更換的材料費用及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合同簽訂後,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2. 甲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價款總額的 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責任

1. 合同簽訂後,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 如乙方所交付的產品品名、顏色、數量、規格與合同內容不符時, 甲方有權拒絕收貨,或者向乙方要求換貨、退貨。

3. 在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安裝的產品如不符合安裝質量標準和使用要求,乙方未及時維修或重新安裝的,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訂附件(詳見 結算清單) 與附件於本合同之內, 所訂附件在法律上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聯繫人: 乙方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買賣合同 篇6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採購概況

採購內容:教學器材。

二、器材總價:5030000元

合同金額人民幣二百零三萬整(¥5030000元)。

本工程在學校儀器招標文件、投標書範圍內採用總價包乾的形式,一次包乾;超出學校招標文件、投標書範圍內的項目若學校需要增加,由雙方協商定價。

三、產品質量及安裝調試要求:

1、乙方須按標準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發現有非正品則乙方以一賠

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並提供各設備有關品質

證明書,合格證,說明書,相關軟件等資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應保證產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合格產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簽訂合同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設備安裝、調試,要求做到佈局合理,佈線規範,便於使用及維護,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四、技術標準及質量保證

(1)乙方所供設備均以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爲技術標準。

(2)乙方保證本項目所供產品均爲合同中指定的產品,且包裝

爲原包裝。產品進場時提供供貨證明,經甲方驗收後進行施工。

五、交貨期限:

合同簽定後 日內交貨(年 月 日交貨,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設備安裝。並能投入正常使

用。)

六、售後服務: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按投標書規定辦理。在質保期內,若有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後,設備維修時,乙方按成本費計算。更換的產品必須是新的,且質保期限從當時算起。

2、凡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類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後,在4小時內響應,24小時內解決故障,若在24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的,則應由乙方提供不低於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學校的正常行課。

3、在驗收合格後的三年內,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後4小時內沒有響應或24小時內沒有排除故障且沒有提供不低於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學校的正常行課,則每出現上述情況一次扣除乙方合同總金額的0.1%作爲對甲方的賠償,直到扣完,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每次售後服務,均要求有甲乙雙方簽字的書面記錄)。

4、乙方向甲方免費培訓1-2名設備操作管理人員,要求達到能

正確使用與維護本合同的設施、設備。

七、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驗收,並提供相應完整的驗收資料。乙方自書面通知之日起,10天內由於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爲工程驗收合格。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即合同要求的設備的規格、型號)、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調試完畢並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乙方履行合同後,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

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

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執行。

十一、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執二份(存檔一份,財務一份),乙方執一份,電教站備案一份。

十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後之日生效。貨款兩清後,合同效力終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六:音樂器材分類

音樂器材分類:

中國樂器:

(1) 吹奏樂器:如笙、蘆笙、排笙、葫蘆絲、笛、管子、巴烏、壎、嗩吶、簫,等。

(2) 彈撥樂器:如琵琶、箏、揚琴、七絃琴(古琴)、熱瓦普、冬不拉、阮、柳琴、三絃、月琴、彈布爾,等。

(3) 打擊樂器:如堂鼓(大鼓)、碰鈴、缸鼓、定音缸鼓、銅鼓、大鑼小鑼、小鼓、排鼓、達卜(手鼓)、大鈸,等。

(4) 拉絃樂器:如二胡、板胡、革胡、馬頭琴、艾捷克、京胡、中胡、高胡,等。 西洋樂器:

(1)絃樂器

(2)木管樂器

(3)銅管樂器

(4)鍵盤樂器

(5)打擊樂器

篇七:消防器材買賣合同

消防器材買賣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二、商品質量標準

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三、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四、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爲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五、驗收方法:由現場施工人員驗收

六、付款方式:簽定本合同即付30%貨款,餘款50待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後即付,剩餘20%待安裝調試後付清。

七、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2%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爲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爲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5、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八、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甲方: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蓋章)

乙方: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