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每日模擬練習題

【多選題】

王某、張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資180萬元,於2012年8月成立綠園商貿中心(普通合夥)其中王某、張某各出資40萬元,田某、朱某各出資50萬元;就合夥事務的執行,合夥協議未特別約定。2014年1月,田某以合夥企業的名義,自京順公司訂購價值80萬元的節日禮品,準備在春節前轉銷給某單位。但對這一禮品訂購合同的簽訂,朱某提出異議。就此,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因對合夥企業來說,該合同標的額較大,故田某在簽約前應取得朱某的同意

B.朱某的異議不影響該合同的效力

C.就田某的簽約行爲所產生的債務,王某無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就田某的.簽約行爲所產生的債務,朱某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正確答案】 BD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田某是合夥事務執行人之一,其享有對外簽約權,其對外簽約無須徵得朱某的同意。

選項B正確。《合夥企業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法第三十條規定作出決定。據此可知,朱某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但田某已經簽約的,朱某的異議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選項C錯誤,選項D正確。《合夥企業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本案中,王某、朱某均是該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他們均應對田某簽約行爲所產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