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早戀班主任侵犯隱私被告倒

 

學生早戀班主任侵犯隱私被告倒

北京晨報     2001-12-28     

 

     昨天,16歲的少女王雪終於向學校討回了自己的尊嚴--本市首例女中學生狀告班主任和學校侵犯名譽權案塵埃落定,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定被告向王雪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法庭上,王雪的母親邱女士抑制不住激動的心情,流下了眼淚。宣判前,邱女士對勝負並沒有把握,畢竟女兒告的是學校。 

     ■隱私被侵犯 少女離家出走 

     去年暑假,邱女士發現女兒近來電話頻繁,還有個男孩常在她家樓下徘徊,便找到班主任蘇某反映。沒想到這卻將女兒帶入了痛苦的深淵。 

     蘇某發現王雪和班裏一個男生關係比較密切後,便在課堂上、教研室裏多次翻看其書包、日記以及給其他同學的信件,還不許同學和她說話。原本性格活潑的王雪頓時成了“孤家寡人”,同學們遠離她,不敢和她說話。王雪在日記裏寫道:“蘇老師經常侮辱我,逼我轉學。我一想起這些就害怕,夜裏常做噩夢……”由於無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於去年6月4日離家出走。4天后,當邱女士接到女兒的電話,在南京找到她時,王雪哭着請求媽媽搬出北京。這場“風波”給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陰影--身爲公司副總經理的邱女士被迫遞交了辭職報告,家裏的老人也住進了醫院。而在王雪出走後,學校和班主任卻對此事漠不關心 。 

     ■學生告老師 只要一聲道歉 

     回家以後,王雪的心情一直很壓抑,後來被診斷患上了憂鬱症。邱女士爲女兒聯繫了一所新學校,但事情並沒有就此平息。因原校提供的學籍卡被塗改過,轉學手續遲遲沒有辦妥。對此舉,邱女士一家人認爲這是學校故意在刁難他們,間接地剝奪了女兒的受教育權利。去年8月1日,王雪將班主任和學校告上了法庭,訴訟的請求很簡單,只要求老師的一聲道歉。 

     法院認爲,班主任蘇某在對王某進行教育管理中,確有翻看其書包、日記等歧視性行爲,侵害了她的人格尊嚴。蘇某的上述行爲和王某離家出走、精神抑鬱的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造成了一定的損害,應向王某作口頭賠禮道歉並給予一定的精神撫慰金。 

     ■早戀應該抓 手段不能過激 

     儘管邱女士和女兒並不認爲這場官司是由早戀而引起,然而這場風波的起因確是由於青少年的情感問題而引發的。如何正確對待青春期的感情萌動,值得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反思。 

     記者就此採訪了一位從事青少年問題研究的'人士。他說,很多學生之間異性的交往真正以戀愛爲目的的並不多,但卻被扣上“早戀”的帽子。“真正出現青春期衝動也是正常的。老師和家長應該瞭解孩子們這個特殊時期的生理、心理特點,給予正確的引導。爲體現自己的權威而採取的簡單、嚴厲甚至極端的措施會給孩子造成很大傷害,結果往往適得其反。” 

     辦理此案的法官說,近年來,學生狀告學校的案件不斷增多,這說明學生及其家長的法律意識在增強。學校和老師對學生有教育與管理的權利,校方對未成年學生承擔着監護的職責。但學生作爲被管理者、被監護人,同樣有着他們自己的權利。被告老師的出發點是好的,在她在教育方法上確有過激等不妥當的方面。老師在履行教育職責的同時要尊重學生的隱私權,要有對學生人權的保護意識。 

     目前,王某正在某職高就讀,新的生活漸漸驅散了她心頭的陰影,和記者聊天時她落落大方,也似乎成熟了許多,“未成年人也有隱私權。通過這場訴訟,我學會了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