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選擇的權利教育隨筆

給孩子選擇的權利教育隨筆1

很偶然看到一個故事。

給孩子選擇的權利教育隨筆

一個歐洲商人在太平洋的一座小島上發現一個老者手編的草帽很漂亮,每隻售價20比索。商人想要倒一些到歐洲去賣,便問老者:“如果一次買一萬頂,每頂可以減價多少?”

老者的回答,石破天驚,他說:“如果是那樣。每頂還要多加10比索。因爲編一萬頂相同的帽子會讓人乏味而死!”

我愛死了這個老人,這種浪漫的追求,讓我如飲甘醇。

社會上有這樣一些人,他們做事並不以追求物質利益爲最終目的,而只爲了追求美好的內心感受。由此,我想到我們的教育,很多時候,那種競爭性、淘汰性、功利性的教育讓一些學生“生不如死”,我們從來沒有給過學生一種浪漫完整的教育。其實,每個學生都有選擇的權利,包括他選擇不優秀的權利。

然而,我們的學生卻從來沒有選擇的機會。

父母和老師越俎代庖,用社會的價值準則,代替了孩子的本真追求。當孩子感覺到不是在爲自己而活,不是在爲自己的理想而奮鬥,而是他人的傀儡和附庸,是代替他人而活的工具,甚至自己越奮鬥,離自己的人生理想反而越來越遠,這種人生還有什麼滋味?

作爲寓言的故事,是大人說教的好幫手。比如《坐井觀天》的寓言,明顯是要小青蛙變得更加優秀,不要眼界狹隘,所見有限。

但我們想想看,如果說那口井不是最適合青蛙的,但我敢斷言,大海同樣也是不適合青蛙的。大海里有淡水嗎?大海里的暴風惡浪,小青蛙能夠承受得了嗎?還有大海里的弱肉強食,青蛙準備好了嗎?很多時候,一些宏大敘事不一定屬於真正的生活。

最好的教育,根本沒有固定的標準。“教育要順應兒童的天性”,適合兒童的,纔是最好的。如果爲了迎合某種目的,強迫學生接受他人規定好的所謂的優秀教育,那麼,教育就成了一種外在於人的控制力量。一旦教育不能順應學生的個性和興趣,學生的本性和身心就會受到抑制,那麼,不管這種教育如何規範有效,本質上都是失敗的教育。

其實,優秀一詞,本來就是相對的。更何況優秀總是和不優秀,甚至平庸相比較的,那麼,爲了少部分人的優秀,逼迫很多孩子陪同他們悲壯的送行,是不是會導致很多孩子的水土不服?

我常常和學生說,中國教育最大的殘忍在於,一旦我們失敗了,我們就是用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和最缺乏的金錢,在證明給世人看,我很笨,我不夠優秀,我平庸,他們都比我行。這是不是一種殘忍?

但假如我們每個人不再只是被動地等待別人告訴你應該做什麼,而是自己主動地選擇。主動了解自己需要什麼,並且規劃它們,然後全力以赴地去完成。這樣的人生纔是屬於自己的,也是有意義的自主的人生。

一直以來,我心中理想的教育是:讓孩子們眼界開闊,精神舒展,靈魂自由。幫助孩子,讓他們意識到自己需要什麼,並讓他們獨立給自己的人生賦予意義。

是的,生命是孩子的,我們沒有誰能爲他決定,孩子有選擇自己不優秀,甚至有選擇自己平凡的權利,沒有誰能夠干涉,哪怕是他的父母!哪怕以摯愛的名義!

給孩子選擇的權利教育隨筆2

我們都知道這個道理,要給孩子選擇權。但是知道是一回事兒,做起來又是另外一回事兒。更多的情況是,孩子大了,報考什麼專業,選擇什麼工作,選擇什麼人做男、女朋友,甚至配偶,我們會跟孩子商量,但家長會把自己的意願影響到孩子,甚至會強壓給孩子,多數家長並不會真正地讓孩子按照自己的喜好來選擇,時間長了,很容易爆發出家庭矛盾。我想說的是,並不是要等到孩子大了,纔給孩子選擇權,而是在孩子成長過程中,就給孩子選擇權,鍛鍊孩子自主思考。

有的家長會說,孩子懂什麼,我走過的路比孩子吃過的鹽都多,我的人生經驗比孩子多,孩子的眼光哪有咱家長遠,所以,我得給他拿主意。家長的建議確實重要,更重要的是孩子要有自己的思考能力。殊不知,家長拿主意拿慣了,孩子就不大會拿主意了。家長要想讓孩子自己會拿主意,那就放手讓孩子從小就得到這方面的鍛鍊,祕訣就是給孩子選擇權。

例如,有一些孩子晚上到點不睡覺。首先,睡覺時間是家長和孩子已經商定的,關鍵是家長要堅決執行定好的事情,到點就監督孩子去睡覺,家長能給孩子選擇的是採取哪種方式去睡覺。“你是想象小兔那樣跑到牀邊去睡覺?還是想象烏龜那樣爬到牀邊去睡覺?”“你是想雙腿蹦着去睡覺?還是想單腿蹦着去睡覺?”“你是想抱着玩具熊來睡覺?還是想摟着玩具狗來睡覺?”“你的頭是想衝着左邊來睡覺?還是想衝着右邊來睡覺?”……有太多的選項,鍛鍊孩子想一想自己作出決定。

有的孩子不大願意吃早點,吃早點對身體有好處,我相信很多家長說的比我還要全面,就不贅言了。我們可以事先告訴孩子,可以不吃早點,但後面沒有零食,想吃的話就等到下一頓飯,讓孩子承擔餓肚子的後果,孩子試過幾次,有體驗了,就會轉變來吃早點。我們能給孩子選擇的是吃早點的方式。

“你是夾1個雞蛋?還是夾2個雞蛋?”“你是想在一片面包上抹黃油?還是想在兩片面包上抹黃油?”“你是想抹巧克力醬?還是想抹草莓醬?”“你是吃完麪包再把麥片倒進奶裏?還是先把麥片倒進奶裏後吃麪包?”方式很多,各家根據各自的早餐特點來讓孩子選擇。

有一次,兒子和爸爸玩摺紙的遊戲,他問爸爸:“您是想讓我教您折導彈?還是折鴿子呢?”我聽後暗自高興:功夫沒白花的,兒子已經在運用這種方法了,用的是這樣的自然而然。

我們生活中有太多的細節來鍛鍊孩子的思考能力,關鍵是家長要把這樣的選擇權給到孩子“手裏”。

給孩子選擇的權利教育隨筆3

有的家長對孩子有求必應、百依百順,以爲這是對兒童的尊重;有的家長放任自流、不管不顧,也以爲這是對孩子的尊重;還有的家長見孩子有錯也不指出,深怕傷了孩子,還以爲是對兒童的尊重;其實,這種種做法,都誤解了尊重兒童的內涵。

按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基本精神,尊重兒童的核心內容就是尊重兒童的權利。這一核心的前提當然是承認兒童作爲一個獨立的個體,像成人一樣,是一個權利主體,享有他應有的權利。對我們大多數家長來說,尊重兒童如下這些權利是比較重要的。

兒童遊戲的權利。遊戲,是兒童的主要生活方式;就像從事不同的職業是我們成人的工作一樣,兒童的工作就是遊戲。兒童是在遊戲中學會各種知識,習得生活能力,鍛造健康身心,模擬社會生活的。不少家長不懂得這一點,以爲只有在課堂上纔是學習,遊戲就只是玩。於是總是剝奪孩子游戲的機會,卻不知道由於它違背了兒童的天性,結果往往是事與願違。

兒童參與和表達意見的權利。一些家長總以爲孩子小,不懂事,讓他參與,不是添亂麼?孩子能有什麼好意見?做爸媽的不都是爲孩子好,爸媽的意見就是孩子的意見。確實,三五歲、七八歲的孩子是不大,他們的參與有時反會造成一些麻煩,他們所表達的往往也不那麼理想。但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在這個過程中,學習了與人相處,學習了溝通,培養了主人翁意識,增強了自我價值感。這些品質對他們今後的學習和社會生活的價值怎麼估計都不會過分(《美國:孩子與大人平等》)。

兒童選擇的權利。生活中有很多現象我們已司空見慣:孩子的吃、穿、玩、行,大人決定;孩子的興趣學習,爸媽拍板。他們從沒想過孩子願不願意,孩子是否喜歡,只知道我是爲他好,他懂什麼,現在不願意、不喜歡,長大就知道父母的良苦用心了。殊不知,這樣做的結果,輕則滋長了孩子的依賴思想,培養了一個生活能力弱的“低能兒”;重則扼殺了孩子的想像力和創造力,造就了一個膽小怕事、毫無主見的庸才。其實,孩子的能力並不是我們想像得那麼低,要相信孩子的本事,給他提供充分的'選擇機會,讓他逐步學會安排自己的學習和生活,從而給孩子創造個性發展和自我發展的空間。(《那隻灰灰的小鴨,它是天鵝》、《不要和孩子“較勁”》)

尊重兒童的話題很大,內容很多,小小篇幅,只能略說一二。歸結是一句話:真要爲孩子好,就給他足夠的尊重!

給孩子選擇的權利教育隨筆4

女兒已經四歲了,面對活潑可愛、健康成長的孩子,我內心的幸福感、喜悅感用言語是無法描述的。雖然身爲老師我懂得很多教育方法,但是面對自己的孩子時還是做得不夠好,現在我想談其中一點:選擇。

我和大多數父母一樣,總愛對孩子的事情大包大攬,總是愛以成人的眼光爲孩子選擇她需要的物品。這一點,愛人做得比我好,她的方法更科學、更簡單,即把選擇的權利還給女兒。無論是零食還是玩具,只要孩子在場,愛人總是耐心的說:“閨女,你自己選吧。”說實話,有時候選的真是不怎麼好,但愛人也總是說一句:“你選的真棒!”

寫到此,我想起了孩子每次聽到她母親讚揚後的那種高興、自豪的神情,這種神情中充滿了自信,充滿了對自己能力的肯定,只是孩子自己並不知道而已,她所體驗的只有快樂,而這種快樂是伴隨着能力的提高而顯現出來的。

盧勤老師說:“選擇是一種能力,這種能力是從小培養的,因爲選擇是建立在對自己負責的基礎上的。”人的一生中要面對無數的選擇,這時真的需要能力。

選擇的正確,自己的人生就會處處充滿機遇,雖然這種機遇是伴隨挑戰而來的,但是正確的選擇會讓自己勇敢接受挑戰、隨時抓住機遇、不斷迎接成功。

選擇的有差池,機會就會與你擦肩而過,成功就會與你無緣。

而成功是否與你有緣,在關鍵時刻要靠選擇的能力,就像盧老師說的那樣,這種能力需要從小培養,作爲父母面對兒女時千萬不要“幫你沒商量”,從主觀上處處認爲自己是爲孩子好,處處幫、時時幫,最終的結果是使失去了獨立思考、獨立選擇的機會,最終在無形之中丟失的是能力,而這種能力的丟失會使孩子在未來社會中站得不牢、走得不穩,面對機會當她還在猶豫不決的時候,機會就已經從這個窗戶飛進來,從那個窗戶飛出去了,留給孩子的只有感嘆與懊悔。

所以,希望包括我在內的很多父母能夠放一放手,少一些“自作主張,把選擇的權利還給孩子。

給孩子選擇的權利教育隨筆5

開學後,每個班都在爲準備角色遊戲的開展而忙碌着,我班也是。準備遊戲區的工作是繁瑣的,但看着孩子們在我們設置的遊戲區開心地遊戲,我也特別的高興。然而,遊戲的活動中出現了新的問題:孩子對角色的爭搶。

在詢問孩子的過程中,大多孩子都喜歡“娃娃家”,而“娃娃家”又無法滿足都想參與的孩子。在班上,一些能力強的孩子在選擇角色時,總是很主動,也很搶眼,往往他們也總能選到自己喜歡的角色。但一些性格內向的孩子,他們不喜歡與別人爭搶,往往在選擇角色時也不那麼的積極,也許他們在遊戲中並沒有滿意。所以,在讓孩子選擇角色的過程中,教師應該做到公平對待每一位孩子。

當遊戲活動開始後,孩子們參與的積極性都很高,在讓孩子選擇遊戲時,看着孩子們舉着的手,我也很難選擇,也會故意選擇一些性格內向的孩子,但又怕他們在遊戲的開展過程中能力不夠,我也很矛盾。爲了公平地讓孩子選擇,我把孩子分成5大組,分別是:菠蘿寶寶、西瓜寶寶、葡萄寶寶、梨子寶寶、草莓寶寶,在一個星期的5天中,分別由一個組首先選擇角色,如:星期一,由菠蘿寶寶組的孩子們先選擇自己喜歡的角色。這樣,每次遊戲時,孩子都會有一次優先選擇的權利。

在遊戲的活動中,教師不可能安排好孩子的每一個角色,也不可能做到讓每一個孩子都滿意,但能給孩子自由、公平的選擇機會。而孩子也必須學會在遊戲中選擇角色,不然一味退縮的孩子將來對於他也是不利的。在孩子小小的活動圈,性格內向的,比較沉默的孩子,應該在遊戲角色的選擇上面對競爭,在遊戲活動中成長。教師也應該重點幫助他們,讓他們在自己的角色“崗位”上也能得心應手,幫助他們樹立自信,發展孩子的交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