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女生留遺書跳樓:恨父母逼自己承認偷錢

今年14歲的邵某是初二學生,她留下一封“恨父母逼自己‘招供’承認偷錢”的遺書後,26日早上9點多,從溫州永嘉縣東甌街道張堡社區辦公大樓五樓跳下,目前邵某還在醫院搶救。事發後,警方介入調查,稱初步確定邵某跳樓系意外事件,具體細節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初二女生留遺書跳樓:恨父母逼自己承認偷錢

家裏經常丟零錢,女孩遭到棍棒教育

27日中午,記者來到事發地點,該樓共5層,在一樓樓梯口外的地上還有幾塊滿是血跡的紗布,地上已乾的血跡也很明顯。

5樓,一位姓陳的先生告訴記者,邵某是從5樓的一個窗戶跳下的。邵某是永嘉三中的初二學生,14歲。今年的暑假期間曾租住在該樓5樓,她的房間就是靠近樓梯口的那間,大概租了兩個月。據陳先生聽說,邵某跳樓前留下了遺書,現在可能在警方那裏。

村民高先生告訴記者,邵某的父親邵先生和繼母高女士在當地開了一家副食小店,距社區辦公樓僅百米,繼母平時對邵某不好。

在永嘉三中,邵某的一位好朋友告訴記者,邵某脾氣挺好,同學們都喜歡和她玩,雖說學習成績一般,可她體育很好,自己都羨慕她。

據邵某以前輔導班的一位老師介紹,邵某的父母教育孩子很兇,不會引導。這位老師說,邵某家開了個副食店,邵某平時也經常幫父母張羅生意,可經常會找錯錢,爲此會遭遇父母辱罵。“邵某成績一般,父母對她的學習管得比較緊。”對於發生這樣的事情,這位老師覺得很惋惜。在採訪中,記者聽周邊人議論,事發前一個晚上,邵某被父母罵了打了,原因是小店裏丟了零錢,而這也可能是造成邵某輕生的原因之一。

“做出這樣的事情,讀書讀得再多又有什麼用,我嚇唬她以後不用讀書了。”邵先生在向記者介紹,家裏開的副食店,時常丟一二十元的零錢,他認定這是女兒動的手腳。25日晚上父女再次因爲類似的瑣事發生了口角。氣憤之下,他選擇了棍棒教育。最終女兒“承認”了偷取家中零錢等行爲,並根據邵先生的要求將這些行爲逐一寫在本子上並簽字。

昨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繫溫州市中心醫院重症室,接電話的護士告訴記者,邵某是27日轉到重症室的,具體病情要問主管醫生。

警方通報

當事人仍在搶救,初步確定系跳樓

記者還通過多方打聽,見到邵某留下的遺書。“遺書”內容並不多,僅有短短一百來字,寫在一張字條上,意思就是“我沒有偷錢”,恨父母沒有調查清楚就逼迫自己“招供”偷錢,如“爲什麼要逼我,我在那本子上說的偷錢都是假的”。

“遺書”最後一句,邵某似乎又想起了那些曾有過的美好時光,她說:“不要把店賣掉,因爲那裏曾經有過我們的回憶。”

昨日下午,永嘉警方通報了此事的初步調查結果。通報稱10月26日上午9點40分許,永嘉縣公安局東甌派出所接到報警稱,甌堡二村委會旁有人跳樓,該所民警馬上趕赴現場,發現一女孩子躺在地上,地上有大量血跡,後來該女孩被送往醫院搶救,經瞭解,該女孩邵某爲永嘉縣碧蓮鎮人,甌北某中學學生,暫住永嘉縣歐堡二村,據初步調查,邵某從歐堡二村委會5樓墜樓,民警在五樓陽臺上發現一張遺書,目前邵某還在醫院搶救。

經現場走訪調查,警方初步確定邵某跳樓系意外事件,具體細節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專家分析】

要正視孩子的青春期,不再把孩子作爲支配對象

樂清公立寄宿學校負責心理輔導的錢老師表示:“該案中,家長用棍子打逼孩子進行教育,肯定是不對的。作爲家長,即便孩子真的有劣習,也要懂得如何教育,而有效教育的前提就是首先要給予孩子愛和信任。”

溫州市心理諮詢師協會理事、慧泉心理障礙研究所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吳海鴦說:“本案例中14歲的邵某因被父親屈打成招偷拿家中零錢,並被要求籤名供認,爲證明自己清白,採取了消極抵抗的方式-跳樓自殺!很遺憾,又是一起典型的青春期反抗家庭教育不當惹的嚴重事件。”

那麼遇到此類事件,家長該如何教育孩子?專家介紹,第一,如果發現家裏少了財物,家長憑空懷疑自己孩子,甚至屈打成招,這是權威家長的教育方式。權威家長只會教出叛逆或者懦弱的孩子。第二,即使孩子偷拿家裏財物,家長是否問過自己,我的孩子爲什麼要偷拿?是否孩子合理的或急迫的消費沒有得到家長支持?第三,孩子如果主動承認錯誤,家長該怎麼做?是否能做到不責罵,而是表揚他(她)能主動承認錯誤的態度,然後闡述錯誤的嚴重後果,並相信他(她)能改正。

最後提醒各位家長,正視孩子的青春期,不再把孩子作爲支配對象,調整好與他們的關係,以友相待,引導子女正確地接納自己的變化,正確對待成長、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