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交通安全課件

駕駛員交通安全課件

爲加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查處取締違法違規經營行爲,規範市場秩序,提高培訓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駕駛員交通安全課件

一、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

(一)查處取締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非法開業的駕校和培訓點,或已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駕校超越許可範圍擅自設立的培訓點。

(二)查處取締各種超越許可範圍和脫離屬地監管的跨市(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設立的招生派出機構、代理機構。

(三)查處採用虛假廣告和虛假信息招攬學員、欺騙誤導學員等違法違規行爲。

(四)查處取締非法擅自掛靠的教練車和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教練車,以及未經許可擅自新增的教練車。

二、工作步驟

(一)調查摸底(11月15日至25日)。市交通、工商部門對本市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爲進行排查摸底,結合本市駕培市場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

(二)召開動員會(11月26日至30日)。召開全市有關單位參與的專項整治活動動員會,安排部署專項整治活動。公佈舉報電話,發動羣衆廣泛參與,舉報違法違規經營行爲。

(三)各市檢查整治(12月1日至31日)。對本轄區專項整治的重點駕校、重點內容和重點路段,進行明查暗訪、認真檢查,不留“死角”,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爲及時查處取締。

(四)檢查驗收總結(2012年1月1日至31日)。在做好各項前期工作的基礎上,迎接省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組織對本市專項整治活動的檢查指導,同時對專項整治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並對檢查指導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

三、整治措施

整治期間,市交通局、工商局等部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採取明查暗訪和專項檢查,上路檢查和上門檢查,普遍檢查和重點檢查,單獨檢查和聯合檢查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各自的職責聯合進行檢查。檢查將深入到駕校、教練場、培訓點、招生點、報名點、代辦點等源頭部位。查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原件,教練車標識。交通稽查要積極配合交通運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到源頭檢查,並上路檢查教練車,查看教練車是否貼有教練車標識。

對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非法開業的駕校和培訓點、或已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駕校違規設立培訓點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查處取締。正在培訓的學員,由違法行爲人全額退款,學員自主擇校。

對駕校超越許可範圍和脫離屬地監管的跨市(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設立的招生機構、代理機構超範圍經營等違規行爲,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參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進行查處,所招收的學員一律不予辦理培訓記錄等有關單證領取使用手續。

對採用虛假廣告信息招攬學員、欺騙誤導學員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進行查處。

對非法擅自掛靠的.教練車,由交通運政、稽查參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第五十三條進行查處。

對未貼全省統一教練車標識的教練車以及未經許可擅自新增的教練車等違規行爲,由交通運政、稽查參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進行查處。

對查處的駕校和培訓點以及亂設點招生等違法違規行爲要在、網站上予以曝光。

四、組織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市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具體負責本市範圍內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協調配合。各市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彙報,爭取政府和其他部門的支持,交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協作,開展聯合整治,提高專項整治效果。

(二)加強社會監督。市、縣都要公佈投訴舉報電話,主動與新聞媒體取得聯繫,對查處違法違規行爲要進行跟蹤報道,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市交通局投訴舉報電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舉報投訴電話:。

(三)加強宣傳報道。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整治宣傳力度,及時報道查處行爲,通過典型案件的曝光,揭露違法違規經營的危害,提高羣衆自覺抵制違法違規行爲的自覺性。

(四)堅持整治與規範結合、查處與疏導結合的原則,對查處的駕校、培訓點、教練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資格條件,能夠列入當地駕校規劃的,應當列入規劃,並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合法經營。要進一步完善進駐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服務監管大廳駕校的招生報名工作程序和工作規範,適時啓動網上招生報名工作。

(五)建立長效機制。規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秩序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要把這次專項整治活動建立起來的聯合執法檢查工作機制堅持下去,把加強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建立查處取締違法違規行爲的長效監管機制,常抓不懈,促進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健康有序協調發展。

【每個駕駛員都應該懂的燈語】

一、燈語有什麼用?

在車流中行駛的時候,如果遇到緊急情況需要其他車輛注意和避讓時該怎麼辦?按喇叭嗎?貌似有點不文明,那直接喊吧?有些情況下恐怕喊破嗓子也沒人聽得見。但此時如果你可以熟練使用汽車燈語,簡單的操作後,傳送信號就如行雲流水般順利。

二、常用的燈語都有哪些?

1、遇到車輛要並道:大燈一閃同意。

2、遇到車輛要並道:連閃拒絕。

遇到車輛變道時,如果雙方沒有達成一種無形的協議,則很容易發生剮蹭或者追尾的事件。此時變道車輛往往處於本車的左前方或者右前方,因此使用前大燈的閃動會是告訴對方你是否同意變道最直接的方式。

3、發現鄰車有問題:大燈連閃三下。

車輛行駛過程中,車內的人很難發現車身外部的一些情況。譬如行李廂或車門存在異常,胎壓不足等。這樣的行車隨時會發生故障,甚至波及旁車,因此一個善意的提醒還是很有必要的。

4、後車跟車太近:階段性亮剎車燈。

保持安全車距,是行車安全中經常提及的一件事。如果後車跟車太近,可以階段性亮起剎車燈。不過這招的使用,也有可能被人認爲是故意壓車的挑釁。

5、提醒前車行車:一下遠光。

這種情況多用於綠燈亮起時,一些駕駛員還沒有意識到需要行車了。鳴笛催行是一種選擇,但是隨着車輛隔音效果的越來越好和外界噪聲的越來越糟,善用燈光提醒前車前行纔是更有效的方式。

6、會車時提醒對面車輛將遠光切換成近光:兩下遠光。

夜間行車時,爲了目及更遠的視線範圍,多數人會選擇開啓遠光燈行車。然而在會車時,遠光燈直射對向駕駛員的雙眼,甚至會出現短暫的失明。那麼至於接下來的後果,就請自行腦補吧。因此,如果對向車道的車輛沒有及時切換至近光,請立即用燈語提示。

7、我有急事,請讓一讓:一聲鳴笛、一下遠光。

俗話說“人有三急”,在行車過程中,及時把自己“有急事”的這個信息傳遞出去,對自身和周邊車輛都是一種保護。對於其他車輛來說,得饒人處且饒人,合理避讓,也是爲自身安全着想。

8、緊急求救:三下遠光加雙閃。

在行車過程中要學會擅用燈光求救,其優勢是操作簡單而且傳遞範圍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