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質量考覈計劃方案

一、考覈目的

教學質量考覈計劃方案

通過對教師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的考覈,加強對教學全過程的監控,促進中澳星火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

二、考覈的內容

對教師的'專業基礎知識、教學態度、教學素質、教研與科研業績、教學工作業績,本學期教學情況等進行的全方位綜合評價。

三、考覈的原則

1、力求簡單易行,便於操作。

2、考覈兼顧歷史與現實,以現實變化爲主。

3、力求以事實爲考覈依據,減少主觀性評價。

四、考覈的指數體系

考覈分三部分,共計100分。

第一部分:學生評教,佔50%,由學生對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綜合評定。

第二部分:教務處考覈,佔25%,主要對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組織及表達能力進行評價。

第三部分:教學質量考覈,佔25%,主要對教師的教學態度、教學素質、教學工作業績進行評價。教學質量考覈分教研室同行評價、教研組長評價。

五、考覈的組織和實施

1、考覈在教學處長的領導下,由教務主任牽頭,各教研組具體組織實施。

2、教務處考覈使用“表一:教務主任評價表”,教務處評價在教務處長指導,由教務主任對所有教師考評,並交教務處複覈。

教學質量考覈使用“表二:教研組同行評價表”,教研室同行評價由本教研室所有教師進行綜合評價。

學生評教使用“表三:學生評教表”,由任課教師授課所有班級學生評定。

3、中澳星火任課的所有全職及兼職的任課教師均參

4、具體實施:

(1)教務主任、班主任負責組織開展考覈工作。

(2)教務處獲得的信息全部提供給各學科教研組,供教研組作綜合考覈時參考。

(3)學生參評人數必須超過總人數的80%纔有效。

(4)必須保證在考覈截止日完成考覈工作。

六、考覈結果的使用

(1)教學質量考覈可促進教師進一步瞭解自身存在的優缺點,並幫助發揚或改正。

(2)教學質量考覈將引導教師在教學工作中積極參與教研、科研活動,不斷地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和學術水平。

(3)教師教學質量考覈結果納入“任課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覈表”,並存入教師檔案。

(4)任課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覈是教師聘用、評優、晉升、評職稱的證明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