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書的寫法及要求

一、關於專利申請書的文體

專利申請書的寫法及要求

專利文體 =說明文 + 議論文 + 法律文書

(一)說明文

說明文:客觀地說明事物,以解說或介紹事物的形狀、性質、成因、構造、功用、類別等或物理的含義、特點、演變等爲主要內容。

要求:講清楚,說明白,突出特徵、揭示本質、條理清晰。說明文主要是通過對客觀事物或事理的介紹說明,說明文強調科學性、客觀性。說明文以客觀、準確爲基本要求,一般不表示作者的感情傾向。要求說明對象明確,能抓住說明對象的特徵;說明對象的特點;要求語言準確、簡明和平實。

1.要抓住說明對象的特徵。

什麼是事物的特徵呢?特徵就是某事物區別於其它事物的象徵和標誌,即該事物所特有的個性。它往往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外顯性特徵,如事物的顏色、質地、空間位置、形狀、溫度等;二是內隱性特徵,如事物的成因、原理、變化過程、內部結構、習性、性能、風格等方面。

必要時,還可以做實驗,以準確、全面地把握事物的特徵。

2.要合理地安排說明順序。

說明順序主要有三種:時間順序、空間順序、邏輯順序。合理地安排說明順序,一要考慮所說明的事物的結構特點(上下、左右、內外各部分的組成情況)和事理的'內在邏輯關係;二要考慮人們認識事物的一般順序(由淺入深、由個別到一般、由具體到抽象等);三要考慮說明的中心與材料的關係。

3.要採用恰當的說明方法。

採用恰當的說明方法能把事物說得更清楚明白,便於讀者理解。常見的說明方法有:舉例子、分類別、打比方、列數據、作比較、下定義、作詮釋、摹狀貌、畫圖表等。

4.語言要準確、簡潔、通俗。

(二)議論文

議論文要素:論點、論據、論證

1、論點:是議論文的作者對所論問題的見解和主張。

2、論據:是證明論點的材料。

(1)事實論據:包括有代表性的確鑿的事例、史實以及統計數據等。明確論據時,要格外注意概括的事實。

(2)道理論據:指經過實踐檢驗的精闢理論、名言警句、民間諺語及公認的事理等。

論據必須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論據的表述要精練、簡要,它只要求表述出與論點相關的內容即可。

3、論證:是運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

(1)舉例論證:增強文章說服力

(2) 道理論證:具有權威性,論證有力

(3)比喻論證:可把道理講得通俗形象,容易被人接受。

(4) 對比論證:正確錯誤分明,是非曲直明確,給人印象深刻。

另外,論證的基本類型:立論、駁論。立論從正面論述,駁論從反面論述。專利申請中只有立論。而論證的基本結構層次:三段論式的結構。提出問題(是什麼)→分析問題(爲什麼)→解決問題(怎麼辦),也即:引論-本論-結論。

(三)法律文書

即權利要求書,就好象法律條文一樣,一個蘿蔔一個坑,當人家侵犯你的專利時,就看他是否符合相關條款的表述。如果完全符合,則表示侵犯了你的專利。

二、專利申請書的寫法

三、初寫專利申請書易犯的毛病

四、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