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建議書範文最新

紀檢監察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政府的監察部門行使的兩種職能。下面小編爲大家推薦的是紀檢監察建議書範文,歡迎閱讀參考。

紀檢監察建議書範文最新

  紀檢監察建議書範文:

中共×× 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紀律檢查建議書×× 局黨委:20xx 年7 至8 月,縣紀委會同×× 局黨委對該局下屬的×× 公司經理××× 的有關問題

進行了初步覈實,發現以下問題:……

1 按照公司財務制度,經理的手機話費由公司支部書記審覈簽字。從2000 年1 月到20xx年6月,經理×××手機話費支出共計4679.13元,其中× 元話費無人簽字直接報賬,× 元話費自己簽字報銷,違反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2 年× 月× 日,公司領導班子會研究決定給每個職工按內部控制價批銷200 斤玉米種子。經理××× 擅自改變公司決定,給職工按低於內部價大量批銷玉米種子,共批給職工劉××1600 斤、張××920 斤、王××825 斤。副經理李×× 從公司低價購買玉米種子3100 斤。以上四人低價購買的玉米種子,除少量自用外,大部分銷售給親友和羣衆。

3 未經公司領導班子會研究,擅自決定從商販手中購買精品圖書三套,價值2000 餘元。圖書買回後,未按公物進行登記,長期保存在個人手中。

鑑於上述問題情節輕微,可不追究紀律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的規定,經20xx 年9 月5 日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

1 副經理李××、職工劉××、王××、張×× 從公司低價購買玉米種子向羣衆銷售,侵害了公司利益。根據今年玉米零售價、對外調撥價,對他們四人每人扣除公司內部規定的200 斤種子外,超出部分,每斤按0.4 元退款,退款予以收繳,其中李×× 應退1160 元、劉×× 應退560 元、張×× 應退288 元、王×× 應退250 元;

2 對該公司近年來購買的高價圖書逐一清理,按公物進行登記,加強管理;

3 幫助該公司健全財務管理、重大事項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等相關制度,堵塞漏洞,完善管理。上述處理意見,請你局黨委負責辦理,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報告縣紀委。

中共×× 縣紀委20xx 年9 月6 日

例文第一部分,在交待初核時間、初核機關等工作簡況後,順勢提示下文,引出初核中發現的問題。這種處理方法是比較妥當的,符合辦案工作實際。

第二部分,敘述覈實認定的違紀問題。這部分內容是紀律檢查(監察)建議書的`核心內容。應當注意,寫入紀律檢查(監察)建議書的問題是指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需追究紀律責任的問題。對反映失實的問題和確有違紀事實、應當追究紀律責任的問題,要按《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其他相關規定處理。例文的這部分內容符合上述寫作要求。

第三部分,根據有關黨政紀條規提出處理建議。寫作這一部分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應當指出被反映人的違紀問題情節輕微,不需追究紀律責任;二是在依照有關黨政紀條規提出處理建議時,還要注意體現陝西紀檢監察工作的特點,將《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與《陝西省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起來,採取恰當的方式作出處理。

第四部分,要求有關黨組織或行政機關將辦理結果及時告知紀檢監察機關,原則上要求及時報告,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提出具體的時限要求。

三、應注意的問題

1 1. 初核(查)階段製作的紀律檢查(監察)建議書可以省略標題,直接標明主送機關名稱,但應按正式公文格式套印文頭,標明發文字號。

2 2. 紀律檢查(監察)建議書是一種使用頻率較高的辦案文書,只要是對有違紀問題,但情節輕微,不需追究紀律責任的情況作出處理時,都要製作《紀律檢查建議書》或《監察建議書》。但是,這一規定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有被忽視的現象,許多情況下應當製作紀律檢查(監察)建議書而沒有製作,紀檢監察機關的處理建議沒有以法定形式向有關黨組織或行政機關通知,不符合嚴格依紀依法辦案的要求。對此,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案件檢查人員必須高度重視,牢固樹立依紀依法辦案的思想,正確運用紀律檢查(監察)建議書,使紀律檢查(監察)建議書在初步覈實(審查)階段發揮重要作用。

附:師範學院紀檢監察建議書制度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和監察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範圍

(一)對黨員違紀問題經初步覈實,違紀情節輕微,不需追究黨紀責任的,但需建議有關黨組織做出以下任何一項處理的,可使用《紀檢監察建議書》:

1、黨組織負責人同被反映人談話,進行批評教育;

2、責成被反映人作出口頭或書面檢查;

3、召開民主生活會,對被反映人進行批評幫助;

4、糾正被反映人的違紀行爲或責令其停止正在進行的違紀行爲;

6、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7、責成被反映人退出違紀所得。

(二)對監察對象違紀問題,根據檢查、調查結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使用《紀檢監察建議書》:

1、拒不執行或違反法律、法規以及本校的規章制度,應當予以糾正的;

2、部門或個人作出的決定、規定違反法律、法規和本校的規章制度,應當予以糾正或者撤銷的;

3、部門或個人給國家、學校、集體利益和職工權益造成危害或損害,需要採取補救措施的;

4、錄(聘)用、招生、任免、獎懲決定明顯不適當,應當予以糾正的;

5、依照法律、法規,部門或個人有違紀行爲,應當暫停其行使職權或給予政紀處分的;

6、部門或個人由於工作失誤造成事故或損失,要認真吸取教訓、健全規章制度、加強管理、限期改進的;

7、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本校的規章制度,需要作出紀律處理的。

二、使用辦法

1、《紀檢監察建議書》由校紀檢監察部門填寫,對黨員違紀問題,由紀委書記簽發;對監察對象違紀問題,由監察處長簽發。

2、由紀檢監察部門直接送達有關單位或部門。

3、對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應當按照有關人事管理權限和處理程序辦理。

4、紀檢監察部門作出的紀檢監察建議,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在規定時限內向紀檢監察部門書面報告執行情況。

5、紀檢監察部門應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建議內容的落實。

6、本制度由校紀委、監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