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會議遲到的檢討書

會議遲到檢討書參考一

今天上午我又一次遲到了。本該在9點開始的會議,我在9點21分才匆忙趕到,整整遲到了21分鐘。本週一,也就是12月17日,同樣是個會議,我遲到了10分鐘。本該當時就訂好計劃,防止再犯,而這一次遲到的時間更長了。何況,週二時老闆就交給我和王總一張交通卡,讓我們本週每天都用這張卡打車上下班,可以繞路走,但是不要遲到。

參加會議遲到的檢討書

臨別前,老闆還語重心長的囑咐我要督促王總,幫助他,監督他,當時我也承諾一定要做到的,可是我卻在4天后又一次再犯,辜負了老闆的殷切希望和託付。

這次遲到的原因,有如下幾點:

1、規律認識有誤::對週五的道路擁堵和雨天加劇了堵塞沒有足夠的意識,輕信自己只要按照昨天的時間出發,就一定能在9點前到達;

2、誤上賊車:司機的路線有誤,一會說走四平路,一會說還是大連路,一會又說上高架,最好又走了周家嘴路,並且此名司機存在溝通障礙問題,完全聽不進我們的意見,且在過程中不停嘆氣,嘮叨着我們肯定無法準時到達,造成我們心理極度鬱悶;最後王總不得不呵斥他:我們已經很難過了,請你不要再打擊我們我們當時就該當機立斷跳下車,而不該由他載着4處兜。

3、歷史根源:遲到是戀愛時慣出的毛病;

通過以上列出的原因,可以很清楚的看出這都是一些客觀的原因,可以成爲一切遲到的理由。爲什麼別的同事上班的車程甚至要兩個小時,也從來不遲到?爲什麼我非但沒有盡到責任,反而自己也沒有早起呢?

真正遲到的原因還是在主觀方面。究其真實原因,是自己沒有從思想上意識到遲到的嚴重性,沒有真正意識到遵守時間觀念,沒有真正認識到嚴守承諾的重要性。因爲主觀上沒有意識到遲到的嚴重性,在定鬧鐘時總是精確到秒,不願意早起;在鬧鐘響起時總找種種理由,一會是想着昨晚睡得晚,一會想着我很困,一會又覺得再瞌睡一會應該不會遲到。

通過反思,我計劃從以下幾點着手改變:

1、將鬧鐘調前10分鐘,到達時間定在上班時間的前10分鐘,而不是滿足於準點到達;

2、和王總互相監督,雙方建立獎罰關係:比如,約好在幾點幾分必須起牀在公共區域會合,雙方必須工作着裝,未能正式着裝方不得再換裝或添裝,即使衣裳不整也得就那麼出門;

如果對方此時未起牀,未準時起牀方每延遲1分鐘應向準時起牀的一方支付10元人民幣,超過5分鐘的一律爲100元人民幣;

3、若遲於約定時間到達,則從約定時間前5分鐘開始計時,每分鐘5元,計算樂捐金額;

4、若再遲到,應在晨夕會上向因爲本人的遲到而耽誤工作的同事公開道歉,道歉的標準姿勢爲:90度鞠躬+誠懇的對不起,我錯了。

在此,我保證,以後的任何會議和討論,一定要在約定的時間5分鐘前到達,只能早到,不許遲到。

  檢討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會議遲到檢討書參考二

尊敬的領導:

事件回顧:12月3日上午接到人事部徐經理通知,於下午3點在會議室開會,中午吃過飯後,由於自己時間觀念不強,下午3點10分方纔到達會議室,造成沒有及時參加會議。對此我真誠向領導、各位同事道歉。

這件事的確是個意外,我不需要解釋什麼,因爲那些都是爲自己的過錯尋找藉口,來掩飾自己的過錯行爲,雖然這是一個意外,但也是我對自己放鬆要求,作風不嚴的必然結果,這是一種不良思潮的一種具體表現。領導今天批評的很及時,對於今天我的'行爲,我也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是一種很危險的思想傾向,改正自己的一些小毛病刻不容緩,如果繼續放任自己,那麼後果會很嚴重。

同時,我這種行爲還在公司同事間造成了不好的影響,破壞了公司的形象。同事之間本應該互相學學習,互相促進,而我這種表現,給同事們開了一個不好的先例,破壞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不利於公司的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

今天我懷着務必愧疚和懊悔的心情寫下這份檢討書,表示我對自己的不良行爲的深刻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決心。感謝領導對我的這次深刻的教育。我真誠地接受批評,並願意接受處理。對於這一切我還將進一步深入總結,深刻反省,我保證以後不再無故遲到,懇請領導相信我能夠記取教訓、改正錯誤。

  檢討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