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規章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大學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大學規章制度

大學規章制度1

總則:

爲了給大家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創建和諧美好校園,促進大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此制度更好地規範旅遊學院教室、寢室衛生檢查,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一.教室衛生檢查制度

檢查時間:每週日至週四下午(18:00~18:40)

檢查人員:生活部成員1名+學生會其他成員2名+班級生活委員1名

檢查規則:1.雙月07級生活委員查教室衛生,單月08級查教室衛生,每天一名,由生活部專人每天通知

2.附教室衛生檢查細則

檢查要求:1.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工作證,嚴格按照細則,進教室檢查後方可評分

2.工作時,請工作人員注意言談舉止,嚴禁嬉戲打鬧

3.由於教室條件差異,檢查時大、小教室要區分對待,縮小誤差

4.教室未打掃以50分計,並在表右邊空白處註明,檢查表必須用

黑色中性筆填寫,嚴禁塗改

獎懲制度:每週平均分最高教室且該班生活委員表現良好班級,授予“優秀文明教室”稱號,頒發流動錦旗,並給予10.00元的獎金

每月有三次以上(含三次)未打掃教室或連續三週平均分全院倒

數班級,每次罰款30.00元,以示警戒.

二.寢室衛生檢查制度

檢查時間:每週三下午(15:00~16:00)

檢查人員:生活部成員+班級生活委員(生活部成員在週二或週三上午通知07或08級生活委員于于週三下午15:00準時到學生會辦公室接受任務分配)

檢查規則:1.雙月08級查寢室衛生,單月07級查寢室衛生,生活部成員(3

名)+班級生活委員(6名),分成三組,每組3人,由生活部成員任組長,組長僅負責監督,組員進行評分,並實行本班宿舍迴避制度。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我們將邀請各班的輔導員參與到我們的衛生檢查工作中來,以便深入的瞭解同學們的生活。

2.每月前兩週檢查大一寢室衛生,第三週檢查大二寢室衛生,

第四周大一、大二寢室隨機抽查

檢查要求:1.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工作證,敲門後方可進入寢室,注意

言行舉止

2.檢查期間(15:00~16:00),請每個宿舍至少留1名同學,

以方便工作人員檢查

獎懲制度:1.每月平均分最高寢室,頒發“優秀文明寢室”流動錦旗,前三名,榮獲“優秀文明寢室”稱號,報輔導員,全院通報表揚

2.每月未打掃寢室或敷衍了事的寢室,報輔導員,全院通報批評

3.拒絕檢查、看到工作人員快速關門離去或躲避等故意行爲,情

節惡劣的,以不配合旅遊學院分團委學生會工作報輔導員,班級或個人全院通報批評

4.以上爲寢室衛生檢查制度,未盡事宜,參照教室衛生檢查制度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如上課、學校活動),則特殊處理,另行通知

三.生活委員考勤制度

1.生活委員會議、常規活動(教室、寢室衛生檢查)實行簽到制度,以對生活委員進行考勤,作爲期末評優依據

2.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或常規活動,可以請假,但必須交假條,若當時情況緊急,可以電話或短信請假,事後補交假條

3.凡無故曠勤2次以上(含2次)或無故請假超過5次者,取消“優秀生活委員”評選資格,不予“優秀文明教室”稱號(特殊情況請假除外,如上課)

四.申訴制度

由於教室、寢室衛生在檢查、評分的過程中受主觀因素的影響有失誤產生的可能性,爲了更好的服務於同學,把生活部的工作做的盡善盡美,減少不必要的失誤。生活部特制定申訴制度如下:

申訴時間:教室衛生檢查表將於第二天公示於學生會辦公室通知欄,周表將於第二週公示,月表將於下個月的第一週公佈於行政樓前和學生會辦公室通知欄,對結果有疑議的班級可於三天內提出申訴。

申訴人:爲了方便問題的反映和處理,申訴人必須是本班輔導員或班長及生活委員

申訴制度:1.爲了更好地解決問題,申訴由生活部直接受理,如發現分數與實際情況不符,將認真核實調查後1天內給予答覆

2.對於覈實無誤的維持原結果,並耐心說明原因;對於出現錯誤的將由生活部部長親自向該班道歉,並進行更正。

大學規章制度2

畢業設計(論文)是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用專業知識進行的一種帶有總結性和創新性的並以設計(論文)形式表達的獨立性作業。是學校在學習的最後階段對學生掌握和運用專業知識的綜合檢驗。爲了規範我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保證教學質量,特制定本工作條例。

第一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基本要求

1、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使學生獲得設計方法和科學研究方法的基本訓練。

2、培養學生理論聯繫實際的工作作風和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學會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和正確的思想方法以及所學的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去分析和解決社會和專業等問題的能力。

3、訓練和提高學生的分析設計、理論計算、實際動手、外文閱讀和使用計算機的能力,以及社會調查,查閱文獻資料和文字表達等基本技能。

第二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與選題程序

1、選題的原則

設計(論文)是研究結果的總結,而研究工作的首要是選題。選題好壞直接關係到設計(論文)的質量。因此,請遵循以下原則:

(1)符合本專業培養目標要求,體現本專業訓練的內容。

(2)要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緊密結合,儘量做到1人1題,本年度本專業重題率控制在15%以內,近3年本專業重題率小於15%。

(3)應體現因材施教,鼓勵學生有所創新;難度和分量要適當,使學生在教師指導下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4)題目一旦確定,一般不得隨意變更,如有變動,必須經系或指導教師審查、備案。

2、選題程序

(1)指導教師根據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原則,按照學生人數1.2—1.5倍的數量擬定題目;同時鼓勵學生自行擬題。

(2)系或教研室對擬定的題目進行審查、確定。

(3)系或教研室組織學生選題。

(4)選題結果報教務部備案。

第三條 對指導教師的要求

1、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原則上應由講師或講師以上教師擔任(含同級職稱),助教(或同級職稱)必須在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教師的指導下承擔不多於10篇的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

2、指導教師資格由系主任審定後,其名單隨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報教務部備案。指導教師應按照其職責認真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工作。

3、教師指導畢業設計(論文)篇數要求(含跨院、跨專業指導):指導專科生不得多於18篇,指導本科生不得多於15篇。

4、指導教師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中的剽竊或抄襲行爲要嚴格把關,有明顯剽竊或抄襲的一律不予通過評審。

5、對學生人數較多的系,可聘任實習單位相應職稱的人員擔任指導教師,經學院同意後,可給予適當報酬。

第四條 對學生要求

畢業設計(論文)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進行的'一項獨立工作;學生應充分認識畢業設計(論文)對自己綜合素質培養的重要性,認真按時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工作。

1、畢業設計(論文)題目選定後,必須在教師指導下認真獨立完成設計(論文)任務。不得是剽竊或抄襲他人的論文,引用公開發表的有關資料應在論文中明示。

2、要有完整的畢業設計(論文)進度情況記錄,認真填寫《畢業設計(論文)手冊》做好階段總結,並每週向指導教師彙報進展情況。

3、畢業設計(論文)必須符合《畢業設計(論文)基本規範》。

4、畢業設計(論文)必須經指導教師審定後方可裝訂打印,且必須在答辯前10天交到指導教師手中。指導教師在畢業設計(論文)手冊中填寫完書面評語後,在答辯前3天交評閱教師評閱,並填寫意見

5、外文翻譯用學院同一印製的畢業設計(論文)專用紙書寫或打印,譯文與外文原文一起裝訂成冊,並與畢業設計(論文)一起上交。

第五條 畢業設計(論文)的工作程序

1、確定指導教師和選題

各系於第7學期(專科第5學期)第17周前,將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名單及學生初步選題報教務部備案。

2、下達任務

(1)第7學期(專科第5學期)末各系要組織學生選題,向學生下達《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並填寫《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彙總表》。

(2)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由教務部統一印發,由指導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師填寫,並由指導教師所在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簽字,發給學生本人。

3、開題審查

(1)畢業實習(調研)結束,指導教師應對學生開題報告進行審查,審定學生的總體方案和撰寫方案。

(2)學生進行畢業設計(論文)的時間一般不得少於10周。

4、中期審查

(1)畢業設計(論文)進行期間,指導教師要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對學生進行細緻認真的指導。

(2)指導教師要全面掌握學生設計(論文)的質量和進度,及時解答和處理學生提出的有關問題。

5、論文完成情況形式審查與評閱

(1)答辯前10天,學生應將畢業設計(論文)及有關資料,送指導教師和評閱教師。

(2)指導教師和評閱教師對學生提交的畢業設計(論文),在答辯前分別寫出評語和給出成績。

6、答辯資格的認定

在答辯前,系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委員會對學生答辯資格進行審定。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答辯:

工作量明顯不足或未完成規定任務最低限度要求;設計(論文)存在較大錯誤,經指導教師指出而未修改;剽竊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設計(論文);因故缺畢業設計(論文)時間達1/3以上。

7、答辯與成績評定

(1)學生按規定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後,須進行答辯。每位學生的答辯時間控制在20分鐘以內,其中報告時間5分鐘,提問2-3分鐘,答辯5-7分鐘,評分及評定等級5分鐘。

(2)答辯前各系將參加答辯學生的名單、地點、時間報教務部備案。

(3)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綜合成績由指導教師評分、評閱教師評分和答辯評分3部分組成,所佔比例分別爲50%、20%和30%。

(4)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評定,採用5級評分制,即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一般優秀率不超過15%,優良率不超過60%。

(5)最後綜合評定成績,經系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委員會審定後,由委員會主任簽字確定,並送教務部備案。

(6)凡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不及格者,按《結業生返校補考管理辦法》處理。

8、畢業設計(論文)資料的存檔與保管

(1)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結束後,所有的畢業設計(論文)資料按照《畢業設計(論文)檔案管理規定》整理歸檔。

(2)將裝有畢業設計(論文)原件、《畢業設計(論文)手冊》等資料袋,統一存入學院檔案室,保存期爲五年(專科爲四年)。

第六條 評價

學院每年組織評選“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和“優秀指導教師”,各系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後,應及時總結經驗,向學院推薦“優秀設計(論文)”與“優秀指導教師”。

第七條

本條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由教務部負責解釋。

大學規章制度3

爲了進一步加強辦公室的管理,體現學生會辦公室工作的整體性和聯繫性,更好的發揮學生會辦公室的作用。同時爲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室環境,特制訂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 值班時間:具體值班時間看《學生會幹部值班表》

2. 值班地點:大學生活動中心

3. 值班人員:由學生會辦公室具體安排。值班人員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寫請假條,請主席簽字。

4. 進入辦公室必須着裝整潔。

5. 在辦公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譁、說笑、打鬧,說粗話、髒話。

6. 愛護辦公室的各項設施,隨時保持辦公室乾淨、整潔,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7. 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妥善處理和報告突發事件。

8. 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時間邀請外人到辦公室學習、玩鬧,不得在辦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處理私事。

9. 值班人員應熱情接待來訪同學,認真聽取、耐心處理來訪同學的事情。

10.值班人員不得用學生會電話打私人電話。

(二)物品管理制度

1. 辦公室內的所有物品爲學生會財產,任何人不得隨意搬動、借用。

2. 全體學生會幹部應自覺愛護辦公室財物,任何人未經團委老師和學生會主要負責人允許,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辦公室物品。

3. 學生會各部門如需借用辦公室物品,應告知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借用目的及歸還日期,使用時應遵守辦公室相關制度,特別是做到節約使用,並確保按時完好歸還。如在使用辦公室或辦公室物具期間,有損壞,須由辦公室進行登記,並酌情賠償。

4. 辦公室的鑰匙由辦公室幹事輪流保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配製或轉借他人配製、使用。

5. 各部門若要在辦公室存放東西必須作好登記,並於規定時間內取走。

(三)請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課、生病等)不能參加其次活動的幹事得在活動前先在請假本上登記請假,並說明原因。經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會制度:

1. 辦公室所有成員應按時參加學院召開的例會及工作總結會議。

2. 定期舉行會議,並作會議記錄,總結前一段時間的工作有哪些不足,爲以後的工作積累經驗。並討論下一段要開展的各項工作。

3. 在本部各項活動開展之前都要召開活動準備會,分配任務,要求各成員務必出席。

4. 開會期間遵守會議制度。成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事先請假。每次例會必須嚴格考勤並如實記錄。遲到3次以內給予警告。

(五)考評制度

1. 考評每月舉行一次,辦公室成員根據自己在一個月內的學習、感受、體驗寫一篇文章。

2. 所有學姐學長根據學生會新成員成員平時具體表現給每個學生會新成員打分。

3. 綜合各方面的表現,選出表現優秀的成員給予表揚。

(六)衛生制度

1. 所有人員在辦公室內部務必保持辦公室整齊清潔。

2. 宣傳部出完海報後務必及時做好清潔工作。

3. 各部門存放在辦公室的物品務必保持堆放整齊。

4. 值班人員應搞好基本衛生,保持辦公室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