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薪酬激勵制度留住核心員工

雖然錢不是萬能的,但是作爲企業來說,薪酬激勵永遠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尤其對於大多數中基層員工來講。那麼,如何利用好薪酬這個激勵因素呢?

如何利用薪酬激勵制度留住核心員工

一般企業的薪資結構都會包括工資和獎金兩個基本部分,那麼工資和獎金在整個工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到底怎樣纔算合理呢?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華夏基石管理諮詢集團董事長彭劍鋒先生認爲,按道理來講工資是主要的激勵因素,獎金是輔助手段,但是在許多國有企業,獎金會佔到70%或80%,而工資卻只佔 20%或30%.結果往往造成這樣的現實困境:工資的功能演變成獎金的功能,獎金功能演變成了工資的功能,使企業的激勵要素本末倒置,員工行爲短期化,核心人才不穩定,職業發展路徑迷茫。

據中國惠普有限公司信息產品集團人力資源部經理汪寧紅女士介紹,惠普員工薪酬的兩部分比例根據崗位不同會有所區別:對於銷售人員,基本上 70%是基本工資, 30%是浮動工資;電話中心有的是 60%的基本工資,40%的浮動工資;技術支持人員,有的是 90%的基本工資,10%的浮動工資;而像人力資源、財務、行政或其他跟業務不直接相關的部門,一般都是拿 100%穩定的工資。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人,薪酬結構是不一樣的,企業薪酬是基於崗位特點和個人需求的個性化的薪酬,而不是採用千篇一律的激勵措施。

激勵與懲罰的轉換

汪寧紅女士介紹說,惠普的績效評估比較正規。比如,財政年度是 11月份開始,11月之前經理就會給員工做計劃,明年的目標是什麼,考覈指標是什麼,寫得清清楚楚,然後會與員工溝通並達成共識;在執行計劃的過程中,經理會提供相應的資源,幫助並激勵員工;到年底時,經理會拿出年初的計劃與員工進行績效面談,比如從低到高1~ 5分,根據考覈結果及團隊任務完成情況決定其工資增長幅度。

其實要談激勵肯定就得談到懲罰,這好比硬幣的兩面,如果只談激勵不談懲罰就無法約束不守規矩的人。但是所有的懲罰都會考慮受罰者的承受度。在惠普,有3%的員工屬於下游員工,也就是說他們的考覈只得了 1分,這樣的員工工資肯定不漲,然後他有兩條路可走,要麼改進,要麼離開。惠普會給他做一個3、6、9個月的改進計劃,改進了就留在公司,改進不了就只能離開。員工也可以自己選擇,不再繼續改進而主動離開。

薪酬的激勵作用

過去我們在薪酬設計時,往往只注重薪酬的總量,而實際上,在薪酬總量相等的情況下,不同的薪酬發放方式同樣會產生不同的激勵效果。對於薪酬究竟應該採取保密支付的方式還是公開支付的方式,目前還存在着較大的爭議,但是比較來看,採取公開支付的方式對員工的激勵作用更大。

首先,如果企業的薪酬是公平的,公開發放將會使員工感到自己的成績得到了承認,薪酬作爲激勵機制顯示了一個明確的信息:報酬與付出的相關,每個人都必須靠付出獲取報酬,這就激勵員工更加努力的工作,對企業也隨之產生了信任,避免了由祕密發放帶來的不信任感、模糊心理和身處局外的感覺。

其次,讓優秀員工當衆領取高薪的'形式比單純的拿錢要多一份可觀的精神獎勵,滿足了他們對榮譽的需要。一項有關不同激勵方式效果的實驗顯示:在不同方式(公開和私下)的獎勵和懲罰中,公開獎勵是最有效的激勵方式。

最後,企業中的人際關係對其成員的行爲、對生產效率的影響作用是不可低估的。積極的、相互信任和友愛的氣氛,有利於增強企業的內聚力,使其能夠團結一致地實現目標。薪酬的透明就有利於建立組織中相互信任的氣氛,減少組織成員之間的相互猜忌,鼓勵組織成員之間的相互交流,有利於彼此的坦誠相對。

保密的發放方式似乎維持了表面的和諧,但更可能引起員工之間,員工對管理者的猜忌,與公開發放所產生的外化的衝突相比,祕密發放所帶來的衝突往往是隱晦的和更加棘手的。事實上,衝突在企業中是不可避免的,並可劃分爲建設性和破壞性的衝突,建設性的衝突可以增進決策的品質,在決策中,問題被揭發,情緒被宣泄,並且給員工提供了一個自我評價及觀念改變的機會;衝突提供了所有觀念呈現的機會,尤其是那些不被大多數人支持的意見。而破壞性的衝突會導致成員之間相互爭鬥,阻礙團體溝通,甚至會影響到團體的生存。就公開發放和祕密發放造成的衝突而言,公開發放可以更多涵蓋的是建設性的衝突,就這一點來說,公開發放還是佔有相對優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