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員工規章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通用5篇)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1

一、目的

規範部門員工行爲,加強部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部門員工素質。

二、適用範圍

蘇州東弘商務管理有限公司物業部全體成員。

三、着裝規範

1、統一着裝。

a、着裝標準:公司制服、黑色(皮)鞋;

b、着裝要求:整潔、完好;工號牌(或工作證)佩戴於上衣左上方並保持水平;不捲袖、不卷褲管;

2、工作證的佩戴:

a、進入公司範圍必須佩戴工作證;

b、工作證不得擅自塗改、轉借;

3、公司發放物品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儘快申報;並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賠償或補領。

四、上班時間

1、保安上班時間爲7:30—18:30;18:30—7:30;保潔上班時間7:30—16:30;8:00—17:30;

2、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外出;

3、員工嚴禁無故曠工,如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書面通知部門領導,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4、上、下班必須打卡,嚴禁代打;

5、簽到表不得私自塗改,私自塗改視無效處理。

五、公司設備設施

1、設備設施須謹慎使用,並應保持整潔美觀;

2、道路保持暢通,不得亂擺亂放東西;

3、嚴禁對公司內的設備設施亂塗張貼;

4、節約用水用電,不得浪費;

5、凡故意破壞消防設備設施,一律從嚴處理;

6、嚴禁偷盜公司財物,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六、懲罰措施

1、無故早退或遲到,罰款20元;

2、無故曠工一天扣除兩天工資。

3、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4、忘記簽到或故意籤錯日期罰款20元;

5、代人打卡或簽到,代與被代均罰款50元;

6、擅自塗改簽到表,罰款50元。

7、故意弄髒設備設施或不規範使用設備設施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罰款20元;凡故意損壞公司消防、監控以及其他設備設施,應按購入價2倍予以賠償,並處以相應罰款。

8、屢次不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的人員,罰款50元;

9、凡盜竊公司財物,除按公司規定予以賠償外,另立即開除並扣當月工資50%;

10、凡在創業園內私自張貼,塗寫等,予以警告並罰款50元。

七、考勤

1、考勤內容:

l到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視爲遲到;

l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視爲早退;

l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爲擅離職守;

l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准假而不到班者,均視曠工處理。

2、考勤須知:

l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應先進行教育,屢教不改者,予以適當的紀律處分,如因此造成嚴重後果者,應追究其相關責任;

l對曠工者,應責成其書面檢討,並扣發其當天工資,並扣發當月各項獎金;曠工兩天以上者,每增加一天,加扣其當天工資的20%;連續曠工3天或3天以上者,1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或因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次數較多者,情節嚴重,均應作除名處理。

八、文明規定

1、所有員工應舉止文明、團結互助;對於破壞團結、拉幫結派者一經發現均作除名處理

2、創業園內嚴禁大聲喧譁、唱歌、聊天。一經發現應先警告,警告無效或衝撞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或開除;

3、所有人員不得在創業園內亂丟亂扔垃圾菸頭,保護衛生成果,如有違反,罰款10元;

4、各個崗位非值班人員禁止入內,一經發現,罰款20元。

九、其他

1、服從公司的規章制度和上司領導,如有不服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或開除處理。

2、發生緊急情況應立即上報、聯絡;

3、嚴禁在創業園或公共環境內隨地吐痰或亂丟亂扔垃圾;

4、不得高聲喧譁、嚴禁賭博;

5、嚴禁盜竊,一經發現,從嚴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上班工作時間嚴禁睡覺、怠工、打瞌睡,因睡覺、怠工、打瞌睡等造成損失者應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7、嚴禁脫崗,上下班應做好交接工作;

8、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集會、演說或抗議,如有發現根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9、嚴禁在創業園內打架,凡有打架者,無論任何原因,一律無條件開除;嚴禁用任何方式威脅、恐嚇同事;以上現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法律責任。

10、疏忽報告、聯絡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或處以相應罰款;

11、儘量避免在辦公區域或公共場所內吸菸;

12、不按時填寫工作交接班紀錄或不按時填寫工作記錄者,罰款20元;

13、內部開會培訓時間無故不到者,罰款20元,並給予警告。

本制度屬公司物業部相關規章制度,對於違反以上相關規章制度者將根據情況視情節予以警告、罰款、開除等處理,對違反法律法規、或造成重大損失者將移送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處理。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2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爲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爲。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3

爲貫徹落實《物業管理條例》規範物業管理活動,保持物業管理在企業和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創造一個清新、整潔、文明有序的生產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物業管理企業

1、本辦法中的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受業主、使用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綠化、衛生、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2、從事物業管理的企業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業人員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3、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應與業主、使用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其內容應包括服務範圍、管理標準、權限、期限、費用收支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等,並報送區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4、物業管理企業應設立固定的服務場所,專線電話,專職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及時爲業主服務。

5、物業企業應按等級收費,並由物價部門統一定價,設“公示板”公開收費標準,便於業主和使用人監督。

6、日常維護與緊急事件處理。

(1)物業管理企業應對房屋主體,水電設施,排水設施,消防設備共用部位和供用設備進行日常養護和維修,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居住安全。

(2)對上水管線發生跑漏、下水管線發生堵、冒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確保業主和使用人財產不受損失。

(3)對二次供水水箱,應一個季度或在重大節日前徹底清洗一次,日常派專人看管,確保水質安全使用。

7、小區綠化。小區綠化要與周圍建築風格渾然一體,既要注意根據不同的功效進行適宜的綠化和小品佈置,核心美化部分應放在小區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業管理企業要採取多種形式,向廣大業主或使用人特別是兒童進行宣傳教育,使人人都來關心愛護綠化,並制定相應的綠化管理規定。

8、小區衛生管理。清潔衛生的工作應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間、定地點、定任務、定標準。每天清掃一遍,全日保潔,質量應達到“六不”、“六淨”。既:不見積水、不見積土、不見雜物,不漏收堆、不亂倒垃圾和不見人畜糞便。路面淨、路沿淨、人行道淨、雨水口淨、樹坑牆根淨、果皮箱淨。

9、小區治安。物業管理企業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接受指導,爭取配合,做好小區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區消防、消防管理在物業管理中佔有頭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消防意識,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應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車輛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應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業管理企業統一管理。

二、業主、房屋使用人

1、業主、使用人應成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服務合同,並監督物業管理活動。有權選擇物業管理企業。

2、業主、使用人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環境衛生費、經營性房屋的業主或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部門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主動交納各種費用。

3、業主,使用人不應高空拋物、擅自改變房屋、外立面、內部平面佈局,隨意拆損門窗和私搭濫建、在外立面設置立架改動採曖、供水、排水設施,不準隨意佔用公共用地亂堆雜物;不準損壞花草樹木、小品、健身器材;不準在樓道內亂寫亂畫;不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製造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業管理企業有權督促拒交應交費用的業主、房屋使用人交納費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5、業主、使用人和物業管理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任何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6、當事人因房屋使用、維修、管理等發生糾紛的,可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做好這項工作可以爲政府和廣大居民排憂解難,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確保人民羣衆安居樂業,保證社會的穩定。爲開創我區物業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辦法施行監督機關爲×市××區建設環保行政執法局物業管理辦公室。

四、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4

爲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爲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於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望每一位員工都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後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四、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和車間環境的安靜有序。

五、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七、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八、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九、電話接聽: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爲主。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做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的電話,違者扣罰10元/次。

十、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六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

3、上班期間不得嬉戲打鬧、睡覺、做個人私事,違者扣罰10元/次;

4、每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100元,(條件:必須是滿勤員工,無客戶投訴者)。

十一、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辭呈報告,書寫詳細理由充分經批准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一個月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二、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1、連續曠工3次/月;

2、不服從上級管理,與客戶爭吵3次/月;

3、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公司員工規章制度5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2、嚴格遵守公司的管理機制,執行公司的各項規定,不斷學習,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更好地爲客戶服務。員工之間要團結友愛,不得在公司內吵架、鬥毆,違反者交納成長基金200元,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

3、員工必須在早上8點30分前正式上崗,吃早點、換衣服等事項必須在此之前完成。上班時間吃早點交納成長基金5元,遲到在5分鐘以內交納成長基金5元,5分鐘以上交納成長基金10元。遲到3次計曠工一次,曠工3次作除名處理。非值班人員早上8:30分前打卡,下午16:30――17:00之間打卡,值班人員早上8:30分之前打卡,晚20:30分後打卡。

4、每日實行早(8:30)晚(17:00)會制度,由店長或指定人主持。未能按時參加早晚會的,須提前30分鐘以上通知店長。因其它原因而未能按時打卡的,補填“未能參加早晚會的說明”單。交於店長後,再實行籤卡考勤,有效籤卡期3天以內。

5、公司每月1日和15日開店內銷售會議,晚5點準時舉行(特殊情況另行通知),由店長主持。所有員工必須準時參加,未能參加者交納成長基金20元,遲到5分鐘以內者交納成長基金5元,10分鐘以上者交納成長基金10元。

6、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申請,必須填寫請假單並經店長同意後生效,如請假半天,須在中午12:00――13:00點之間打卡。調休需提前一天申請,必須填寫調休單並經店長同意後生效,事後說明無效,作請假處理。

7、公司實行早晚班制度,每日安排兩位人員輪流值班,早班時間上午8:30———下午2:30,晚班時間下午2:30――晚上8:30,輪到值晚班的員工,晚上20:30分後下班關閉電腦電源、插座電源、

燈箱、照明燈電源、服務器等一切電源,每漏關一件交納成長基金20元(由店長抽查),打掃衛生後,收場關門。並於次日早上8:20分前打卡、搞衛生、做好營業前的準備工作。

衛生每日由店祕檢查2次,早(8:30分前)中午(1:00)各一次。

衛生分類如下:(實行當班人員責任制)

1)玻璃門、玻璃桌、前後臺桌椅及飲水機無痕。

2)廁所無痕、無異味。

3)員工個人水杯及相關工作物品擺放有序、整齊。

4)地面清潔無異物。

5)派報架、報紙架擺放整齊,保持閱報帶夾,及時更新每日報紙。

6)接待桌椅保持客戶走後及時清理保潔。

以上事項經檢查未能達標,則當班人員交納成長基金1元/人/項。

8、員工上班時間須穿着工作服,外出時可更換便裝,回到公司30分鐘以內須更換工作服,違反一次交納成長基金10元。前臺接待人員要保持積極、熱情的精神狀態,語言應做到文明、規範,絕不允許說忌語,違者交納成長基金10元。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許和顧客吵架,違者交納成長基金200元。

9、員工的個人物品隨意放置的交納成長基金5元。吃飯完畢應立即收拾乾淨,違者每一次交納成長基金10元。報刊應放在規定位置,閱完後立即放回原處,違者交納成長基金5元。員工自備水杯,不得使用公司一次性紙杯,違者交納成長基金5元每次。(以上事項由店務祕書監督執行,所收款項做爲團費)

10、員工任何時候不得在前臺吃東西,發現一次交成長基金10元。

11、員工在公司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在網上聊天、打牌、玩遊戲,第一次發現交納成長基金200元,發現兩次以上立即開除。因員工違反國家政策和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導致公司受到經濟和名譽上的損失,由其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員工如有損害公司利益,出現“飛單”、“黑單”等,一經發現立即開除,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12、上班時間公司內原則上禁止播放音樂,特殊情況報店長批准後可播放輕緩,歡快勵志類歌曲。

13、經紀人不得隨便進入店長、店務祕書及財務辦公室,違者交納成長10元。

14、員工應愛護公司各種辦公設施,凡有人爲損壞公司辦公設施的將按原價賠償。

15、經紀人不得帶公司員工以外人員進入公司辦公區域,(包括使用公司電腦、電話等)違者一經發現交納成長基金50元/次。

16、每位員工都有維護公司利益的義務,針對不良現象應及時上報。

17、離職須知:

(1)員工離職前需提前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店長提前3個月,店務祕書提前1個月、主管提前15天,經紀人提前3天。

(2)經紀人離職時,需歸還所有公司物品、上交客戶房源資料,經紀人不得使用。

(3)離職申請需經店務祕書,所在組經紀人主管,店長三方簽字同意後,方可交由財務結帳。

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