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財務會計規章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單位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單位財務會計規章制度

單位財務會計規章制度1

第一條 財務處內部牽制制度應與崗位責任制、經濟責任制相結合,遵循機構分離、職務分離、錢帳分離、帳物分離的基本原則。

第二條 記賬人員應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第三條 財務公章由會計科科長保管,校長私章、財務處處長私章和出納員私章由出納員保管。使用時由分管人員審覈有關憑證後親自蓋章,嚴禁他人代蓋。

第四條 各種印鑑(章)、空白憑證在上班時須妥善保管,下班時鎖入保險櫃。

第五條 所有銀行結算憑證,由會計科和結算部統一購置,支票和支付密碼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規定領用並進行備查登記。

第六條 按規定填寫或打印銀行現金支票、轉帳支票。存根與票面內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審覈後蓋章,裁下存根,將支票交給出納員辦理。支票使用必須進行登記並由蓋章人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 作廢支票由出納員交科長審覈後進行備查登記,月末釘在最後一張記帳憑證後面,歸檔保管。

第八條 所有現金、銀行存款收付業務均由會計人員審覈制單(輸機)後,交由出納員辦理收付款業務。對於銀行往來業務,在記帳憑證上要註明原始憑證字號。

第九條 出納員應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與銀行存款日記帳,並與計算機打印出的當日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表覈對相符。

第十條 出納員無權編制或更改記帳憑證,無權勾對銀行帳,無權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第十一條 會計科和結算部指定專人負責銀行帳的勾對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調節表交科長審閱;對於未達帳項必須及時到銀行查詢並向科長報告

第十二條 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超限額現金應於當日送存銀行,會計科可與結算部聯合辦理現金送存業務。

第十三條 大額存單由科長登記備查簿並負責保存;到期前應向處長報告,需要轉存的應及時辦理轉存。

第十四條 科長要不定期抽查庫存現金限額的執行、帳款是否一致、對帳是否及時等現金管理條例的落實情況。

第十五條 當日憑證當日複覈,科長應按順序號逐一複覈當日記帳憑證;發現差錯,及時通知記帳(輸機)人員按規定方法予以更正,並再次複覈更正後的憑證;複覈後的憑證方可登記機內帳簿。輸機人員和複覈人員須在憑證上簽字蓋章。

第十六條 對計算機上機操作密碼要嚴格管理,機房維護人員定期更換密碼,嚴禁未經授權人員操作會計軟件。由專人保存上機操作記錄。

第十七條 會計科和結算部工作人員應避免接觸與本人工作無關的資產。非財務處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會計科和結算部的櫃檯內。

第十八條 會計人員應嚴格執行《中央財經大學財會檔案管理辦法》,及時整理、裝訂各類憑證、帳簿、會計報表等資料,並檢查有無缺損,然後交檔案室保管;未經保管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查閱會計檔案;如需查閱已歸檔的會計資料,必須由兩人以上同時進行,並確保會計資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在財務處。

單位財務會計規章制度2

第一條 爲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爲宗旨。

第三條 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四條 公司及公司下屬項目部的財務工作,都必須執行本制度。

第五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財務部,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專職財務人員:會計員、出納員。

第六條 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七條 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 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沒有主管領導審批簽字的一律拒絕付款。

第九條 財務人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1、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訂公司會計覈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准後組織實施。

2、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帳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覈算,填制和審覈會計憑證,登記明細帳和總帳。

3、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和利潤分配覈算工作。

4、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審覈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覈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5、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覈資工作。

6、負責公司確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

7、及時做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彙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8、主動進行財會資訊分析和評價,向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和有關工作建議。

9、協助做好部門內務工作,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出納員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總經理和會計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工作,並加蓋“收、付訖”戳記。

2、及時、準確、逐筆登記現金帳及銀行存款賬,按時結出餘額,並做到賬實相符。

3、妥善保管支票、收據、發票及印章。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並專設登記簿,依序登記備查。

4、經常覈對銀行、帳面發生額及餘額。每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清理未達帳項,發生差錯及時覈對,查明原因,做到月末後發生額和帳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相符。

5、熟練掌握銀行結算規定和各種收付款方式,認真填制各種銀行憑證,根據審覈無誤的銀行記帳憑證,及時登記銀行日記帳。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位財務會計規章制度3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要求,制定財務處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第二條 學校財務機構(處、科)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

第三條 學校財務機構、會計人員進行會計監督的依據是:

1.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會計法律、法規;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國務院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補充規定。

3.學校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4.校單位內部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第四條 財務人員應對每年制定的財務預算的合理有效性進行監,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督,並按規定程序上報獲得批准;在預算執行中嚴格審覈各項收支情況,對超預算的項目要按規定經主管校長批准方可列支;對大型物資採購要參與招投標過程並嚴格審覈起費用開支情況。

第五條 財務人員應對原始憑證進行審覈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並予以扣留,及時向財務負責人報告,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要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予以補充、更正。

第六條 財務機構應依法設置帳簿,帳簿記錄應遵照《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人員對帳簿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全面、不準確的事項要及時予以糾正,並定期進行帳目覈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對僞造、變造、故意毀滅會計帳簿或者帳外設帳的行爲,應當予以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作出處理。

第七條 財務機構應定期編報財務報告,,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依法保證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對提供虛假會計報告、強令篡改、編造財務報告的行爲,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處理。

第八條 財務機構應監督財產物資的採購計劃的審批制度;物資的驗收、領用保管與使用制度;物資的維護、報廢和轉讓等制度。並定期進行實物清查,對帳實帳款不符的情況,應查明原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財務處職權範圍的,應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處理,以確保公共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第九條 財務機構應按照《規範》中的規定對財務收支嚴把監督關。按照《中央財經大學各項收入管理辦法》、《中央財經大學各項支出審覈及報銷程序》的規定,嚴格審覈各項財務收支的發生情況,確保學校各項收支的合理合法。

第十條 財務機構應按照《中央財經大學校內部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嚴格審覈和監督校內各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各單位的各項收入來源要合理合法,各項支出手續要齊全,並符合財務制度規定,要求各單位兼職財會人員對本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及時入帳,並按期向財務處報送會計報表,財務處定期舉辦財會培訓班,對兼職財會人員進行崗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