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使用保密守則

法律無處不在,包括使用手機,那麼,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手機使用保密守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手機使用保密守則

手機使用保密守則1

一、不得在手機通信中涉及國家祕密;

二、不得在手機上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祕密信息;

三、不得將手機連接涉密信息系統、信息設備或者載體;

四、不得在手機上存儲核心涉密人員的工作單位、職務、紅機電話號碼等敏感信息;

五、不得在涉密公務活動中開啓和使用手機位置服務功能;

六、在申請手機號碼、註冊手機郵箱或者開通其他功能時,不得填寫禁止公開的涉密單位名稱和地址等信息;

七、不得使用未經國家電信管理部門進網許可的手機;

八、不得使用境外機構、境外人員贈送的'手機;

九、不得將手機帶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會議和活動場所;

十、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門使用手機;

十一、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設備的場所使用手機進行視頻通話、拍照、上網、錄音和錄像;

十二、不得使用商用加密手機談論以及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祕密信息。

手機使用保密守則2

根據中辦、國辦印發的《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定》精神,手機使用應嚴遵守“四個不得”要求:

1.不得在手機通話中涉及國家祕密信息,不得使用手機發送國家祕密信息,不得在手機中存儲國家祕密信息。

2.不得攜帶手機等移動終端參加涉密會議或進入涉密活動場所、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必要時,涉密會議和場所外,應當配備手機存放櫃,集中保管進入人員的手機。因特殊原因帶入會場的手機應取出電池。

3.不得在涉密場所使用手機等移動終端進行錄音、照相、攝影、視頻通話和寬帶上網。

4.不得將手機等移動終端作爲涉密信息設備使用或與涉密信息設備及載體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