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管理規定

依法制定規定可以保障各項工作運作有序化、規範化,以下是關於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希望對您有幫助!

非機動車管理規定一

爲了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生活秩序,防止和杜絕公司內摩托車、電瓶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的失竊現象,保持公司內的整齊規範,創建安全文明廠區,特制訂本規定。

一、非機動車包括自行車、電動車、助力車及摩托車。

二、生產基地員工的非機動車一律停放到職工宿舍的停車棚內。

三、員工應確保其車輛證照齊全,車況應保持良好。應經常檢查車剎、車鎖等,做到靈敏有效,如有損壞應及時修復。

四、非機動車輛的停放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規定,應按規定停放在職工宿舍停車棚內,車輛停放一律按次序分類停放,嚴禁亂停亂放,佔道停放。

五、員工應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在停放車輛時,應鎖好車輛,確認其配套的安全防盜措施已到位後方可離開。職工食宿管理員應加強日常巡視,提高警剔,若發現車輛未鎖者,應作好登記,每次給予5元的扣款,5次以上給予10元的扣款。

六、爲確保職工車輛安全,上班期間車棚實行封閉式管理,原則上只准進不準出。若因特殊情況須騎車離廠的,必須持本車間主任簽章的請假條和工作證到停車棚取本人車輛。車輛管理員如實登記時間、姓名、車間、車輛類型、車牌號等後方可放行。

七、嚴厲打擊盜竊非機動車的犯罪活動,嚴禁私下非法進行非機動車交易和收受無證無照非機動車。

八、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執行,與之相牴觸的按本規定爲準。

非機動車管理規定二

爲了規範湖北省電力勘測設計院新大樓的'自行車、摩托車等車輛的管理秩序,方便員工車輛的停放,特制定以下停車注意事項:

1)本院員工的非機動車輛需從大樓南門人員及非機動車輛的專用出入通道進出。

2)非機動車停車場爲本大樓員工提供停車服務。

3)進入非機動車停車場的車輛須按自行車、電動車(助動車)按指定區域整齊擺放。

4)停放的車輛必須將車鎖好,請勿將鑰匙留在車上。

5)電動自行車、助動車、摩托車停放點:2#樓北面,自行車停放點:4#樓西面。

6)員工進場的所有車輛須按管理人員指定位置停放整齊。

7)請勿在道口、車行道、消防通道和其他位置停放非機動車輛。

8)不準在非機動車停車場洗車和維修車輛,保持地面潔淨。

9)停放一個月以上且未見使用的車輛按“無主”車輛處理。管理中心對此類車

輛另行集中存放。車主認領時,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及工作證,方可領取車輛。

10)對非本大樓客戶的車輛,管理員有權謝絕車輛進入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