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實施五禁規定

近日,廣州是擬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實施“五禁”,到底哪五禁恩?下面就由小編告訴大家吧。

廣州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實施五禁規定

  廣州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實施五禁規定

1 創設“五禁”規定

條例草案在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生產銷售、供油、通行、停放管理、客貨營運等方面設定了限制措施。

“禁售”

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實體經營店鋪銷售電動自行車,市內禁止摩托車行駛範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實體經營店鋪銷售摩托車。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以及白雲區、黃埔區行政街轄區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實體經營店鋪銷售人力三輪車。

“禁油”

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懸掛號牌和懸掛外地號牌的摩托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禁止上路的車輛供油,市內摩托車限行範圍內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車供油。

“禁行”

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在本市特定區域內禁止上道路行駛,在可以通行的道路上依照規則行駛。

“禁停”

在廣州禁止非機動車或者摩托車上道路行駛區域內的公共停車場禁止停放非機動車、摩托車。

“禁營運”

禁止利用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從事非法營運。

2 對殘疾人車作全面規定

條例草案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設專章進行規定,設立了統一車型制度和一人一車制度,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申購、登記、行駛、年檢、報廢、停放、牌證使用作出全面的具體規定。

但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審議意見認爲,根據機動輪椅車國家技術標準中有關型號編制方法,規定統一車型制度即等於規定了使用特定企業的特定產品。此外殘聯是人民團體,直接規定由其發售不妥。爲此,修改意見稿中刪去統一車型和直接發售制度,改爲規定技術標準和依法組織有關銷售機構發售。

3 快遞可騎專用電動三輪車

如果全面禁行“電動車”,影響最大的人羣莫過於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快遞哥了。不過按照條例草案第二十七條第四款規定,“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等行業可以使用符合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車在規定區域內從事社區配送服務。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實行規定區域範圍、規定行駛線路、規定上路時間、統一車身標識、安裝GPS等監控設備、配額備案管理等手段,具體管理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換言之,快遞哥可以使用電動車配送快遞,但是要用符合標準的電動三輪車,並在規定的區域、線路、時間下使用。

4 搭客處罰2000元至1萬元

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爲,一般情況下最高僅可處以50元罰款,非機動車違法成本過低,處罰不能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針對非機動車執法,現有的法律法規賦予管理部門的行政強制措施手段較爲單一,主要是扣留非機動車,但其適用條件又十分嚴格,僅限於“拒絕接受罰款處罰”。

爲此,條例草案提出採取信用管理手段。當中規定,“市交通行政管理、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將從事非法拼改裝、非法銷售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利用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從事非法客貨運等違法行爲人的身份信息和相關處罰信息納入廣州市有關信用信息系統”。

同時還提出加重處罰力度。當中規定,“對利用摩托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等非機動車從事經營性客運或者貨運活動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並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具有多次非法營運等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沒收非法營運的車輛”。

5 進一步明確“禁摩”範圍

條例草案還明確了摩托車禁止行駛路段,除廣州大學城禁止摩托車行駛外,東至黃埔區與增城區交界處;南至海珠區、黃埔區與番禺區交界處;西至荔灣區、白雲區與佛山市交界處;北至北環高速公路(沙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環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黃石西路、黃石東路、白雲大道(黃石東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寶路、沙太路(同寶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廣汕路(天源路路口至開創大道路口)、開創大道(廣汕公路至廣深高速公路路口)、廣深高速公路(開創大道以東)也將禁止摩托車通行。

大學城要禁摩,摩托佬不以爲然

條例的一大亮點是明確了摩托車禁止行駛路段,其中特別列明瞭廣州大學城以及各區禁止的路段。

廣州市於2007年1月1日起明確全面禁摩,但昨日記者走訪廣州大學城發現,摩托車還是隨處可見,特別是在地鐵口附近,更是成爲了接駁交通的主要工具。

記者在大學城南、北地鐵站看到,幾個地鐵口外均有摩托車司機在等客。記者發現,有不少等不及公交車到來的學生,選擇了乘坐摩托車。

針對大學城禁止摩托車一事,現場摩的司機們有些不以爲然。更有司機表示,如果遇到執法就躲一躲,“警察也不可能24小時盯着”。

可以用電動車,快遞哥依然發愁

條例草案中規定,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等行業可以使用符合標準的電動三輪車配送快遞,並在規定的區域、線路、時間下使用。對此,記者昨日走訪多家快遞公司瞭解到,他們對這個規定依然感到發愁。

“規定用車時間、範圍,這個很難落實啊。”快遞員潘先生告訴記者,快遞行業因其自身經營和客戶需求的特殊性,沒有固定的收件和派件時間,“一般接到收件電話2個小時內要到達客戶家裏拿件,如果我們不去,客戶會投訴的。”同樣,如果派件延遲,公司同樣會收到投訴電話,“所以這個很不利於我們工作的開展。”

中通快遞一名快遞員王先生則稱,政府制定用車標準是好事,但希望能儘可能多聽取各方的意見,最終出臺一個全面的執行標準,“不單是具體工作上,包括改裝車輛,安裝新設備這些,費用如何處理,如果都是我們自己出,那經營成本太大了。”

禁油引發矛盾,加油工左右爲難

針對條例草案的“禁油”規定,昨日記者暗訪海珠區的多個加油站,當被問到能否爲摩托車加油時,加油站均說“不能”。在廣州大道南敦和加油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平時的確會有摩托車來要求加油,上級要求不給加,但有些車主不理解,罵人是經常的事。”

一名油站工作人員表示,廣州市打擊“五類車”的力度逐漸加大,但因摩托車加不到油,加油站成了夾心層,此前媒體報道摩托車主打砸加油站及員工的事件也偶有發生,“摩托車主軟磨硬泡要加油,加油站左右爲難受氣,如此兩難境地,如何處理?這同樣是個問題。”

 建言

禁和疏要結合 配套措施要跟上

“確定禁行措施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市民出行的便利。”市人大常委會組成成員賙濟光認爲,要真正解決目前社會上交通出行難題,禁和疏要相結合。

他認爲,針對法規頒佈可能帶來的問題,下一步,市政府應該儘快完善相關配套措施。比如,條例中爲了方便市民出行也相應設置了“便民服務車”的規定,但目前“站牌標識不清、運行時間沒有保障、羊城通用不了”等問題還沒有解決。賙濟光建議應該由市交管部門統籌管理,把便民服務車納入公交管理體系,統一站點標識,統一使用羊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