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及執行管理辦法

前言:

合同簽訂及執行管理辦法

隨着集團公司對移動網絡建設工程管理的加強,對移動網建工程建設項目中的工期、質量、工程驗收、入賬、資產轉固等工作內容的要求更加明確也更加嚴格,已經細化到對各省移動網絡建設管理的考覈指標中。

爲了適應集團公司管理要求,也爲了更加有效地實現對全省移動網絡建設項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同時,爲規範工程建設各環節人員的行爲準則,也爲實現工程建設管理的“公平、公正、公開”,結合2009年已發佈的各項工程管理相關各項管理制度,公司制訂併發布本管理辦法,要求全省各州市分公司及省公司各相關部門嚴格執行。

一、關於合同簽訂。

1、合同的種類及簽署流程。

合同分爲四類,第一類是土建施工合同,第二類是電力施工合同,該兩類合同由地市分公司自行招標並選擇施工單位,向省公司物資採購與管理部門報備即可,施工合同的金額在100萬以內的由分公司自行審批及簽署,金額超過100萬的需要經過省公司審批覈準後再由分公司簽署。第三類是設備安裝合同,該類合同由省公司統一招標,由省公司選定中標施工單位並制定工程份

額,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與具體分配的中標施工單位簽署,合同審批的原則與第一及第二類相同,受100萬金額的審批權限制。第四類是室內覆蓋安裝合同,該類合同由省公司統一招標,由省公司選定中標施工單位並制定工程份額,施工合同由各州市分公司與具體分配的中標施工單位簽署,簽署室內覆蓋安裝合同必須具備2點:1、完成物業協議的簽署;2、審覈通過的設計方案。室內覆蓋安裝合同受100萬金額的審批權限制。

2、合同簽署的時點。

合同簽署由於受到不同的'啓動條件限制,可以按照:工程啓動會後、工程開工通知發佈後、或項目初設批覆後,以先到來的時點爲準,該時點之後就可開始施工合同的簽署。

3、合同簽署的時限要求。

開始啓動合同簽署之後,簽署的合同涉及到與項目總體工程量之間的匹配關係及相關要求如下:

開始簽署合同後1個月內,簽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應不少於總工程量的30%;

開始簽署合同後2個月內,簽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應不少於總工程量的70%;

開始簽署合同後3個月內,簽署合同所包含工程量應不少於總工程量的90%。

4、尚不具備簽署條件的合同,可暫不簽署,但應向省分移動網絡公司網建部報備。

5、省分移動網建部及各州市分公司都要按照招投標的結果對各施工方進行工程份額、工程量進行分配及安排。

6、如果施工方在超出合同簽署的時限要求時,並且應該已經具備簽署條件的情況下不簽署施工合同,則州市分公司需要向施工方發出“合同簽署催辦函”,要求施工方及時按招投標結果簽署施工合同,如果超出“合同簽署催辦函”要求時限時,可以由各州市分公司發起書面申請,報請省分移動網建部、省分物資採購與管理部審批同意後纔可更換。

7、當發生因施工方對招投標的結果不滿意而不願意簽署施工合同的情況時,施工方要向分公司提交書面說明;分公司針對此情況需要更換新的施工方,由各州市分公司發起書面申請,報請省分移動網建部、省分物資採購與管理部審批並經分管領導同意後纔可更換。

二、關於合同執行的工程實施。

1、合同簽署之後,合同各方因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工作。

2、對於分公司簽署的施工合同,因爲施工方的原因導致的工程開工時間、工程進度情況、工程施工質量、存在轉包情況等等因素而影響合同執行的,需要變更合同或終止合同,分公司需要提交書面申請給省分移動網建部及省分物資採購與管理部,獲得批准並經分管領導同意後纔可實施。

3、對於省分物資採購與管理部牽頭簽署的施工及供貨合同,

因爲施工方或供貨方的原因導致的供貨時間、供貨量、工程開工時間、工程進度情況、工程施工質量、存在轉包情況等等因素而影響合同執行的,需要變更供貨比例、改變供貨商或變更合同及終止合同,省分移動網建部需要提交書面申請給省分物資採購與管理部,獲得批准並經分管領導同意後纔可實施。

三、關於合同執行的款項支付。

1、正常付款流程:州市分公司工程實施部門發出付款申請----?報省分移動網建部項目負責人審覈批准,同意之後將相應金額放到下月撥款計劃中----?下一個月內款項支付到施工方。

2、州市分公司的施工合同簽署後,第一筆款項的支付與工程實施情況關係不大,省分移動網建部督促各州市分公司按合同約定請款並撥付相關款項給各州市分公司。

3、各州市分公司要加強工程進度的管理,按工程進度及時支付進度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