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評優管理辦法參考

第一條爲表彰優秀員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使公司評優工作民主、公開、透明,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關於公司評優管理辦法參考

第二條公司評優對象爲在本公司工作滿6個月以上的`合同制員工,領導班子成員及供電公司合同制員工、農電工不參加公司內部評優。

第三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爲候選人:

1、發生公司認定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發生公司認定的優質服務、黨風廉政問題責任者。

第四條評優按如下程序進行:

1、公司各部門按照各自部門總人數的20%推選出優秀員工,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上報綜合管理部。

2、綜合管理部對上述選票進行統計排名。

4、領導班子按照員工選舉結果確定優秀員工。

第五條生產類先進員工條件

1、努力學習,鑽研業務,勤勤懇懇地做好本職工作,是公司生產技術骨幹;

2、安全意識強,嚴格執行各項規程,在工作現場沒有習慣性違章行爲,安全地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3、在工作中發現、消除事故隱患的、組織或參與生產工藝改進的、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優先評眩

第六條管理類先進個人條件

1、具有強烈的主人翁責任感和奉獻精神、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積極參加公司和公司組織的各種活動

2、發揚團結互助精神,熱心爲員工解決困難,在員工中有較高威信;

3、講文明、講禮貌、待人熱情;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助人爲樂,愛護環境,節約資源;

4、家庭和睦,尊老愛幼,勤儉持家,鄰里團結,有突出事蹟的優先評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