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績效考覈管理辦法

第一條 考覈目的

公司員工績效考覈管理辦法

爲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爲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覈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覈,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 考覈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爲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爲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覈。

第四條 考覈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覈制度,並分爲月度、年度考覈,月度考覈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覈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項目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覈。

第五條 考覈形式

各類考覈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覈目的、時段及各種考覈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覈形式在考覈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 考覈辦法

考覈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覈、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 考覈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覈,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覈結果所佔個人考覈權重爲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爲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覈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覈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覈,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覈項目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覈量表ⅱ。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爲當月績效考覈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覈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項目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 專項考覈

1、試用期考覈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覈,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覈

對公司認定爲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覈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覈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項目可即時提出考覈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覈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爲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 考覈程序

1、月、年度考覈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覈通知,說明考覈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覈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覈量表。

2、考覈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覈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覈辦法統計考評對象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覈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審覈考覈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審覈確定考覈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覈結果,並對考覈對象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覈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覈對象部門。

第十條 考覈結果

1、根據考覈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爲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 考覈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 90分>考覈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 80分>考覈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 60分>考覈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 50分>考覈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覈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覈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第十一條 考覈結果的作用

考覈結果作爲員工個人

工作績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與員工個人薪酬掛鉤;

2、是決定員工崗位職務升降的主要依據;

3、與員工福利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條 附 則

1、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本辦法中各項條款由公司管委會負責解釋。凡條款需要修訂時,需報總經理批准後發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