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黑龍江農墾系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施方案

黑龍江農墾系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施方案

有關黑龍江農墾系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施方案

根據省財政廳印發《黑龍江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爲加強我係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規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行爲,現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管理

按“規定”要求,遵循統一指導、屬地管理的原則,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受省財政廳委託,負責本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

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會計管理局負責本系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考試報名、設置考場、傳遞和保管試題、實施考試、管理考試信息、簽發證書(代省財政廳)等具體執行工作。

黑龍江省農墾各管理局計財處會計管理部門,負責其所轄區域內的組織報考工作(現場確認、報考繳費)。

二、考試內容和形式

按“規定”要求,我係統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科目、時長、題型、題量、分值、合格標準等執行財政部統一規定。

考試科目爲: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

考試形式爲:無紙化考試,採取網絡報名、現場確認、閉卷上機考試的.管理模式。

三、考試日程

按“規定”要求,我係統每年固定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四次(每季度一次)。

每季度的第一個月通過省財政廳官方網開始網絡報名,每次網絡報名週期爲15天。省財政廳官方網絡報名地址爲:龍江會計網(),選網站右側“黑龍江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注意:農墾報考人員網上“區劃選擇”需選“農墾總局-農墾總局直屬”)。

每季度的第二個月中旬至當月底,報名確認成功的應考人員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

每季度的第三個月實施當次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場次及考試相關要求以下載打印的准考證爲準)。

四、其他事項

1、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報考對象爲: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3號令)規定條件的農墾人員(指農墾系統內工作的人員、無業但具備農墾系統戶籍的人員、農墾系統所轄中高等院校在讀的人員)。

2、報考人員應當在報考時一次性填報所有三門考試科目;同一應考人員所有報考科目考試成績一次性全部合格的,視爲通過考試,單科考試成績不滾動計算。

3、我係統各級會計管理部門按照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制定的統一收費標準(每人次140元)嚮應考人員收取考務費。

4、我係統將在當次考試全部結束30日後,對通過考試人員簽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5、我係統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考點考場設置、試題的傳遞和保管、考試實施及考試信息管理、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工作參照“規定”要求一併執行。

6、本實施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相應考試工作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