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材料

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2021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材料,希望有所幫助!

一、報考臨牀助理執業醫師

(一)身份證原件。

(二)畢業證書原件。

(三)報名表。

(四)學歷證明/學歷認證報告(網上學歷證明須在4月5日前有效)。

(五)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覈證明。

(六)身份證複印件。

(七)執業帶教老師執業證複印件。

(八)2021年畢業生提供《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九)試用機構爲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需要提供帶教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複印件。

(十)醫療機構許可證正本複印件。

(十一)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二、臨牀助理執業醫師報考臨牀執業醫師

(一)身份證原件。

(二)助理執業證原件(不得裝訂內頁)。

(三)助理資格證原件(不得裝訂內頁)。

(四)畢業證書原件。

(五)報名表。

(六)學歷證明/學歷認證報告(網上學歷證明須在4月5日前有效)。

(七)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覈證明。

(八)身份證複印件。

(九)短線加試申請表。

(十)醫療機構許可證正本複印件。

(十一)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三、直接報考臨牀執業醫師

(一)身份證原件。

(二)畢業證書原件。

(三)報名表。

(四)學歷證明/學歷認證報告(網上學歷證明須在4月5日前有效)。

(五)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覈證明。

(六)身份證複印件。

(七)短線加試申請表。

(八)2021年畢業生提供《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九)試用機構爲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需要提供帶教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複印件。

(十)醫療機構許可證正本複印件。

(十一)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四、公衛類考生提交材料同臨牀類考生

五、口腔類考生提交材料同臨牀類考生

所在試用醫療機構應設有口腔診療科目,所有醫療機構均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副本複印件,請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複印件放到最下方。

六、報考鄉村全科助理執業醫師另需提交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

(二)畢業證書原件。

(三)報名表。

(四)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五)需提交在鄉衛生院或者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並考覈合格證明。

(六)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中報考臨牀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口腔,公衛專業不能報考),中醫類學歷以省中管局要求爲準。

(七)身份證複印件。

(八)知情同意書。

(九)報名審覈法人責任承諾書。

(十)2021年畢業生提供《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十一)醫療機構許可證正本複印件。

(十二)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十三)其它要求同報考臨牀助理執業醫師。

七、2021年應屆研究生報考臨牀執業醫師

(一)身份證原件。

(二)學生證。

(三)第一學歷證書原件。

(四)報名表。

(五)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覈證明。

(六)身份證複印件。

(七)學校教學醫院出具的實習證明(不得在非教學醫院報名)。

(八)學校研究生處出具的`准予該生2021年畢業的證明,學校出具的考生爲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證明。非專業型研究生不得報考。

考生應在2021年8月1日前向考點驗證畢業證及學位證(畢業證,學位證爲學術型研究生的取消考試資格)。

(九)當年畢業醫學專業研究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十)試用機構爲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需要提供帶教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複印件。

(十一)醫療機構許可證正本複印件。

(十二)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八、診所註冊臨牀助理醫師報考臨牀執業醫師

(一)身份證原件。

(二)助理執業證書原件(不得裝訂內頁)。

(三)助理資格證書原件(不得裝訂內頁)。

(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原件。

(五)法定代表人執業證書原件。

(六)畢業證書原件。

(七)報名表。

(八)學歷證明/學歷認證報告(要求同前)。

(九)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覈證明。

(十)身份證複印件。

(十一)法人資格證、執業證複印件。

(十二)醫療機構許可證正本複印件。

(十三)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同一個診所多個醫師報考的,材料應集中申報。

九、歸國留學生報考

(一)身份證原件。

(二)入學期間護照。

(三)畢業證原件。

(四)學歷認證報告。

(五)報名表。

(六)學校所在國醫師考試機構出具的,該學校該專業畢業生可以在該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證明。

(七)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覈證明。

(八)身份證複印件。

(九)2021年畢業生提供《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十)試用機構爲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需要提供帶教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複印件。

(十一)醫療機構許可證正本複印件。

(十二)醫療機構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十、注意事項

(一)所有材料向左上角對齊裝訂。請勿將信息頁(證書姓名、照片等頁)裝訂在一起。要求使用長尾夾。

(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人員報考需要提交縣級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同意其報考的證明。

(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複印件,放在個人材料最後位置。

(四)試用機構爲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需要提供帶教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複印件(該醫師註冊年限需一年以上),所有助理升執業的考生不需提交帶教執業醫師資料。

(五)所有材料凡未註明複印件者,均要求原件。

(六)鄉鎮助理執業醫師(類別代碼215)不能報考執業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