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保密制度

什麼是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是指一個國家、單位或團隊在從事經營管理活動中,根據活動內容的不同,將不對外公開的信息資料及內容進行保密而制定的法律、法規,從而制約相關人員共同遵守的保密規則或行爲規範。

財務保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財務保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總則

(一)爲認真貫徹國家保密法,切實做好項目部財務保密工作,保守財務祕密,維護項目部權益,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二)財務祕密是關係項目部權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主要包括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相關財務數據。還包括財務專用章,涉及財務的有關證件以及有關合同資料、圖表資料等。

(三)項目部所有部門及人員都有遵守財務保密制度的義務。

(四)財務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祕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五)屬於財務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包括採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的財務資料),應當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未經財務主管批准,其他人員不得查閱、使用、複製、摘抄、保存和銷燬。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財務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財務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財務祕密。

(七)財務人員發現財務祕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財務主管,並立即做出處理。

(八)責任與處罰。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財務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第5條、第6條規定內容的;

3、已泄露財務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財務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爲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財務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二、附則

本制度規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爲之一:

使財務祕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使財務祕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範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三、實施細則

(一)會計憑證、賬薄、報表、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意向、決策資料,財務安排、關係客戶資料、財務會議記錄,項目部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證件、印章,會計數據、會計資料及其會計載體(包括計算機、財務覈算程序、備份文字數據的磁盤、光盤及移動硬盤等)、財務設備等各種資源管理,均適用於本制度,未涉及事項依有關規定或參照本制度執行。

(二)公司財務人員在其職責範圍內對本實施細則第1條所列各種資源享有不同職別相應的知情權和管理權。

(三)各會計主管在其職責範圍內,按會計覈算期準確及時地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薄、編制並報送各種報表、編寫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將其整理裝訂成冊進行保管,主管會計必須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在保管期間,財務負責人有權現場查閱和審查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經財務負責人批准的情況下出借或複印會計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

(四)各財務人員及其各部門人員不得在未經主管領導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掌握的經營意向、決策資料,項目部的有關規章制度,證件及會計載體等出借、出租或複印、拷貝給任何人使用。

(五)對於財務專用計算機,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人設置使用密碼。其他人員只能通過專人或財務負責人開機或同意後方可使用計算機,專人和財務負責人對該計算機的安全與操作承擔責任。

(六)財務人員操作計算機時在未經他人允許的情況下,只能使用自己的文件夾及子文件夾。文件夾必須存放在c盤以外各盤的根目錄下,統一按自己的姓和名稱的漢語拼音字頭命名,對於特殊文件,操作人員可以加密保護,但必須到財務負責人處備案。

(七)對於計算機程序、財務覈算程序、各種申報表程序等,各責任人必須在其職權範圍內操作並要將其職責範圍內相應的操作密碼及時書面報送財務負責人備案。

(八)財務人員對於重要文字數據必須及時備份,備份文字數據的磁盤、光盤及移動硬盤等各種會計載體由財務負責人會同主管領導指定專人統一負責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須經主管領導會同相關負責人一起進行簽字登記後方可借用並及時退回。

(九)對財務專用章和印信必須嚴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專人負責監印保管,確保印信安全。對於印章的使用,其專門負責人在職責範圍內按程序進行使用和登記,對於特殊事項,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使用,並進行相應登記。任何人不得在空白紙上加蓋財務專用章並攜帶外出。

(十)對於財務保險櫃、文件保密櫃等財務專用設備,其使用人必須牢記使用密碼,專人專用,但使用人必須將其操作密碼和一把備份鑰匙交財務負責人封存保管,主管領導只有在非常特殊情況下,並至少要會同兩位領導或使用人在場方可開封取出鑰匙開啓保險櫃或保密櫃。

(十一)嚴格遵守檔案保密制度。對機密、絕密和一般文件要分開組卷、保管和編目,以避免密級混淆。具有密級的檔案材料,包括各類財務數據一般只能查閱,但應經財務負責人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抄錄、拍照、描繪。財務資料不外借,確因需要借用的,必須正確填寫“業務聯繫單”,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嚴格借閱手續,在規定時間內返還,不得轉借他人。

(十二)財務人員要加強財務室的安全防護,保管好財務室的鑰匙,隨時鎖好門窗和檔案櫃。

(十三)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