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

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定義

可行性研究是運用多種科學手段(包括技術科學、社會學、經濟學及系統工程學等)對一項工程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進行技術經濟論證的綜合科學。

項目可行性研究是項目前期工作的主要內容,可行性研究通過市場分析,技術研究,經濟測算,最後確定是否投資一個項目。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

在人們越來越注重自身素養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報告的重要性,報告具有成文事後性的特點。其實寫報告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使用林地現狀調查表編制原則、程序、內容和要求等。

本標準適用於全國範圍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使用林地現狀調查表編制。

本標準不適用於修築直接爲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佔用林地。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適用於本文件。

GB/T 26424—2010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技術規程。

LY/T 1820—2009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技術規程。

LY/T 1821—2009林業地圖圖式。

LY/T 1955—2011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林地落界技術規程。

LY/T 1956—2011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技術規程。

LY/T 2009—2012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製圖規範。

國家林業局令第35號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覈審批管理辦法。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使用林地 Forestland using

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落界範圍內用於林業生產的土地上,建造永久性、臨時性的建築物、構築物,以及其他改變林地用途的建設行爲。

3.2使用林地類型 Type offorestland usjng

根據《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覈審批權限,使用林地類型分爲:防護林林地、特種用途林林地、用材林林地、繹濟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和其他林地。其中,用材林林地、經濟林林地、薪炭林林地均包含其採伐跡地。

3.3森林植被恢復費 Forest recoveryfee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應當依法繳納用於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及森林資源管護等方面的費用。

3.4項目區 Projectarea

建設項目擬使用土地的範圍。

3.5項目區域 Proiectadministrative area

建設項目擬使用土地所在的縣(市、區)行政區域。

3.6城市規劃區 Urbanplanning area

城市建成區以及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具體範圍由有關人民政府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確定。

4、總則

4.1編制目的

執行《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覈審批管理辦法》,爲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審覈審批和監督管理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提供依據。

4.2編制任務

a)查清建設項目擬使用林地現狀。

b)科學分析建設項目擬使用林地可行性。

4.3編制依據

a)國家和地方頒佈和出臺的有關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b)建設項目有關批准文件。

c)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空間規劃。

d)相關的行業發展規劃、技術標準及產業政策。

e)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林業專業調查的技術規程(規定)。

4.4編制原則

a)依法依規。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和林地保護利用規劃。

b)真實可靠。應進行實地調查,確保數據準確。

c)科學全面。調查分析方法科學,內容全面,涵蓋本文件規定的主要調查內容和分析內容。

d)簡明規範。表述言簡意賅、針對性強,重點說明使用林地現狀、主要建設內容,並附建設佈局圖。

e)突出重點。強化野外獨立選址的經營性建設項目,特別是採石、採礦、取土場及風電項目等和臨時使用林地對生態狀況、生物多樣性影響分析。

4.5編制程序

包括:資料準備、範圍確認、現狀調查、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森林植被恢復費測算、成果編制等。

4.6編製成果

a)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建設項目使用林地面積在2公頃以上(含2公頃)的,或者涉及使用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溼地公園、風景名勝區等重點生態區域範圍內林地的,編制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

b)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現狀調查表。建設項目使用林地面積在2公頃以下(不含2公頃)的,編制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現狀調查表。

c)項目變更使用林地。建設項目因設計變更等原因需要收變使用林地位置或者減少使用林地面積的,分別新增、減少使用林地情況進行調查,按上述規定編制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使用林地現狀調查表。

5、資料準備

包括:

a)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林地“一張圖”及林地變更調查成果等資料。

b)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公益林區劃界定等資料。

c)林地權屬證書,或者林地證明材料。

d)建設項目資料,包括項目有關批准文件,項目擬使用土地範圍紅線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或施工設計等。

e)其他相關規劃和基礎資料。

6、位置範圍確認

6.1使用林地範圍確認:

a)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使用土地範圍紅線確定使用林地範圍。

b)不得拆分項目、化整爲零確定用地範圍。

6.2使用林地範圍與重點生態區域等的空間位置關係確認:

通過空間位置,分析項目區與自然保護區(保護小區)、森林公園、溼地公園、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地、重要水源保護地、沿海基幹林帶等重點生態區域、城市規劃區等範圍的位置關係。

7、現狀調查

7.1使用林地區劃

使用林地區劃採用空間疊加分析的方法,將建設項目使用土地範圍紅線疊加到林地“一張圖”上,形成擬使用林地的'範圍和使用林地地塊界線,按順序編號,並抄錄林地“一張圖”原小班號。

7.2使用林地調查

包括:

a)使用林地地塊主要屬性因子確定。包括地類、林地權屬、林地保護等級、森林類別、使用林地類型、林種、起源等屬性因子,原則上直接依據林地“一張圖”確定,使其與林地“一張圖”屬性保持一致。山現林地“一張圖”中主要屬性因子與現地不一致情況時,應當在不改變林地“一張圖”小班界線的前提下,實地調查林地“一張圖”原小班的屬性,並進行對比分析,單獨形成報告說明。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對確實需要變更林地“一張圖”有關界限或屬性因子的,應當按林地“一張圖”變更程序予以變更。林地“一張圖”相關屬性因子分類及填寫規定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林地落界技術規程》和《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技術規程》。

b)使用林地地塊其它屬性因子調查。通過實地調查填寫,如優勢樹種(組)、齡組、平均樹高、平均胸徑、鬱閉度(覆蓋度)、活立木每公頃蓄積、經濟(竹)林株數等。其中,活立木每公頃蓄積調查採用全林實測法或標準地法調查,經濟(竹)林株數採用小樣圓法、標準地法或全林實測法調查,調查方法參照《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技術規程》執行。各省可以根據本省實際情況增加調查因子,如退耕還林地、森林採伐作業設計調查因子等。

c)使用林地按喬木林地、竹林地、特殊灌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宜林地、其他林地等劃分地類。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因子調查表格式及填表說明見附錄A。

7.3使用林地調查結果統計

7.3.1統計單位:建設項目使用國有林地的,以林場或其他國有森林經營單位爲基本單位進行統計;使用集體林地的,以行政村爲基本單位進行統計。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統計表格式見附錄B。

7.3.2計量單位

a)面積單位爲公頃,保留4位小數。

b)蓄積單位爲立方米,保留整數。

c)林木(竹)株數(經濟林、竹林及幼樹填寫),單位爲株,保留整數。

d)費用單位爲萬元,保留4位小數。

7.4使用林地情況說明

詳細說明項目主要建設內容使用林地情況。例如,公路、鐵路等線性工程項目,要分別說明主線(路基、邊坡寬度)、服務區等使用林地情況;水利水電建設要分別說明淹沒區、壩址等建設規模及其使用林地情況;礦山項目要說明採礦、選礦廠、尾礦庫、堆土(石)區等建設規模及其使用林地情況;城市規劃區以外的經營性項目,要說明具體建設內容、建設佈局、相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內容及各部分建設內容使用林地情況。對臨時佔用林地的,要說明使用方式,如營地、施工道路、渣場、堆料場、攪拌場、取料場等,分析選址、佈局的合理性對生態環境的潛在影響,使用林地面積是否合理,如取料場挖方數量,堆土場堆方數量,臨時用地到期後能否恢復林業生產條件,能否原地恢復森林植被等情況。

7.5專項調查

包括:

a)重點生態區域調查。通過實地調查和查閱相關資料,查清項目建設是否涉及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溼地公園、風景名勝區,說明涉及的功能區,是否有相關管理部門的意見材料。

b)古樹名木、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調查。採用野外調查與座談訪問、查閱資料相結合的方法,調查記載項目區內古樹名木、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名稱(學名)、位置、胸徑、樹高、樹齡、保護等級、生境等,以及擬採取的處置措施。

c)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調查。採用查閱資料、社會調查和專家諮詢的方法,進行項目區及周邊野生動物生境情況調查,提出擬採取的保護措施。

古樹名木和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調查,參照《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技術規程》執行。調查表由各省根據本省情況自行制定。

7.6其他調查

包括:

a)林地權屬爭議調查。重點調查是否存在爭議、爭議情況、解決方案等。

b)違法使用林地情況調查。調查是否存在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末批先佔等違法使用林地行爲及查處情況等。對於未批先佔且確需辦理使用林地手續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和林地變更的檔案資料,按實際使用林地年度確認違法使用林地的範圍,確定末批先佔面積及相關屬性因子等,並在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中進行單獨說明。

c)特定建設項目調查。對特定的建設項目,還需按照國家林業局相關規定進行調查。如石油天然氣管道、重點國有林區的風電、罩點國有林區的礦山建設項目等。

8、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

8.1項目准入性分析

按照相關部委發佈實施的最新《禁止供地項目目錄》、《限制供地項目目錄》等規定對項目准入性進行分析。

8.2使用林地分析

對建設項目擬使用林地的數量、質量、特徵、分佈,林木數量、質量等情況進行分析。

8.3使用林地生態影響分析

8.3.1 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包括對國家及省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及其生境、主要保護對象、古樹名木的影響。

8.3.2 對生態效能的影響。對水土保持、水源涵養及其他生態防護效能的影響。

8.3.3 對自然景觀的影響。包括森林、水文、人文等景觀的影響。

8.4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

分析項目建設必要性、選址合理性、用地規模合理性,重點分析使用林地保護等級、國家級公益林地,涉及使用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等重點生態區域的林地情況,是否體現了不佔或少佔林地的原則等。

對野外獨立選址的建設項目要進行詳細分析,對於城鎮批次用地可以簡化分析。

9、森林植被恢復費測算

對建設項目擬使用林地應繳納的森林植被恢復費進行測算,說明測算依據、測算標準和測算結果。

依據使用林地因子調查表,根據森林植被恢復費徵收使用管理有關規定的徵收標準分類,測算森林植被恢復費,並彙總合計項目使用林地應繳納的森林植被恢復費總額。

10、成果編制與要求

10.1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現狀調查表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現狀調查表成果,包扦編制單位對材料數據真實性的承諾、使用林地現狀調查表(含使用林地情況簡要說明和森林植被恢復費測算,格式見附錄C)、使用林地因子調查衷(格式見附錄A)、使用林地現狀圖、使用林地紅線範圍拐點座標等內容。

10.2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成果,包括編制單位對材料數據真實性的承諾、報告正文、使用林地統計表、使用林地因子調查表(格式見附錄A)、圖件、使用林地紅線範圍拐點座標、相關附件等內容。

10.2.1報告內容

包括項目基本情況(範圍、規模、具體建設內容、佈局、進度安排等)、使用林地現狀情況(數量、地類、林地保護等級、使用林地類型、生態區位、具體建設內容)、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保障措施、分析結論、森林植被恢復費測算等內容。

報告編制至少應包括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寫提綱(附錄D)規定的內容。

建設項目變更使用林地的,應分別新增、減少使用林地情況進行說明和分析。

報告的表述應當簡明扼要,言簡意賅。具體設內容和佈局、使用林地現狀情況、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建設佈局圖和使用林地現狀圖是報告的重點。

10.2.2排版要求

10.2.2.1正文

字體,宋體;字號,小四號;標題及正文均在段首空兩格。

一級標題:黑體,三號。

二級標題:宋體,三號,加粗。

三級標題:宋體,小三號,加粗。

四級標題:宋體,四號,加粗。

行間距:25磅。

10.2.2.2標題序號

一級標題:一、二、三、……

二級標題:(一)(二)(三)……

三級標題:1.2.3……

四級標題:(1)(2)(3)……

10.2.3使用林地統計表

使用林地統計表附在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後面,格式見附錄B。主要包括:

a)項目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類型面積蓄積統計表。

b)項目使用林地按地類面積蓄積統計表。

c)項目使用林地按森林類別面積蓄積統計表。

d)項目使用林地按林地保護等級面積統計表。

e)項目使用林地分森林類別按地類面積統計表。

f)項目使用重點生態區域林地面積統計表。

g)項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復費測算表(表格格式自行設計)。

10.2.4圖件

土要包括項目地理位置圖、建設內容佈局圖、擬使用林地範圍與重點生態區域等的關係圖、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現狀圖、項目區遙感圖像等。圖件編制要求見附錄E。

10.3提交成果要求

10.3.1成果簽章要求。編制單位在可行性成果報告或林地現狀調查表簽章,並加蓋騎縫章;在圖件扉頁或圖面簽章,對於裝訂成冊的圖件加蓋騎縫章。

10.3.2成果形式。可行性報告或林地現狀調查表包含紙質和電子版兩種形式。電子版文檔或表格爲PDF格式,圖件爲TIF或JPG或PDF格式。

10.3.3成果時效。在實地調查完成後12個月內有效。期間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對使用林地的標準、條件發生變化的,項目建設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有效期終止,應當重新編制。

10.3.4保密要求。對有關材料涉密的,核國家相關保密規定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