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精選5篇)

供銷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一、方案的內容

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標題、成文時間和正文三部分內容。

1、標題

方案的標題有兩種寫法:一個是“三要素”寫法,即由發文機關、計劃內容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北華大學五年發展規劃總體方案》;一個是“兩要素”寫法,即省略發文機關,但這個發文機關必須在領頭的“批示性通知”(文件頭)的標題中體現出來,如《治理採掘工業危機,實現良性循環方案》。成文時間,爲鄭重起見,方案的成文時間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標題下。

2、正文

方案的正文一般有兩種寫法:一是常規寫法,即按“指導方針”、“主要目標(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及“要求”幾個部分來寫,這個較固定的程序適合於一般常規性單項工作;二是變項寫法,即根據實際需要加項或減項的寫法,適合於特殊性的單項工作。但不管哪種寫法,“主要目標”、“實施步驟”、“政策措施”這三項必不可少的,實際寫作時的稱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標”稱爲“目標和任務”或“目標和對策”等,把“政策措施”稱爲“實施辦法”或“組織措施”等。在“主要目標”一項中,一般還要分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實施步驟”一般還要分基本步驟或階段和關鍵步驟,關鍵步驟裏還有重點工作項目;“政策措施”的內容裏一般還要分“政策保證”、“組織保證”和“具體措施”等。

方案也可以是下級或具體責任人爲落實和實施某項具體工作而形成的文件,然後報上級或主管領導批准實施。寫法要求同上。

二、供銷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精選5篇)

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爲複雜的一種。由於一些具有某種職能的具體工作比較複雜,不作全面部署不足以說明問題,因而公文內容構成勢必要繁瑣一些,一般有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供銷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供銷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1

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XX〕11號)、《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遼委發〔20XX〕5號)和《中共丹東市委、丹東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丹委發〔20XX〕28號)精神,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和《中共丹東市委、丹東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爲指導,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總體要求,以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爲核心,以提升爲農服務能力爲根本,以強化基層社和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增強社有企業實力和活力爲重點,因地制宜推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加快建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適應城鄉發展一體化需要、適應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需要的組織體系和服務機制,努力開創供銷合作事業新局面。

(二)基本原則。

堅持爲農服務根本宗旨,始終把服務“三農”作爲供銷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堅持合作經濟基本屬性,推動多種形式的聯合與合作;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更多運用經濟手段開展經營服務;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允許採取差異性、過渡性的制度和政策措施,給基層更多的選擇權,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確保改革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三)工作目標。

到20XX年,各項改革任務全面完成。通過創新爲農服務體系、創新基層組織體系和創新聯合社治理體系,把全市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爲與農民聯結更緊密、爲農服務功能更完備、市場化運行更高效、行業指導更有力的合作經濟組織體系,成爲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成爲黨和政府密切聯繫農民羣衆的橋樑紐帶,在推進全市城鄉發展一體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更好地發揮作用。

二、主要任務

(一)着力強化農業社會化服務。

積極參與省社“農業社會化服務惠農工程”,爲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以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爲基礎,發展現代農業新路徑,推進基層社、專業合作社和社有企業參與土地經營權流轉,通過租賃、入股、託管或半托管農民土地等方式,大力推進土地集約化生產、規模化種植、品牌化經營,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益。創新農資服務方式,優化銷售服務網絡,延伸產業鏈條,加快農資物聯網應用與示範項目建設。到20XX年,全系統土地託管或半托管面積達2萬畝,建設技術水平高、服務功能完備、農民羣衆歡迎的示範莊稼醫院6個,爲“三農”提供可持續綜合服務。

(二)着力打造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臺。

大力實施“綜合服務社提質擴面工程”,規範建設5個功能完備、便民實用的農村綜合服務社(中心),爲城鄉居民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務。積極參與新型城鎮化和美麗鄉村建設,發展休閒觀光、鄉村旅遊、養老健身、家政服務等新興服務業。盤活存量資產,統籌城鄉供銷合作社資源,有序建設城鄉經營服務綜合體,滿足城鄉居民多元化、個性化服務需求,將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與鄉村經濟發展有機結合,實現共建、共享、共贏。積極探索建立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規範建設再生資源回收網絡、網點,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汽車回收拆解等業務。

(三)積極發展電子商務。

支持供銷合作社發展電子商務,加強農村經營服務網點信息化改造,緊緊抓住互聯網+蓬勃發展的大好機遇,積極開展電子商務經營活動,不斷拓展經營渠道,擴大經營網點的覆蓋面,建立全新的以電子商務爲主體的農村基層供銷社網絡體系,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依據自身條件,整合資源,做好自身平臺與全國總社和省社電子商務平臺的對接。到20XX年,建設縣域電子商務運營中心1個,鄉(鎮)、村電子商務服務站20個。

(四)提升農產品流通服務水平。

本着“政府主導、企業運作、整合資源、體現公益”的原則,將供銷合作社流通網絡體系建設納入城鄉市場體系建設規劃,統籌推進農產品市場建設,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推動多種形式的產銷銜接,暢通農產品銷售渠道,實現便民惠民。推動供銷合作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政府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通過資產整合、資本注入、契約合作的方式,共同建設農產品流通網絡。在集散地和產地參與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在城區建設具有供銷特色的社區菜店、生鮮超市、果菜商店等零售終端網點。到20XX年,新增經營網點(店)和農產品終端銷售網點20個。構建起以供銷合作社企業爲主體、農產品批發市場爲重點、電子商務爲平臺、配送中心爲紐帶、銷售終端爲載體的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

(五)創新基層社發展模式。

以聯合合作爲基礎,廣泛吸納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入社,逐步提高基層社農民社員的比例,把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延伸到農民身邊,實現組織上、經濟上與農民緊密聯繫。按照合作制原則,加快完善治理結構,落實基層社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強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提高農民社員在經營管理事務中的參與度和話語權,逐步確立農民的主體地位。拓寬基層社選人用人渠道,鼓勵村“兩委”負責人、大學生、農村能人和機關幹部等進入基層社領導班子。深入推進開放辦社,吸引各類社會資本投入和農村能人入社,促進基層社產權多元化。加強基層社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層農技推廣機構、龍頭企業等合作,拓寬經營領域,延伸服務網絡,實現聯合發展。

(六)加快推進基層社分類改造。

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將基層社改造納入當地小城鎮發展規劃,調整基層社建制,優化基層社資源和網絡佈局,以完善基層社爲農服務爲主要目標,加快基層社升級改造。通過發展生產合作、供銷合作、消費合作、服務合作,推進經濟實力較強的基層社向綜合性合作社轉變。採取聯合社幫扶、社有企業帶動、社會資本投資、合作發展基金扶持等方式,幫助經濟實力較弱的基層社恢復提升服務功能。在基層社空白鄉鎮,要根據供銷合作社實際和當地農民需要,由市聯合社牽頭,採取多種方式進行恢復和重建,新建基層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則規範創辦,政府給予恢復重建和新建基層社相應的政策扶持。到20XX年新建和改造基層供銷社4個,實現基層社服務功能全覆蓋。

(七)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

立足我市特色農業優勢資源和主導產業,採取多種合作方式,與農民共同組建合作社,帶動更多的農戶開展合作經營。探索創辦土地流轉、土地託管、農機作業以及資金互助、農家樂等產業型、服務型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切實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和層次。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提升組織化、規模化、標準化程度,發展一批有實力、有品牌、有影響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帶領農戶增產增收。到20XX年領辦、創辦供銷合作社參股的農民專業合作社15個,真正與農民結成利益共同體。

(八)加強對基層社發展的扶持。

扶持供銷合作社的政策要向基層社傾斜,資源要更多投向基層社,支持基層社作爲相關涉農政策和項目的實施主體,承擔農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和農貿市場經營等公益性服務,參與現代農業建設,並享受相應政策扶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做好重組、新建基層社的設立登記和現有基層社的規範登記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基層社作爲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工商登記註冊,享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優惠政策。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註冊後的基層社,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可轉交註冊後的基層社持有和管護。

(九)明確職能定位。

聯合社是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市聯合社承擔本區域內供銷合作社的行業管理、政策協調、資產監管、教育培訓等職能,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爲農服務方針政策,指導服務我市供銷社系統改革發展。負責組織實施基層社建設和改造,強化市場運營,搞好直接面向農民的生產生活服務網點建設。要堅持民主辦社、開放辦社,逐步把我市聯合社辦成基層社共同出資、各類合作經濟組織廣泛參與、實行民主管理的聯合組織。創新聯合社運行機制,逐步建立市場化管理體制、經營機制和用人制度,統籌運營縣域內供銷合作社資源,條件成熟的可試行“一縣一社”,着力培育規模化服務優勢。

(十)深化聯合社機關改革。

穩定市聯合社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對聯合社機關新招錄工作人員,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可探索實行聘任制。在改革過渡期內,聯合社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確因工作需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批准可到本級社有企業兼職,但不得在企業領取報酬。做實供銷合作社發展基金,聯合社當年社有資產收益,按不低於20%的比例注入本級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在自願的基礎上,將本級合作發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繳上一級聯合社合作發展基金。改革期間,從實際出發,探索過渡性辦法,促進機關幹部和社有企業幹部合理流動,確保改革積極穩妥、有序推進。

(十一)強化聯合社資產監管職責。

聯合社要切實把握好供銷合作社爲農服務方向,加強對社有資產、基層社資產的監管,市聯合社理事會作爲本級社有資產和所屬企事業單位資產的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要落實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責。基層社改制後剩餘資產,由市聯合社行使所有權和管理權。綜合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支持供銷合作社依法開展社有企業、基層社資產清理和保護。聯合社機關成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理事會授權,建立社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並接受審計機關和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督,以管資本爲主加強對社有資產的監管。可採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權管理等方式,統一管理本級理事會控股參股企業,優化社有資本佈局,要強化監事會和紀檢監督職能,確保社有資產、基層社資產在資產重組、對外投資、改革改制、債務處置等事項公開透明、規範操作,要有“防火牆”“隔離帶”,防止社有資產流失,切實落實好聯合社對社有企業、基層社資產的監管職責。

(十二)推動社有企業發展。

以資產爲紐帶,全方位整合供銷合作社資源,組建東港市供銷合作社資產經營公司,建立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以投資主體多元化推動供銷合作社系統各層面相互投資、相互參股,實現橫向合作、縱向聯合。實施走出去、請進來戰略,充分利用我市供銷合作社資源,加強與省內外供銷合作社企業合作,實現靠大船求發展。市聯合社在保持對所屬企業控制力的前提下,着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積極吸引各類社會投資主體通過出資入股等形式,推進社有企業改革。多層次對接資本市場,拓寬融資渠道,創新資本運營手段和方式,增強社有企業的內生動力和活力。推進社有企業併購重組,對社有企業資產因重組在供銷合作社直屬單位間調撥,不結轉資金且符合稅法規定的免徵相關稅費。允許聯合社爭取的財政專項資金依法以股權形式投入本級社有企業、基層社。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此給予股權變更登記支持,並簡化相關程序和手續。

三、實施步驟

(一)謀劃啓動(20XX年12月31日前)。成立領導機構,貫徹落實好各級黨委、政府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文件精神,在上級文件的指導下,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我市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經批准後實施。

(二)全面實施(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綜合改革全面實施,不斷攻堅克難、穩步推進,確立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基本完成,創新體制機制,實現發展活力、經濟實力和爲農服務能力明顯提升。

(三)總結完善(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對供銷社綜合改革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梳理存在的問題,鞏固改革成果,並制定新一輪綜合改革的措施和辦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把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納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統籌謀劃,建立健全黨政齊抓共管、供銷合作社系統具體落實、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推進機制。

(二)落實各項扶持政策。

加強財稅政策支持。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新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工程、供銷合作社基層組織建設和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根據實際需求,積極創造條件,把從行政部門剝離出來的社會化服務職能,委託或賦予供銷合作社承擔,實行市場化運作。加強用地政策支持,供銷合作社使用的政府產權房和土地,其產權可無償劃撥給供銷合作社或按作價出資(入股)方式注入供銷合作社。對供銷合作社及社有企業和基層社使用的原國有劃撥建設用地,經批准出讓的,土地出讓金地方收益部分由地方財政預算安排給同級供銷合作社,用於供銷合作社安置職工、償還職工債務和改善農村流通服務設施建設。要支持供銷合作社土地、房屋確權工作,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根據供銷合作社及所屬企業的申請,本着尊重歷史事實、妥善處理遺留問題的原則,對因歷史遺留原始資料不全但供銷合作社長期使用、權屬合法、界址清楚、沒有爭議的現有土地和房屋依法確權時,依照法定程序,及時辦理相關產權證書。穩妥解決供銷合作社系統退休職工墊付應由企業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資產的完整性,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違法違規平調、侵佔供銷合作社財產,不得將供銷合作社資產納入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不得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係。

(三)強化督導檢查。

建立健全督導制度,強化工作績效考覈,做到改革推進到哪裏、督查就跟進到哪裏。要落實責任主體,明確完成時限,掌握改革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問題,確保綜合改革穩步推進取得成效。

供銷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2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XX〕11號)精神,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民增收致富,推動農村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結合我省實際,按照“六大發展”要求,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充分認識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是新時期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着力加強“三農”工作的重大戰略部署,是繼續辦好供銷合作社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我省供銷合作社60多年來始終堅持爲農服務宗旨,形成了服務功能比較完備、組織體系比較完整、經營網絡比較健全的縱橫交錯、遍佈城鄉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全有條件成爲新時期爲農服務的骨幹力量,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用好這支力量。同時,我省供銷合作社系統還存在與農民合作關係不夠緊密,聯合合作的系統優勢發揮不到位,傳統業態多、新型業態少,綜合經營服務實力不強,層級聯繫比較鬆散,經濟總量不大,企業實力不強、發展活力不夠,農民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亟待破解,管理體制不順,行政化思維、“官商思想”嚴重,人才缺乏,觀念滯後,歷史包袱沉重,遺留問題多等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必須通過深化綜合改革,進一步激發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在發展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民致富、溝通城鄉經濟交流中更好發揮獨特優勢和骨幹作用。

(二)指導思想。

以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爲核心,以強化基層社改造和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爲重點,以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爲突破口,以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爲抓手,按照政企分開、社企分開的方向,加快構建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體系、經營體系、組織體系和治理機制,打造具有供銷合作特點、彰顯山西特色、上下貫通、協調運轉的合作經濟組織。

(三)基本原則。

堅持爲農服務根本宗旨;堅持合作經濟基本屬性;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問題導向、重點突破、力求實效;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有序推進。

(四)目標任務。

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加快由單一購銷服務向全程綜合服務轉變,加快建設現代農產品加工體系和物流配送網絡體系,以服務規模化推動農業現代化,到20XX年,基本形成綜合性、規模化、可持續的爲農服務體系。

推進基層社改造,提升服務功能。採取共同出資、共創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牽頭領辦、合辦、參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穩步開展農村資金互助、融資擔保、產權流轉交易等合作金融服務。通過多種模式和途徑,密切與農民社員在經濟和組織上的聯繫,社員性、合作制、規範化的基層組織體系健全鞏固。

打造覆蓋全系統各類經營主體及終端網點的農產品電子商務網絡體系,切實助推農產品升值、服務力提檔、供銷合作社轉型,推進經營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社企分開、上下貫通、協調運轉的雙線運行機制基本理順。

切實加強行業指導,把握好社有企業爲農服務方向,強化社有資產監管,權責明確、運轉高效、富有活力的聯合社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真正成爲黨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爲農服務骨幹力量,成爲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

二、創新爲農服務體系,着力在履行爲農服務職責上取得突破

供銷合作社要面向農業現代化、面向農民生產生活、面向新農村建設,由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快形成綜合性、規模化、可持續的爲農服務體系。

(一)積極擴大爲農服務規模。

供銷合作社要採取土地託管、代耕代種、股份合作等多種方式,爲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耕、種、管、收、加、貯、銷等“保姆式”“菜單式”系列化服務,破解“誰來種地、地怎麼種”問題,參與農村土地有序流轉,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啓動實施“農業社會化服務惠農工程”,新建或改造一批以土地託管、農資供應、智能配肥、農機服務、統防統治、代耕代種、農民培訓等爲主要內容,爲農民提供一站式服務的惠農服務中心(站)和莊稼醫院。創新農資服務方式,推動農資銷售與技術服務、生產作業有機結合。加強與科研院所的戰略合作,推進“智慧農資”建設。各級政府要支持供銷合作社承擔面向社會力量購買的公共服務。

(二)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

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圍繞全省農業現代化,結合各地主導產業,與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作,融合二三產業發展,引進培育優良品種,採用先進生產工藝,促進農產品加工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精加工延伸,由低端產品向高端產業邁進,形成與現代農業相匹配的農產品加工體系。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開展質量、綠色、有機、無公害等認證和註冊商標工作,拓展高端市場。建立健全合作機制、利益分配機制,增加農民參與第二產業的收益分成。進一步加大農業綜合開發供銷合作社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產業融合項目建設支持力度。到20XX年,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要領辦、參辦一批以農民社員爲主體的大型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

(三)提升農產品流通服務水平。

支持供銷合作社實施“農產品批發市場改造升級工程”。把供銷合作社農產品市場建設納入全省發展規劃,支持參與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試點,有條件的地區,政府控股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可交由供銷合作社建設、運營、管護。重點支持建設一批產地和集散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和現代物流中心、城市社區生鮮超市等零售終端。加快原有市場的升級改造和功能提升,建立健全倉儲運輸、冷鏈物流、檢驗檢測、資金結算、終端配送等服務體系。創新農產品流通方式,擴大網絡銷售,加強農超、農校、農社對接,推進特色優質農產品走出去戰略,使農產品附加值、市場佔有率、農民在第三產業的收益率大幅提高。到20XX年,在全省佈局一批跨區域不同業態的農產品現代物流集散中心,形成覆蓋全省、對接周邊、溝通城鄉的農產品現代物流配送網絡體系。

三、創新經營服務體系,着力在增強爲農服務實力上取得突破

拓展爲農服務經營領域,加快經營服務網絡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推進合作金融和商業模式創新,全方位服務城鄉社區居民,加快形成連鎖化、規模化、差異化經營服務新格局。

(一)穩步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

支持供銷合作社以專業合作社爲主體,依法開展資金互助業務,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吸納股金,堅持封閉運行、風險可控和嚴格監管的原則,試點先行、逐步推廣。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供銷合作社組建縣級資金互助社聯合社,開展跨區域的資金互助業務。支持財政和供銷合作社共同出資設立農業融資擔保公司,着力解決基層社、專業合作社、農業小微企業經營規模小、信用等級低、抵押品不足等問題。支持供銷合作社出資成立小額貸款公司,創新信貸模式,防範經營風險,面向農民、農民合作社及其它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小額貸款業務。支持供銷合作社參與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依規開展政策諮詢、信息發佈、資產評估、法律服務、項目推介、產權交易、抵押融資、交易鑑證等方面的綜合服務。支持供銷合作社做實合作發展基金,以供銷合作社社有資金爲基礎,廣泛募集社會資本,通過股權投資、債權投資、融資擔保等方式支持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農村電子商務和爲農服務項目建設。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村互助保險業務。到20XX年,初步建立起以農村資金互助、融資擔保、小額貸款、產權交易、合作發展基金、互聯網金融融合發展爲主要業態,監管嚴格、運行規範的新型合作金融服務體系,全力破解農民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二)全力打造“網上供銷合作社”。

以聚焦“互聯網+供銷合作社”新業態爲抓手,整合系統資源,聯合社會電商,圍繞“織密扎牢一張網,助農增收闖市場”的經營服務模式和經營理念,構建互聯互通、模塊齊全、功能多樣的農產品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通過整合系統倉儲資源、對接社會物流企業、開發支付結算系統、收錄農產品入庫項目、貫通網絡聯合系統,形成覆蓋省、市、縣、鄉、村各類經營主體及終端網點,上下連接、輻射全國的農產品電子商務網絡體系。切實助推工業品下鄉、農產品進城、農民就地觸網、企業聯合上市、農產品升值、服務力提檔、供銷合作社轉型,真正促進農業增力、農村增輝、農民增收。有關部門要將供銷合作社電子商務網絡體系建設納入全省農村電子商務發展規劃並給予支持。到20XX年,力爭實現全省供銷合作社經營網點和行政村電子商務基本覆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500億元。

(三)全面提升“新網工程”建設水平。

支持供銷合作社繼續實施“新網工程”。加快形成集採購、生產、儲運、配送、批發、零售和科技服務於一體的現代農業生產資料連鎖經營服務體系;整合縣域網絡,盤活存量資產,建設大中型購物廣場、綜合超市、集鎮中心店和區域配送中心,完善日用消費品經營服務體系;扶持培育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輻射帶動力大的農產品流通企業,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形成高效暢通的農產品流通體系;以區域龍頭企業爲主體,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回收站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回收網絡,開展報廢汽車、廢舊家電回收拆解業務,積極參與美麗鄉村建設,推進再生資源規模化利用體系建設。

(四)創建功能多樣的城鄉綜合服務平臺。

支持供銷合作社實施“綜合服務社提質擴面工程”。加快建設城鄉綜合服務社,實行政府主導、多元化投資、市場化運作,與村委會、社區、村民等社會力量合作共建。聯合有關部門和涉農組織,爲城鄉居民提供日用消費品、農業生產資料、市場信息、技術培訓、文化娛樂、醫療衛生、養老幼教、老人日間照料、就業培訓等服務,大力發展生態養生、休閒觀光、鄉村旅遊等新興業務,成爲新農村和城市社區的綜合服務中心。縣、鄉配送中心要積極開展連鎖配送服務,爲綜合服務社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有關部門要在土地使用、經營設施、服務項目等方面給予支持。到20XX年,農村綜合服務社覆蓋80%的行政村。

四、創新基層組織體系,着力在夯實爲農服務基礎上取得突破

按照強化合作、農民參與、爲農服務的要求,支持供銷合作社實施“基層組織建設工程”,因地制宜推進基層社改造,逐步辦成規範的、以農民社員爲主體的合作社。

(一)強化基層社合作經濟組織屬性。

通過勞動合作、資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種途徑,採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廣泛吸納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入社,不斷擴大農民社員入社比重,不斷強化基層社與農民在組織上的聯結。按照合作制原則,落實基層社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制度,做到民有民管、民主監督。與各級組織部門密切合作,實施以黨建帶社建、社村共建的“先鋒號工程”,進一步鞏固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拓寬基層社負責人選任渠道,實行基層社主任由社員民主選舉產生。密切與農民社員在經濟上的聯繫,建立健全按交易額返利和按股分紅相結合的分配製度,切實做到農民出資、農民參與、農民受益。到20XX年,全省供銷合作社農民入社比例進一步擴大,農戶入社數量進一步增加,農民入股佔比進一步提高,入社農民人均收入與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

(二)大力推進基層社改造。

多種模式恢復重建基層社,多種途徑提升服務功能,分類推進基層社改造。經濟實力較強的基層社要擴大服務領域,積極發展生產、供銷、消費、信用合作,通過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興辦加工企業、興建市場、網絡改造等方式,加快辦成以農民爲主體的綜合性合作社。經濟實力較弱的基層社,要採取政策引導、聯合社幫扶、社有企業出資、強社帶動、兩社合一等方式,着力提升服務能力,不斷強化與農民的聯合與合作。基層社空白地區,要按照市場化辦法和合作制原則,採取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融合發展、社有企業幫辦、吸納社會資金、合作開發等方式規範創建基層社,完善經營服務網點和功能。到20XX年,基本完成基層社改造,實現鄉鎮全覆蓋。

(三)規範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支持供銷合作社繼續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創建活動。鼓勵基層社、社有企業圍繞中藥材、小雜糧、乾鮮果、蔬菜等特色農產品,採取牽頭領辦、合辦、參辦等多種形式,通過共同出資、共創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發展種植、養殖、加工、流通等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供銷合作社採取以資產、資金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整合規範提升現有不同類型農民專業合作社。按合作制原則和一體化發展思路,在自願的前提下引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跨區域聯合合作。繼續創建具備“五化”標準的國家和省部級示範社。實施“中藥材市場體系建設工程”,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的經營服務網絡優勢,構建中藥材現代流通體系,進一步加強與醫藥行業聯合合作,促進中藥材一二三產業融合,全面推動我省中藥材全產業鏈發展。到20XX年,農民專業合作社基本覆蓋行政村,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覆蓋50%的縣,市級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實現全覆蓋。全省中藥材專業合作社經營品種、銷售總額要佔到全省中藥材市場的.50%以上,基本構建起生產基地佈局合理、加工基地有序規範、流通市場順暢高效、產品擁有自主品牌的新格局。

(四)加強對基層社發展的扶持。

各級政府扶持供銷合作社的政策要向基層社傾斜,各級聯合社要把資源更多投向基層社。支持基層社作爲相關涉農政策和項目的實施主體,承擔公益性服務。各級財政連續五年安排綜合改革扶持資金,用於扶持基層社改造、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基層社作爲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工商登記註冊,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註冊後的基層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註冊後的基層社持有和管護,供銷合作社要健全制度,嚴格監管,評價績效。

五、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着力在激發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上取得突破

各級供銷合作社要着力構建聯合社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和社有企業支撐的經營服務體系,形成社企分開、協調運轉的雙線運行機制。

(一)構建聯合社主導的行業指導體系。

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要充分發揮領導全省供銷合作事業發展的作用,研究制定全系統發展戰略和規劃,加強行業管理、政策協調、資產監管、教育培訓,指導服務全省供銷合作社系統改革與發展。市級聯合社要貫徹落實好上級社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統籌領導本行政區域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縣級聯合社要組織實施好基層社改造、綜合服務社建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強化市場運營,抓好面向農民的生產生活服務網點建設。

加強聯合社的聯合合作,強化聯合社爲成員社服務、爲基層社服務。落實聯合社對成員社的資產監管職責,建立成員社對聯合社的工作評價機制,完善聯合社對成員社的工作考覈機制,形成省、市、縣聯合推進工作的指導體系。做實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當年社有資產收益按不低於20%比例注入本級供銷合作社合作發展基金。各級聯合社可自願將本級部分合作發展基金上繳上一級聯合社合作發展基金,統籌用於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基層社建設和爲農服務項目建設。各級財政要注入專項資金用於合作發展基金。

(二)構建社有企業支撐的經營服務體系。

深化社有企業改革,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建立與績效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快社有企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推進跨區域跨層級產權聯結、股權合作和業態融合;推動社有企業與農業經營主體、各類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合作聯合,在農資、鹽業、棉花、鮮活農產品等重要涉農領域,進一步培育爲農服務能力強、與農民利益聯繫緊密的企業集團和上市公司,不斷提升社有企業經濟實力和服務功能。允許上級社爭取的同級財政扶持資金依法以股權形式投入下級社。支持社有企業承擔棉花、化肥、農藥、農膜、食鹽等國家和地方儲備任務,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有企業參與大宗農產品政策性收儲。

(三)理順聯合社和社有企業的關係。

各級供銷合作社理事會要落實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責,監事會要強化監督職能。聯合社要把握好社有企業爲農服務方向,加強社有資產監管,促進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社有企業要面向市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聯合社以管資本爲主加強對社有資產的監管,設立社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建立社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並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監督;探索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權管理等辦法;探索組建社有資本投資公司,重點投入涉農服務領域。在改革過渡期內,各級聯合社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確因工作需要,經批准可到本級社有企業兼職,但不得在企業領取報酬。

(四)創新聯合社治理結構。

按照建設合作經濟組織要求、符合“三農”工作需要的原則,優化各級聯合社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切實履行加強行業指導、落實爲農服務職能,承擔宏觀調控任務。穩定縣及縣以上聯合社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覈編納入財政預算。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聯合社新進的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經批准可探索實行聘任制。允許聯合社選擇參公管理模式或企業化管理模式。對實行企業化運營的,應進行不再納入編制管理的試點。管理模式的選擇和開展試點要經批准後實施。大力發展各類行業協會,拓展行業服務領域,推進協會與聯合社優勢互補、協同發展。

縣級聯合社要加快民主辦社、開放辦社進程,逐步辦成基層社共同出資、各類合作經濟組織廣泛參與、實行民主管理的經濟聯合組織。創新縣級聯合社運行機制,逐步建立市場化的管理體制、經營機制、用人制度,統籌運營縣域供銷合作社資源,打造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綜合平臺,着力培育規模化服務優勢。選擇有條件的縣級聯合社進行實體性合作經濟組織改革試點。

六、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綜合改革順利推進

各級黨委、政府要站在推進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鞏固黨在農村執政基礎的戰略高度,樹立重視供銷合作社就是重視農業、扶持供銷合作社就是扶持農民的理念,統籌協調各方力量,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繼續辦好供銷合作社。

(一)統籌協調,落實組織領導責任。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作爲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統籌謀劃、協調推進,精心組織、抓好落實,合力解決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確保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順利推進。配齊配強各級聯合社尤其是縣級聯合社領導班子,探索具有合作經濟組織特點的幹部人事管理制度。

(二)密切配合,加大支持力度。

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關心支持供銷合作社的改革發展,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好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對已出臺的扶持政策加強督促檢查,確保落實到位。將供銷合作社實施的以合作經濟、電子商務、合作金融、產權交易、農技服務等爲主要內容的“萬人培訓工程”,納入全省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年度計劃。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要與精準扶貧相結合,形成聯合並進、資源共享、暢通高效的經營服務和幫助農民脫貧致富新模式。各級財政要加強對投入供銷合作社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各級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抓緊落實處理供銷合作社歷史遺留問題,採取有力措施,認真解決供銷合作社企業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等社會保障問題,不留尾巴、確保穩定。保持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社有資產的完整性,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違法違規平調、侵佔供銷合作社財產,不得將社有資產納入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不得改變供銷合作社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係。維護供銷合作社的特定地位,積極配合做好供銷合作社條例制定工作。

(三)紮實搞好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

全省選擇25個縣(市、區)作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縣,形成一系列有實效、可複製、可推廣、可持續,示範帶動性強、農民增收多的好經驗、好項目、好業態。綜合改革試點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確保綜合改革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全面深化,各級財政要給予必要支持。

(四)切實加強供銷合作社自身建設。

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切實增強深化綜合改革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大力轉變作風和行政化的思維方式,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場的辦法不斷破解體制機制難題,着力在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取得新突破。加強供銷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廣泛吸引各類經營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着力培養一批懂市場、會管理的優秀企業家,造就一支幹事創業的高素質幹部職工隊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全面落實“兩個責任”,充分發揮監事會、審計、監察等的監督作用,形成監督合力。鞏固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大力弘揚供銷人的“扁擔精神”“揹簍精神”,凝聚推動供銷合作事業發展的正能量,爲促進農業現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貢獻更大的力量。

供銷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3

爲落實市委、政府“建設省級新農村示範村”工作任務,改善農村消費環境,提高農村商品流通質量,建設農村現代流通網絡,進一步推進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結合供銷社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按照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要求,結合總社“新網工程”建設,大力發展農村綜合服務社,引導農村分散的經營網點向公共服務區集合,以建設村級農資供應連鎖店和日用品便利店爲主體,以發展就醫、飲食、書屋、理髮、縫紉、修理、廢舊收購以及信息諮詢、代收代辦等服務爲配套,完善服務設施,增強服務功能,提升服務水平,不斷滿足農民羣衆發展生產和提高生活質量的需要。

二、基本原則

(一)運作市場化。

農村綜合服務社建設可以多元投入,農資店、日用品店以及其它經營服務項目,可以由供銷社所屬企業獨資或聯合開辦,也可以村集體經濟組織開辦,也可以由村民個人開辦。所有經營服務項目均由開辦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經濟和民事責任。

(二)服務綜合化。

農村綜合服務社要根據農村居民的生產生需要,不斷拓寬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檔次。要加強農資供應連鎖店和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建設,不斷創新服務方式。農資連鎖店在做好農資供應的同時,要積極開展農業科技諮詢、測土施肥、農機具維修等服務。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要積極開展上門服務、電話預約服務。同時要積極開展農產品收購等活動。農村綜合服務社要圍繞羣衆需要,聯合政府部門和其他組織,爲農民提供市場信息、技術培訓、文化娛樂、醫療衛生等多種服務,形成村級綜合服務中心。

(三)管理規範化。

村級綜合服務社的日常管理以村委爲主,實現統一化管理。村民委員會要確定一名主任兼任綜合服務社社長,將社區內的各經營服務組織吸收爲綜合服務社的成員單位。同時要體現合作制原則,通過建立社員檔案、採取會員制等形式,鼓勵社員參與各類服務,並積極實行多種形式的返利措施。綜合服務社實行“五有”管理,即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服務公約、有商品標價、有商品銷售臺帳、有代辦服務檯帳。供銷社爲綜合服務社統一製作照牌標識(中國供銷合作社標識),並開展經常性的檢查指導,推進綜合服務社管理規範化。

(四)經營現代化。

農村綜合服務社要積極採取現代經營手段,大力引進連鎖經營,建立農資、日用品連鎖店,實行商品統一配送制度,配送比例煙花爆竹要求配送達到100%,農資化肥、農藥、種子要求達到80%以上,其它日用消費品配送達到60%以上。同時大力推進“放心工程”建設,保證產品源頭可追溯,過程可控制,問題產品可召回。

三、建設標準

(一)經營面積和經營品種:生活資料超市30平方米,經營品種200種以上;農資超市20平方米,經營品種(化肥、農藥、藥械、種子)30種以上。

(二)店容店貌:室內外粉刷一新,門前場地平整,門前招牌統一標識;超市要有簡易吊頂和統一貨架,經營商品陳列美觀整潔;經營人員着裝整潔,佩戴統一服務證。

(三)服務內容:店內設有服務公約、需求登記簿和預約登記簿。農資門市和莊稼醫院設置牆報或板報,按照所在地農技部門的要求,適時發佈農業病蟲害防治知識。

(四)管理措施:建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並上牆公佈,經營商品貨真價實,明碼標價,正規渠道進貨,杜絕假冒僞劣商品,無坑農害農事件和安全事故發生。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選址。20XX年6月底前,市供銷社和興達、興宏、南虹三個公司,在第一批8個省級新農村示範村,根據市規劃和建設局村級規劃建設,同當地鄉鎮、村委會協調,在人口聚居地擇址8個合適網點,制訂創建規劃。

(二)組織實施。20XX年11月底前,對符合條件的村級網點,實施店堂改造、商品配送並開業,同時對經營人員培訓。

(三)總結推進。20XX年12月至20XX年初,對創辦村級綜合服務社工作進行總結,總結成功經驗,完善管理措施,逐步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進村級綜合服務社工程建設。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供銷社系統聯社和所屬公司聯合成立村級綜合服務社建設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組織、策劃、指導村級綜合服務社建設的各項工作,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搞好溝通協調。積極向市委、政府彙報和請示,加強與市農委、市規劃和建設局、鄉鎮村委會的溝通協調,制訂好各村的創建規劃和實施方案,協調解決創建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村級綜合服務社按計劃、按要求順利實施。

(三)發揮主體作用。各公司作爲創辦村級綜合服務社的實施單位,各村委會爲創建村級綜合服務社工程的主體,應共同圍繞

創建工作目標,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組織實施,做好各項工作。

(四)提供指導服務。加強對創建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創建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促進村級綜合服務社朝着積極、務實、健康的方向順利推進,圓滿完成市委、政府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

六、建議與打算

(一)將村級流通網點創建成村級綜合服務社,涉及到農資、日用百貨、醫療、餐飲、農村書屋、理髮、縫紉、修理、農副(廢舊)收購等網點建設,以及信息諮詢、代收代辦等服務,相關部門負責各自業務管轄範圍內的網點建設。

(二)根據市政府要求供銷社要在省級新農村示範村建設中發揮農村農資現代流通主渠道作用。供銷社將着力抓好村級農資連鎖店建設,保證農資供應,爲農民羣衆提供物美價廉的“放心化肥、放心農藥、放心種子”等農用物資。

供銷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4

爲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關於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要求,構建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合作社服務體系,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總要求,以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繫爲核心,堅持合作制基本原則和服務“三農”宗旨,以組織體系科學化、農業服務規模化、農村流通現代化爲重點,強力推進我縣供銷合作社的組織管理體系、服務體系、經營體系和金融體系創新,努力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爲農民生產生活服務的生力軍和綜合平臺,成爲農村工作體系和農業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農業現代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則

堅持有利於調整優化涉農資源配置,明確供銷合作社在農村工作體系中的職能定位;堅持有利於推動現代農業發展,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使供銷合作社成爲我縣農業服務體系的主體力量;堅持有利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催生供銷合作社體制內生動力;堅持有利於實現供銷合作社可持續發展,構建具有中國特色供銷合作社科學體制。

三、主要目標

到20XX年,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要求,把供銷合作社建成集管理職能、經營職能、服務職能於一體的合作經濟組織,構建上下貫通、規範運行的以合作經濟服務管理體系和社屬企業經營管理體系爲支撐的基本構架。

從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管理體制創新入手,以縣政府批准已掛牌成立的縣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和36家合作社會員爲依託,以供銷合作社+農民合作社聯合社+供銷企業公司“三位一體”爲支撐,構建科學規範的新型供銷合作社體制架構。

建設以縣供銷農資公司爲龍頭,以各鄉鎮(園區)供銷社爲服務載體,以村兩委爲服務終端的覆蓋全縣的農資配送中心;20XX年,要建立起縣、鄉、村的配送體系,向農民羣衆供應各種優質化肥及其生產資料。

以超市爲依託,以合作入股方式,以供銷社銷售網絡優勢,積極探索建立健全日用消費品流通網絡。

以修華蔬菜專業合作社爲依託,打造修村“萬畝千棚”設施蔬菜基地,做好高科技農業示範園的規劃和配套設施建設。以土產部爲依託,以資本融合、業務聯合的方式,結合省市再生資源回收公司建設我縣再生資源回收網絡。

按照綜合改革方案“頂層設計”總要求,規範開展農村合作金融、農村產權交易和農業合作保險等業務,構建農村金融服務新體系。

本着有利於推動供銷社綜合改革,增強供銷社發展動力,積極引進培育供銷社急需人才。

四、主要內容

(一)創新組織體系

1.建立健全組織架構,完善壯大農民合作社體系。組織體系創新,就是以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的建立和健全,使供銷社的組織管理體系適應新形勢下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在農村大力發展村級農民專業合作社,把市場作爲配置資源的科學方式,引領“三農”實現發展上的新突破。各鄉鎮(園區)要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統領和引導當地主導產業的發展。縣級以供銷社結合實際,明確職責及具體單位爲依託建立全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爲合作社的健康發展提供政策、信息、資金等各方面的服務和保障。以此形成供銷合作社+供銷企業公司+農民合作社聯合社“三位一體”的組織架構。

(1)規範發展農民合作社。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入社自願、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大力支持、引導規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縣直各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制定出臺支持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意見,積極整合各類涉農資金,支持規模大、示範帶動能力強的合作社。縣社、縣農業局要對專業合作社進行章程制定、生產經營、生產技術、市場銷售等各方面培訓,組織更多農民入社,不斷增強合作社的實力和凝聚力。

(2)組建鄉鎮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由各鄉鎮政府(園區)和供銷社牽頭,以各鄉鎮(園區)實力強、輻射帶動能力廣的合作社爲依託,聯合本行政區域內其他農民合作社自願參加,組建鄉鎮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使聯合社起到統領和引導當地主導產業發展的目的,20XX年底,所有鄉鎮(園區)都要完成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的組建和註冊工作。

(3)以供銷社爲主導,健全縣級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將全縣不同類型、規模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鄉鎮的聯合社,以業務鏈接、資本合作爲紐帶,全部納入縣聯合社。供銷社通過產權介入、項目支持、資金合作、業務帶動等方式,引導和推動全縣合作經濟的發展,更好地實現綜合全方位服務。

2.明確組織職能。新型供銷合作社在承擔原有供銷合作社職能的基礎上,承擔以下政策性和經營性職能。

(1)受政府委託協助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各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規劃,落實相關政策;

(2)負責各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服務、協調工作;

(3)維護成員社的合法權益,反映成員社的呼聲和建議,爭取政策、資金支持;

(4)負責全縣農民合作社發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負責財政補助合作社形成資產的持有和管護,承辦合作社申報政府支持項目的報審和組織實施等。

(5)組織領辦各類農民合作經濟組織,指導幫助農民合作社與農業公司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聯合合作,培育品牌,開拓市場;

(6)搭建生產、流通、金融、保險、產權交易、培訓、交流和信息等綜合服務平臺,爲成員社和農民羣衆提供全方位服務;

(7)整合系統和社會資源,發展農產品、農資、日用消費品等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和農村合作金融,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

(二)創新服務體系

1.構建農村綜合服務網絡。以供銷社企業公司和農民合作社爲依託,組建服務集團,建設基層綜合服務網絡。按照縣有商貿綜合服務體系,鄉鎮有綜合服務中心,村有綜合服務社的綜合服務模式要求,加強服務平臺和陣地建設,向農民提供生產資料、生活用品、農業知識和供銷信息等服務。20XX年完成我縣9個鄉鎮綜合服務中心建設,20XX年,村級服務社建設覆蓋全縣80%鄉村。

2.開展土地託管服務。按照“政府主導、供銷社牽頭,部門聯合、企業承辦”的原則,積極探索構建全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縣社要積極與涉農企業和農民合作社聯合,探索開展訂單式、菜單式、流轉式、組合式等土地託管模式,並推進各項爲農綜合服務。20XX年培育示範試點,20XX年在全縣推廣,20XX年底,全縣土地託管面積達到2萬畝以上,逐步成爲我縣農業生產主要組織形式。

3.建立人才儲備制度。根據供銷社綜合改革深入發展需要,積極引進高等院校技術知識人才,培養一批高素質供銷社發展急需人才,建立供銷社發展人才儲備制度,提升供銷社發展能力。

(三)創新經營體系

1.加快農資流通網絡建設。20XX年,投資200萬元,完成以縣供銷農資公司爲龍頭,以各鄉鎮供銷社爲服務載體,以村兩委和綜合服務社爲服務終端的覆蓋全縣的農資配送中心建設,開展農業技術、測土施肥等服務,解決好農資進村、農資安全問題;20XX年下半年,在全縣各鄉鎮中偏遠村莊,再增建10個村級服務社,每個村級服務社不少於60平米,建立起我縣縣、鄉、村農資配送體系,以滿足全縣廣大農民羣衆對農資的需求。到20XX年,農資流通網絡覆蓋率達到90%的鄉村,優質化肥供應量佔到全縣市場份額的85%以上。

2.加快日用消費品流通網絡建設。以超市爲依託,以合作及入股等多種方式,以供銷社銷售網絡優勢,建立健全日用消費品流通網絡。在縣城建立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整合系統內外資源,加快推進省社提出的“百城購物·供銷社超市”項目建設,實行統一連鎖配送、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建築風格、統一配套設施、統一品牌標識。20XX年完成全縣9個鄉鎮基層社超市建設,每個超市面積不少於150平米。

3.發展農業園區及建設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在現行政策的指導下,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與縣農委合作,以修華蔬菜專業合作社爲依託,打造修村“萬畝千棚”設施蔬菜基地,做好高科技農業示範園的規劃和配套設施建設;同時,以土產部爲依託建立再生資源回收網絡,把觸角延伸到鄉鎮、村莊各個角落,爲我縣廢舊物資回收利用集團式發展,發揮供銷社應有的作用。

(四)創新農村金融體系

1.積極與縣有關部門協調,成立農村產權交易所(中心)。開展土地流轉、林地使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的信用評估和產權交易,參與農作物生態、農業機械、農民宅基地等農村資產評估。

2.做強做大投資融資擔保平臺。依託現有的省新合作投資擔保公司辦事處和省社小額貸款公司,加大與金融部門合作,探索新型融資擔保方式,爲合作組織提供融資支持。

3.開展農業合作保險業務。藉助省、市相關機構,依託縣社安全統籌中心,積極探索農業保險合作業務、聯合保險與再保險方式,有效分散農民農業風險。

4.以農民合作社爲依託,探索社內成員資金互助新模式,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的資金瓶頸問題。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縣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委副書記、主管副縣長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負責研究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政策措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供銷合作社,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爲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建設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組織、服務、經營、金融和管理創新的任務,在人才、資金、政策等各方面給予供銷社大力支持和幫助。

從20XX年起,縣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支持供銷社建設流通網絡和爲農綜合服務平臺,並確保上級扶持項目配套資金落實到位。建立全縣供銷社系統農民合作社發展基金,用於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供銷合作社組織領辦的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按照具備法人資格的互助性經濟組織依法給予工商註冊登記。

支持供銷社組建合作企業集團,對所屬改制、破產企業的土地、資產過戶等產權變更事項減免相關費用。供銷合作社所屬劃撥土地出讓金收益,優先用於供銷合作社破產和改制企業解決職工安置、改善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及其他公益性建設項目。對經覈覆的供銷社系統地方政策性財務掛賬,縣政府將盡快採取有效措施,抓緊落實處理。

支持供銷社多渠道消化經營性財務掛賬,有關金融機構可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採取減免本金、豁免利息、停收滯納金等優惠措施,加快處置供銷社拖欠的金融債務。供銷社的縣城商貿綜合體及購物廣場和鄉村供銷社超市建設、公益性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總量內統籌安排。按照相關規定免徵公益性農產品市場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三)強化輿論宣傳。加強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的宣傳報道,對改革中涌現出來的新做法、新經驗和新典型,及時進行總結、宣傳,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參與供銷合作社改革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督導檢查。將供銷合作社改革列入政府督查內容,加強督導檢查。縣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專門人員,深入改革一線,掌握改革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問題,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供銷社綜合改革實施方案5

爲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40號)和《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推進供銷合作社“二次創業”的意見》(雲發14號)以及全省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曲靖現場推進會精神,加快推進供銷合作社現代流通網絡建設,不斷提升綜合服務社的功能和質量,確保目標任務的按時按質完成,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保證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成立市供銷合作社標準化綜合服務社建設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標準化服務社建設的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工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標準化綜合服務社建設中的情況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供銷合作社主任李鳳昌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的副主任李榮春同志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社指導科、財務科負責人、各縣(區)供銷社主任組成。辦公室設在市社指導科。

二、建設的時間和標準要求

(一)建設的起止時間:按申報所列時間要求按時進行和完成,確有特殊情況的最遲不得超過11月底。

(二)建設的標準要求:

1、營業面積:鄉級店不低於200平米,村級店不低於100平米,不論鄉級或村級店,一律實行統一貨架,開架式銷售。

2、門店上方醒目位置必須使用懸掛中國供銷合作社統一標識和“供銷”字樣,綜合服務社名稱牌匾由各區縣供銷社統一製作統一標準,懸掛於綜合服務社正門旁適當位置。

3、在門店內醒目位置必須懸掛本社服務承諾書和管理制度牌。

4、必須隨時保持店內外整潔衛生。

(三)農資、日用消費品兩大類經營品種原則上不低於500個。

三、督促指導和檢查驗收

(一)領導小組實行分工負責制,各成員,主要負責本地區標準化綜合服務社建設的督促和檢查,市社標準化綜合服務社建設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全市的建設工作進行經常性的督促和指導,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要責令其及時整改。

(二)對已按標準要求改造、建設完工的,由申報單位提出申請報各級聯社,並由市社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認可,對不按標準要求改造的一律不予驗收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