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督查工作方案(精選8篇)

專項督查工作方案

一、方案的內容

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標題、成文時間和正文三部分內容。

1、標題

方案的標題有兩種寫法:一個是“三要素”寫法,即由發文機關、計劃內容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北華大學五年發展規劃總體方案》;一個是“兩要素”寫法,即省略發文機關,但這個發文機關必須在領頭的“批示性通知”(文件頭)的標題中體現出來,如《治理採掘工業危機,實現良性循環方案》。成文時間,爲鄭重起見,方案的成文時間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標題下。

2、正文

方案的正文一般有兩種寫法:一是常規寫法,即按“指導方針”、“主要目標(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及“要求”幾個部分來寫,這個較固定的程序適合於一般常規性單項工作;二是變項寫法,即根據實際需要加項或減項的寫法,適合於特殊性的單項工作。但不管哪種寫法,“主要目標”、“實施步驟”、“政策措施”這三項必不可少的,實際寫作時的稱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標”稱爲“目標和任務”或“目標和對策”等,把“政策措施”稱爲“實施辦法”或“組織措施”等。在“主要目標”一項中,一般還要分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實施步驟”一般還要分基本步驟或階段和關鍵步驟,關鍵步驟裏還有重點工作項目;“政策措施”的內容裏一般還要分“政策保證”、“組織保證”和“具體措施”等。

方案也可以是下級或具體責任人爲落實和實施某項具體工作而形成的文件,然後報上級或主管領導批准實施。寫法要求同上。

二、專項督查工作方案(精選8篇)

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爲複雜的一種。由於一些具有某種職能的具體工作比較複雜,不作全面部署不足以說明問題,因而公文內容構成勢必要繁瑣一些,一般有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專項督查工作方案(精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專項督查工作方案1

一、督查方式

採取重點檢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主要通過聽取工作情況介紹、檢查收購現場、訪談種糧農民等方法進行督查。

二、督查時間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內容

1、夏糧收購基本情況。包括夏糧生產、糧食質量、收購進度、市場秩序等情況。

2、收購政策執行情況。包括收購政策宣傳和小麥最低收購價預案執行情況,決不允許出現賣糧難,確保無壓級壓價、剋扣斤兩等行爲發生,確保不出現套取國家資金、“轉圈糧”等違法違規行爲。

3、收購資金落實情況。包括最低收購價鋪底資金及後續收購資金落實情況,儲備糧輪換資金及市場化收購資金籌措、落實等情況。尤其是加強收購資金兌付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不出現打“白條”問題。

4、市場監管開展情況。包括加強組織領導、責任落實情況,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聯席會議、區域協同監管、信息化監管、分類監管、舉報電話公示等制度建立情況,夏糧收購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聯合執法開展情況。

5、糧食收儲安全情況。包括入庫糧食質量、倉房基礎設施、消防安全等情況。

四、有關要求

1、開展督查時間由各組帶隊領導根據夏糧收購進展情況和需要,適時安排督查工作。

2、對督查中發現的違反國家收購政策的行爲,要責令其立即糾正,限期整改,並對違規的企業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員,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給予嚴肅處理。

3、各督導組要深入收購一線開展檢查督導,協調解決問題,真正讓售糧農民賣出好價錢,賣出好心情,賣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開展期間,請嚴格執行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有關規定

專項督查工作方案2

按照市紀委的統一部署,爲進一步整治工作紀律,轉變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確保機關作風建設落到實處,根據我區《整治工作紀律強化紀律執行專項督查實施方案》,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內容

1、有無不遵守工作紀律,無故遲到、早退、曠工以及長期在職不在崗,請銷假制度不落實等問題。

2、有無上班時間單位工作人員的到崗在崗率不高,擅離職守、脫崗、替崗,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故意中斷通信聯絡的問題。

3、有無工作時間串崗、離崗,玩撲克、下棋、打麻將、上網聊天、炒股、購物、看影視劇等,違反規定在工作日中午飲酒的問題。

4、有無違規公款吃喝、接受私人宴請等“酒桌辦公”問題。

二、督查範圍和對象

督查範圍是: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站所以及其他提供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的窗口服務單位。

督查對象是:上述部門和單位的領導幹部、工作人員。

三、督查方式

專項督查時間爲發文之日起至20XX年1月底,採取日常督查與集中督查相結合、重點督查與聯合督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隨機督查與跟蹤督查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市紀委也將安排督查組深入各縣區開展督查。督查方式,既可以現場督查,也可以對被督查單位公務接待賬目進行覈查。

四、有關要求

1、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責任,完善落實內部督查機制,嚴格監督執紀問責。

2、每次督查攜帶錄像設備,督查情況及時彙總。督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並由區紀委覈查追責,典型案例要進行通報曝光。

3、督查人員要嚴格遵守督查工作紀律,不準接受被督查單位的吃請;不準泄露督查目標等涉密事項;不準對發現問題擅自處理或瞞報、漏報;不準互相打招呼說情。督查人員有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的,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結果運用

1、及時通報。每次督查結束後,情況及時彙總,按程序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

2、督促整改。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明確整改要求,並督促相關單位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並限時報果。對整改問題不到位、弄虛作假,假處理或不處理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3、嚴肅問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違責必究”的要求,對督查中發現問題嚴重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規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實施問責。對在全市開展的機關作風專項督查縣區互查中影響全區考覈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專項督查工作方案3

爲進一步加強我市建築工地揚塵防治,有效推動施工揚塵污染管控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根據市生態環保委辦公室《關於印發<南昌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調度方案>的通知》(洪環委辦〔2021〕15號)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建築工地揚塵防治專項督查,嚴格履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全面落實建築工地揚塵防治“六個百分百”要求,嚴肅查處施工現場揚塵污染等違法違規行爲,有效解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中的揚塵突出問題,提高建築施工標準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揚塵防治長效機制,有效遏制施工揚塵對城市空氣質量的影響,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督查範圍

南昌市轄區範圍內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三、督查內容

各參建單位是否嚴格落實建築施工揚塵防治“六個百分百”和“四不開工、四不出門”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列入工程總造價情況,是否編制揚塵防治實施方案並進行備案;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單和揚塵防治執法檢查問題臺賬,是否依據法律法規對違法工程參建單位進行嚴管重罰;各地對整改工作“回頭看”檢查的情況,對揚塵污染反覆的失信單位信用管理和運用的情況。

四、工作安排

(一)企業自查

各在建工地參建單位要嚴格落實建築施工揚塵防治主體責任,根據此次專項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開展揚塵防治自查,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認真梳理並建立臺賬,能立即整改的採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確整改期限,嚴格確保整改到位。

(二)縣區排查

市安監站、市執法辦和各縣(區)、開發區、灣裏管理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在建工地揚塵防治情況的檢查巡查,開展轄區內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採取重點檢查和拉網檢查等形式加大執法檢查的頻次和力度。對檢查中發現不達標的施工現場,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工整改;對發現嚴重違法行爲的,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並公開通報。市安監站、市執法辦和各縣(區)、開發區、灣裏管理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須於每月月28日前將當月揚塵防治工作進展情況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揚塵管控工作調度表》報至市建設局質量安全科。

(三)市級督查

我局將不定期派出督查組,根據督查內容對各縣區揚塵防治情況進行實地督查抽查。督查中發現揚塵污染或揚塵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並追責通報;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並依法約談各縣區建設主管部門。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建築工地揚塵防治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將建築工地揚塵防治工作當成一項政治任務來抓,站在推進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羣衆身體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動工作,嚴格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責任,做到揚塵防治工作常態化,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壓實主體責任。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要嚴格落實揚塵防治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應將防治揚塵污染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提供現場施工揚塵防治的資金保障。施工單位應具體落實各項揚塵防治措施,建立明確的施工揚塵防治責任制,減少施工作業過程揚塵污染。監理單位應嚴格監督各項揚塵防治措施的實施,加強施工過程中的日常檢查及巡查,對未落實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時下達監理通知單或暫停令,對情節嚴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三)強化監管執法。各縣(區)、開發區、灣裏管理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對揚塵防治工作不到位的問題,以鐵心硬手予以查處。特別是對項目前期場地平整、清表、挖運、打樁等動土作業未落實揚塵防治“六個百分之百”的情況;一律依法責令暫停施工,立即整改,對建設、施工、監理等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從嚴從重處罰。

(四)強化結果運用。我局將進一步加大對建築施工揚塵防治的監督管理力度,對揚塵管控不力、未嚴格落實“六個100%”等要求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採取專項督辦、行政處罰、媒體曝光、列入不良誠信行爲管理等措施進行聯合懲戒。通過嚴管重罰,推動我市建築施工揚塵防治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和規範化,促進長效管理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專項督查工作方案4

爲貫徹落實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委廳“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切實解決教師隊伍中存在的師德師風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師德師風建設,打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經研究,決定在全省開展一次中小學師德師風專項督查活動。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緊緊圍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立德樹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務,以熱愛學生、教書育人爲核心,以“學爲人師、行爲世範”爲準則,以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爲重點,着力解決師德師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教育行風明顯好轉,樹立教育和教師新形象。

二、督查對象

全省中小學校(包括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及在職中小學教師(含民辦學校教師)。

三、督查內容

1.違規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者組織、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

2.利用學生入學、轉學、編班、排座位、選班幹部等事項收受家長“紅包”;

3.接受家長宴請(含謝師宴),參加家長組織的娛樂消費活動;

4.組織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

5.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

6.教育行政部門對本地師德師風行爲監管不力;

7.其它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爲。

四、督查時間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驟

採取各地自查自糾和聯合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分以下三個步驟進行。

(一)自查自糾(4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督查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要採取強有力措施予以糾正;對違反師德規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自查結束後,於4月29日前形成書面報告,報省教育廳師資處。

(二)聯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組成以省督學爲組長,省教育廳基教處、職成處、師資處、督導辦、駐廳紀檢組、治理辦等部門負責同志爲成員的聯合督查組,對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進行專項督查。專項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實地督查。聽取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彙報,對學生進行不記名問卷測試,對學生家長進行電話訪談。

2.接受舉報。接受舉報,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和辦公地點(督查組下去前一週在市、縣本地媒體公佈);

3.覈查處理。分類整理羣衆的來信來訪,對相關舉報即收即查,強化督辦;對反映強烈的問題,聯合督查組將實地調查。對於學校教師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爲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校長、局長均要受批評處理,當事人評優晉級一票否決,如有不實行的學校和相關教育行政負責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重點調查。對信訪反映集中的市、縣(區)、學校,省教育廳將抽調人員組成調查組,進行重點調查。對違規違紀的典型案例,將在全省通報,公開曝光。

(三)督查總結(7月)。省政府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根據聯合督查組反饋的情況,向全省通報督查結果。對師德建設工作不力,導致所轄域內師風嚴重不正、出現重大違法違紀案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市、縣(區)、學校提出通報批評,約談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主要負責人,納入對市、縣(區)、學校年度考覈評比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開展師德師風專項督查是迴應羣衆關切、解決羣衆關心熱點難點問題、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進教師作風轉變,樹立風清氣正教育行風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單位主要負責人要作爲第一責任人,儘快動員部署,從實際出發,帶頭立規矩、定製度,帶頭促整改、抓落實,推動學校依法治校,教師依法從教。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

各地要根據此次專項督查的內容,結合《江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爲處理實施辦法(試行)》(贛教發〔20XX〕9號)所列的10種違反職業道德行爲,迅速組織排查,切勿浮於表面、流於形式。各地要嚴格落實師德師風問責制度,實行一級管一級,對存在違反師德行爲的教師,根據情節輕重不同進行誡勉談話、警示教育、通報批評或給予相應處分,直至降低專業技術等級、撤銷教師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實起到剎風整紀,從嚴治教的威懾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長遠。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專項督查工作爲契機,針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健全師德教育機制、獎勵機制、考覈機制和懲處機制等,整合運用,達成長效。師德師風考評結果與教師聘用、評優、晉職、績效工資、教師資格定期註冊等緊密掛鉤,形成整治師德失範行爲的合力。

專項督查工作方案5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重要精神,進一步完善新時代師德建設長效機制,重點解決好一些地方和學校對師德建設工作重視不夠、主體責任不明、長效機制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推動師德建設常態化、長效化,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根據《教育部關於開展師德建設長效機制貫徹落實專項督查的通知》(教師函〔20XX〕6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對全省中小學和高校貫徹落實師德建設長效機制情況開展專項督查。

一、督查目標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對照落實《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贛教師字〔20XX〕49號)、《江西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的通知>的通知》(贛教師字〔20XX〕26號)、《中共江西省教育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關於加強教育系統“紅包”問題常態化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教紀字〔20XX〕17號)和《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贛教高字〔20XX〕60號),全面檢查各地中小學校和各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貫徹落實情況,深入排查師德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強化工作主體責任,深化師德師風綜合治理,推動師德建設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樹立新時代教育良好形象。

二、督查對象

全省中小學校(含幼兒園、特殊教育機構、普通中小學、中等專業學校)、普通高校(含獨立學院)及學校在職教師(含民辦學校教師)。

三、督查內容

(一)中小學校師德“十條紅線”的貫徹落實情況。重點包含:

1.《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贛教師字〔20XX〕49號)落實情況;

2.《江西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關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的通知>的通知》(贛教師字〔20XX〕26號)落實情況及有償補課問題治理及查處情況;

3.《江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爲處理實施辦法(試行)》(贛教發〔20XX〕9號)落實情況及對違規問題查處情況;

4.《中共江西省教育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關於加強教育系統“紅包”問題常態化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教紀字〔20XX〕17號)落實情況及對違規問題查處情況;

5.《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八不準”》的落實情況及對違規問題查處情況;

6.教師體罰學生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問題整治及查處情況;

7.教師侵害學生家長權益問題整治及查處情況;

8.教師職業倦怠慵懶散問題及治理情況。

(二)普通高校“紅七條”貫徹落實情況。重點包含:

1.《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贛教高字〔20XX〕60號)落實情況;

2.高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情況和思想政治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

3.研究生導師濫用權力異化師生關係問題整治及查處情況。

(三)地方教育部門貫徹落實師德建設長效機制情況。重點包含:

1.本地師德長效制度建設和督促落實情況;

2.本地師德工作機構建設和工作職責落實情況;

3.本地師德問題受理與查處機制建立情況及師德問題查處情況;

4.本地師德問題監督制度體系建立和加大查處力度情況;

5.對學校師德建設工作督導評估、考覈考評、通報獎懲情況。

四、督查時間

20XX年5月15日—20XX年8月30日

五、督查方式和步驟

採取各地各校自查自糾和隨機實地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分以下三個步驟進行。

(一)全面自查自糾(5月15日—28日)

1.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接本通知後,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級部門、縣(區)教育部門、中小學校對照督查內容開展全面自查。自查過程中,各地要強化指導,組織市、縣兩級教育部門領導幹部帶隊深入中小學校及時督促進展,跟進診斷自查效果,指導學校建立問題清單、研究整改措施、逐項銷號落實、及時整改到位。

2.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後,要立即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全面自查,並組織做好所屬中小學對照自查工作。要認真抓好本校自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作出專門部署、組織開展自查,全面深入自查師德建設工作情況,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管用長效的整改措施,並立行立改。

(二)隨機實地督查(5月29日—6月1日)

省教育廳師資處將聯合廳社政處、基教處、職成處、高教處、督導辦、駐廳紀檢組、治理辦等部門組成督查組,結合各地各校自查自糾工作情況開展隨機督查。督查中,對師德建設工作嚴重滯後、師德師風問題突出的地方和學校開具整改通知單並進行通報批評,對舉措實、成效好的地市和學校典型經驗進行宣傳表揚。

(三)全面整改提升(6月2日—8月30日)

各地各校對照自查和督查組在實地督查過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見列出問題清單,制定整改臺賬,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時限,逐項銷號落實,及時整改到位。省教育廳對照各地各校落實整改情況進行評估,對整改後仍師德師風嚴重不正,出現重大違法違紀案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市、縣(區)教育部門及高校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並納入相應考覈評比結果。省教育廳將結合實地督查和羣衆信訪情況,對問題突出、羣衆反映強烈的學校和教師進行重點督辦和查處,影響惡劣的要公開曝光。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全省師德建設長效機制貫徹落實情況專項督查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單位主要負責人要作爲第一責任人,立即動員部署,帶頭抓整改、抓落實,主動推進學校和教師師德師風建設。

(二)突出重點,深入排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督查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指向,發現和解決好本地本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全面消除師德建設隱患和風險,完善落實制度機制。對已查實處理的違反師德案例進行梳理分析,及時開展警示教育,舉一反三,發揮震懾和警示作用,確保專項督查取得實效。

(三)注重引領,發現典型。各地各校要以本次督查爲契機,着力發現一批在師德方面特別是關愛學生方面有傑出表現的身邊典型,並在本地本校廣泛宣傳,亮出師德建設好聲音。請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屬中等專業學校分別遴選1個優秀師德典型,撰寫師德典型案例,在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後同自查自糾報告一併報送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擇優向教育部報送。

(四)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各設區市教育部門、大中小學校是師德師風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原則,將督查治理工作與教育改革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考覈,要不斷完善健全領導責任制和工作機制,切實將師德師風建設各項舉措落到細處、落到實處。

各地各校接本通知後要立即動員,周密部署,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有節奏地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於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糾書面報告和優秀師德案例的報送。各地各校在形成自查自糾報告時要對照每一條督查內容進行總結歸納,具體包含師德建設基本情況、師德建設長效機制落實情況、師德建設重要舉措及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方面,內容要有深度,字數控制在3500字左右。優秀師德案例要突出典型、言語精煉,字數不超過1000字。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省屬中等專業學校自查自糾書面報告和優秀師德案例報送省教育廳師資處。各本科高校自查自糾書面報告和優秀師德案例報送省教育廳高教處。

專項督查工作方案6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工作的決策部署,確保20XX年6月底之前全面取締“地條鋼”產能,根據經國務院同意,部際聯席會議23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20XX年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工作的意見》、《20XX年鋼鐵去產能實施方案》,部際聯席會議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督查重點

(一)取締“地條鋼”產能的工作部署情況。

重點督查各地區打擊“地條鋼”非法生產行爲的工作組織情況,是否存在政策落實不到位,職責分工不清晰、監督問責不到位等問題。

(二)“地條鋼”產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實情況。

重點督查各地區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面摸底排查,是否設立打擊“地條鋼”舉報電話,是否對舉報的“地條鋼”企業進行現場覈查,是否按要求上報排查結果及處理意見,是否存在瞞報漏報情況。

(三)“地條鋼”處置工作進展。

重點督查各地區是否已按照“四個徹底”的要求對排查發現的“地條鋼”生產企業進行清理,即徹底拆除中(工)頻爐主體設備、徹底拆除變壓器、徹底切割掉塵罩、徹底拆除操作平臺及軌道,是否存在“以停代關”的情況,是否存在假借鑄造等名義逃避取締的行爲;沒有拆除到位的企業,是否已經採取斷水、斷電,封存設備等停產措施,是否制定了明確的處置計劃;對中頻爐設備流向監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條鋼”生產企業死灰復燃或異地轉移情況。

(四)違規新增產能情況。

重點督查各地區是否存在拆除中(工)頻爐後違規新上電弧爐或轉爐等冶煉裝備情況,是否存在將中頻爐產能作爲置換產能的情況。

二、督查範圍

已上報存在地條鋼企業的29個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三、督查組安排

《通知》指出,督查組參加部門包括髮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國資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統計局、銀監會、能源局、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等18個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四、督查要求

《通知》要求各督查組要聽取督查地區情況彙報,對各地摸排出的“地條鋼”企業做到全覆蓋,實地查看相關企業,在督查結束前向地方反饋情況,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議。

《通知》要求各地區務必高度重視取締“地條鋼”工作,若此次督查發現存在上報“地條鋼”清單之外的“地條鋼”企業、在產“地條鋼”企業、違規新上電弧爐或轉爐冶煉設備、組織實施嚴重滯後於處置計劃進度等問題,部際聯席會議將在全國範圍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上報國務院。

專項督查工作方案7

一、督查目的

加強各地對出生醫學證明相關工作全方位全過程監管,督促證件管理和簽發機構嚴格按照要求管理和簽發證件,進一步規範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

二、主要內容

(一)瞭解《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96號,以下簡稱《意見》)相關內容的部署及落實情況。

(二)瞭解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管理機構及簽發機構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使用情況,嚴查證件的層層流轉,避免證件截留。瞭解各個風險防控關鍵環節可取的做法和存在的問題。

(三)瞭解各項工作要求落實情況,主要包括:

1.空白證依號碼順序發放,落實兩鎖三鐵的存儲要求;

2.空白證和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印章要證章分開,專人管理;

3.依規規範開展首次簽發、換髮和補發,不得設立簽發前置條件,檔案管理思路清晰,有安全的檔案存儲條件,嚴防遺失;

4.嚴格廢證管理,三聯分別標識作廢,做好登記、上報、銷燬等工作;

5.證件管理工作的業務培訓、法制教育和督查工作,以及監管長效機制。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1-2月)。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由婦幼處牽頭,聯合監督等相關處室,明確工作任務,建立工作機制,進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階段(3-4月)。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機構進行全面自查。各機構主要負責人作爲第一責任人,對照全國出生醫學證明管理督導檢查表(見附件1和附件2)組織開展機構內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

(三)監督檢查階段(5-7月)。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重點市、縣的監督檢查,抽取不少於4個市、8個縣進行督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及時整改。

(四)國家抽查階段(8-10月)。國家衛生計生委組織對重點省(區、市)開展現場督查,具體督查時間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出生醫學證明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要性,統籌協調各相關部門,明確責任,認真部署。按照專項監督檢查內容及時間安排,認真開展自查。20XX年7月底前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全省自查報告報我委婦幼司(同時報送電子版)。

專項督查工作方案8

進入暑假以來,羣衆對學校及教師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民辦培訓機構不規範辦學的舉報越來越多。爲維護羣衆切身利益,確保羣衆反映強烈的教師違規補課之風得到有效解決,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違規補課專項督查。

一、督查範圍

全縣各中小學校及教師,民辦培訓機構。

二、督查內容

1.中小學校成建制補課情況;

2.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或參與違規補課辦班、家教家養情況;

3.民辦學校和民辦培訓機構違規辦班情況。

三、督查時間

此次督查從20XX年7月14日開始,到20XX年8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14日—7月18日)。全縣各中小學校要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學校與教師要簽訂責任狀。

(二)自查自糾階段(7月19日—7月22日)。全縣各中小學校要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對組織或參與違規補課辦班的教師早發現、早提醒、早警示,對自查自糾階段仍頂風違規補課辦班的,要將問題線索及時報送局紀檢監察室處理。

(三)集中督查階段(7月23日—8月30日)。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縣教育局紀檢組、監察室、基教股、民教股組成專項督查組進行明查暗訪,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四、督查分組

第一組:曾錄泉、楊育雲、段建華、楊明初、彭育國

第二組:羅志雄、彭益民、楊璇、楊旭林、劉文理

五、紀律要求

(一)壓實責任。

各縣屬學校、鄉鎮(場、辦)中心學校對所轄學校的暑期違規補課行爲負主體責任,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督學責任區爲轄區內學校暑期違規補課辦班專項督查工作的責任主體,督學責任區主任爲第一責任人。對違規補課辦班行爲管理不到位,對專項督查不力、工作敷衍塞責的單位和個人將依規依紀問責追責。

(二)嚴格責任追究。

凡暑假期間違規補課辦班的學校和教師不管收費與否,一律按照《新化縣教育局關於採取斷然措施堅決確保教育安全的通知》(新教通〔20XX〕38號)查處到位。民辦學校和民辦培訓機構違規辦學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檢定爲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