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在古代是什麼意思

孝廉來源典故

1、選官標準

孝廉是漢武帝時設立的察舉考試的一種科目,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孝廉是察舉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漢武帝時,採納董仲舒的建議於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詔郡國每年察舉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這種察舉就通稱爲舉孝廉,併成爲漢代察舉制中最爲重要的`歲舉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漢代政府官員的重要來源。

2、制度簡介

孝廉舉至中央後,按制度並不立即授以實職,而是入郎署爲郎官,承擔宮廷宿衛,目的是使之“觀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務。然後經選拔,根據品第結果被任命不同的職位,如地方的縣令、長、相,或中央的有關官職。一般情況下,舉孝廉者都能被授與大小不一的官職。

漢順帝陽嘉元年(132年),根據尚書令左雄的建議,規定應孝廉舉者必須年滿四十歲;同時又制定了“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對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試經術,文吏出身的則考試箋奏。從此以後,歲舉這一途徑就出現了正規的考試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種地方長官的推薦制度,開始向中央考試製度過渡。

師古曰:“孝謂曰善事父母者,廉謂清潔有廉隅者。”《漢書·武帝紀》。

孝廉現實意義

“孝道”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古往今來,子女對父母的“尊重孝敬”,已成爲衡量個人道德品質高低的重要標準之一。但是,隨着社會的發展,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我們不得不承認,對利益的追求正不斷地衝擊着人們原有的道德觀,包括“孝道”在內的傳統美德也漸漸遭到一部分人“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