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科舉制度分哪幾個等級

清朝科舉制度分哪幾個等級

一、院試

院試屬於各省的考試,每年二月進行,院試合格錄取了,就等於考上學院,可以從國家倉庫取得祿米,成爲國家所養的士子,被稱爲生員,俗稱秀才。

二、鄉試

鄉試是由國家派考試官,每三年考一次,在秋天八月舉行,分三場( 八月初九、八月十二、八月十五)進行,每場考三天,也稱秋闈。鄉試考中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員。

三、會試

通過鄉試的人,第二年進京師進行禮部考試,稱會試。會試每三年進行一次,在春天三月舉行,分三場( 三月初九、三月十二、三月十五)進行,也叫春闈。舉人蔘加會試合格後成爲貢士,第一名叫會員。

四、殿試

會試考中之後,貢士要在會試一個多月後,進行另一考試即殿試。殿試是在皇宮殿廷,皇帝出題,貢士問答,殿試結果出三甲。一甲錄取三人,即狀元、榜眼和探花;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二甲第一名叫傳臚;三甲若干人,稱同進士出身。

五、廷試

殿試以後, 進行朝考也叫廷試。經廷試後,分三等錄取。第一名叫朝元,可授予庶吉士或翰林院編修,狀元固定授給修撰、編修,殿試二甲授予編修,三甲授予檢討,其他到中央或地方州、縣做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