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tle是可數名詞嗎

用作名詞:

1、battle用作名詞的基本意思是“戰鬥,戰役”,主要指有組織的軍事上的戰役,戰鬥,可持續數小時,幾天或數月,可以指陸戰,也可指空戰或海戰。battle也可引申爲非軍事的.“戰鬥”。

2、battle作“戰役,鬥爭”解時,是可數名詞,表示抽象的概念時,是不可數名詞。

3、battle接against或with可表示“與…鬥爭”,其對象可以是人、動物,也可以是無生命的東西。

用作動詞:

1、battle用作動詞的基本意思是“作戰”“鬥爭”,可指戰場上真刀真槍地廝殺,也可指意識形態領域中的鬥爭,用於比喻,可指“努力”“奮鬥”。它的主語一般是人、黨派等,賓語可以是人,也可以是抽象名詞,一般不接具體名詞。

2、battle可用作及物動詞,接簡單賓語;

When the nobles rebelled, the king battled them.

當貴族謀反時,國王便出兵打他們。

They tried hard to battle the false doctrine.

他們竭力反對這個虛假的學說。

3、battle可用作不及物動詞,接介詞against/with表示“對象”(可以是人、物,也可以是抽象事物),接介詞for表示“目的”。

The fireman battled to control the flames.

消防員與烈火斗爭以控制火勢。

The old lady was battling to keep control of her company.

這位老婦人在奮力保持對她公司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