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水價改革調研報告

農業水價改革調研報告

農業水價改革調研報告

農村稅費改革以來,農業水價改革、水費計收與農田水利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成爲農村工作和社會關注的熱點與難點,農民對於繳納農業水費有着牴觸心理,水管單位農業水費收入銳減,生存和發展面臨困難,農民和水管單位的矛盾呈現激化的趨勢。針對這一問題,我省在水利部的統一部署下,開展了“三位一體”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和示範。我們對已經實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十二個項目縣進行了調研,瞭解了項目縣建設的基本情況以及改革取得的成效,並分析提出了未來我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思路和重點。

一、農業水價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1、農業灌溉水費收入與供水成本差異過大。水利工程的水價覈定水平過低,從典型調查的平均情況看,農業用水測算水價爲0.116元/立方米左右,覈定水價爲0.039元/立方米左右,覈定水價佔測算水價的34%,而水費的徵收率只有62%。實際上,水管單位的供水成本僅收回21%。收入與成本的差異使得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虧損嚴重,供水工程維修困難,工程老化失修嚴重,效益低下。

2、農業水費徵收難度較大。在取消農業稅、加強支農力度、增加各類補貼等強農惠農政策背景下,農業水費計收難度日益加大。一是工程配套不齊全,很多灌區特別是末級渠系的計量設施不完善,水費不能按量收繳,只能採取按畝均攤的辦法徵收,不能體現“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二是有效灌溉面積逐年萎縮,難以覈定。由於歷史原因,灌區內田畝面積標準不一,有667㎡、1000㎡和1200㎡三種不同的標準,最初田畝覈定的準確性受到農民質疑。且因產業結構調整、末級渠系淤塞等問題導致有效灌溉面積逐年減少,及時覈定面積困難。三是農民認識上有誤區。我省部分縣市已取消了農業水費,造成周邊縣市農民不願意交水費。而現行的水價政策,水費宣傳不到位,農民理解上出現偏差,水費徵收遭遇尷尬。

3、渠道淤塞,水毀嚴重加重了農民水費負擔。我省鬥農渠均興建於上世紀六十至七十年代。由於建渠時間長,初建標準太低、後期維修養護投入不足、工程設施老化、建築物不配套且損毀嚴重,渠道跑、冒、滴、漏現象十分嚴重,渠系利用係數偏低,大多數都達不到0.6,部分甚至不到0.4。渠系建築物中,分水閘極少,且分水口基本沒有閘控制,農戶用水時,形成上游築堤攔水,下游扒口放水,經常發生用水矛盾。渠系大多無量水設施,用水時憑經驗按過水深度和時間估算用水量,實際到村、到田間的水量約爲放水量的35—40%,有的.甚至更低,由此造成農民實際水費負擔加重。

二、近幾年湖北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情況

2008年以來,湖北省在XX市、XX區、XX縣、XX市、XX市、XX區、XX縣、XX市、XX區、XX市、等十二個項目區開展了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示範。改革具體情況如下:

1、末級渠系工程建設情況。各項目區嚴格按照批覆方案實施末級渠系節水改造工程,共進行各種渠系改造233多公里,新建改建涵閘、農門、跌水、橋涵、分水口6300多處,整治塘堰近200口,新建和改造量水設施583多處。通過改造,項目區內末級渠繫上下匹配,設施配套齊全,量測水設施滿足計量收費要求,技術指標達到預定的目標及有關規範要求。

2、用水戶協會規範建設。各項目區按照規定申報成立了農民用水者協會,建立健全了協會章程和各項工作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實行了協會民主化管理。如XX市大溪灌區農民用水者協會內設理事會、理財小組和管水員,將灌區受益的7830戶農民分爲60個用水小組,通過民主議事制度規範供水、放水和用水。老河口三個灌區農民用水者協會規範化建設後,與管理單位簽定供水合同,制定用水計劃,建立定額管理,實施配水到戶,推行水務公開,在用水管理、工程維護、水費收繳,水事糾紛協調等涉水事務方面發揮了積極主導作用。

3、實行農業終端水價。各項目區按照規定測算並報政府物價部門覈定出臺了終端水價,爲每方0.08元左右,計量點確定爲農渠進水口。水價改革後,大部分項目區終端水價提高,既保證了工程管理維護費用又減輕了農民實際負擔。如XX市東風三乾渠灌區水費從0.055元提高到0.083元,水價雖增加了,但由於放水時間減少、用少量減少、水資源浪費減少等,農民實際負擔的水費相比以前反而更少了。

4、明確末級渠系工程產權。按照“產權明晰、責任明確、管理民主”的末級渠系工程產權制度改革目標,各項目區在完成末級渠系改造任務的基礎上,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相繼開展了產權制度改革。由當地政府授權市(縣)水利局,將改造完成的末級渠系工程產權移交給農民用水者協會,對用水者協會末級渠系工程進行產權登記,頒發使用權證書,由協會負責管理,全面推進農民用水自治。用水者協會制定了完善的工程養護制度,實行分級負責制,落實責任人,並確定維修資金的來源按用水戶受益面積在協會內採取“一一事一議”的方式收取。

三、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取得的顯著成效

通過強化組織保障、資金監管、建設管理、協會建設、終端水價管理和產權制度建設等一系列的有效措施,湖北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示範項目區基本形成了較爲完善的排灌體系,渠系水利用係數、灌溉保證率得到很大提高,形成了良性的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管理機制,確保了糧食與經濟作物增產,農民增收。具體表現在:

1、節水效益。隨着末級渠系節水改造工程實施,渠道輸水流速明顯加大,過水能力明顯提高。十二個試點項目區的鬥農渠水平均利用係數由原來的0.55提高到0.77,末級渠系的灌溉水利用率提高22% ,項目區節約的水量可改善灌溉面積1.5萬畝。

2、農業減負增收效益。水價改革實施後,農戶的平均水費支出由實施前的30.58元/畝降至20.7元/畝,農民人均純收入由5515元/年上升至6010元/年。以XX市半月燎原項目區爲例,實施前,水費畝支出51元,佔畝均純收益的9%。項目實施後,水費畝支出28.5元,佔畝產值的2.1%,佔畝均純收益的3.5%。由此可看出,項目的實施切實減輕了農民負擔,增加了農民收入。

3、社會效益。突出表現在密切了幹羣關係、解決了用水難的問題。末級渠系的硬化建設不僅解決了輸水“跑、冒、滴、漏”的問題,還爲今後水費的計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成了聯繫農民與幹部的“紐帶”,增強了羣衆對基層黨組織和幹部的信任度和凝聚力。同時,通過末級渠道的改造,減少滲漏,提高水利用係數,節約水資源,縮短用水週期,降低用水成本等,有效解決了農民用水難、成本高、水費負擔重的問題。

四、未來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思路和重點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建設生態文明,要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我們認爲今後農業水價改革的重點也將落在覆蓋成本、保護資源環境兩個主題上。總體思路仍然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緊緊抓住加快農田水利建設的有利時機,按照“有利於節約用水、有利於降低農民水費支出、有利於保障工程良性運行、有利於水利工程體制機制創新”的要求,以完好的農業灌溉工程體系爲基礎,以完善的供水管理體制機制爲支撐,以合理的水價制度爲核心,以健全的財政補助機制爲保障,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構建農田水利灌排工程長效運行機制。

一是完善農業供水價格形成機制。水費是農民用水自治和農田水利工程正常運行的主要經濟來源和重要保障,沒有水費的保障,建好的工程將因爲缺乏運行維護經費而再次陷入困境,農民用水者協會也會因爲缺乏工作經費而難以運行,農民節約用水的觀念將難以確立,水資源緊缺和用水浪費現象將難以消除。因此,應進一步深化農業供水水價的改革,加快水價調整步伐,建立靈活多樣的農業供水水價的調整機制,按供水成本制訂農業用水水價。要在體制改革和工程改造完成的基礎上,分析農民經濟承受能力,按照兼顧節約用水和降低農民水費支出的原則,建立並逐步實行國有水利工程水價加末級渠系水價的終端水價制度,推行計量收費,整頓末級渠系水價秩序,減少農民用水成本。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建立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實行以供定需、定額灌溉,推動農村水權制度建設,逐步形成節約轉讓、超用加價的經濟激勵機制。

二是加快末級渠系及計量設施配套建設。結合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小型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末級渠系與骨幹工程同步配套建設,有效解決因末級渠系不配套引起的農田灌溉“最後一公里”等問題。進一步完善供水計量設施,渠灌區國有水利工程單位與用水合作組織之間必須設置用水計量點,有條件的地區可計量到田頭、覈算到戶;探索對末級渠系和供水計量設施建設採取“民辦公助”、“先建後補”的獎勵機制,提高農民參與建設和管理的積極性。

三是強化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規範化建設。近幾年,我省農民用水者協會發展很快,但很多協會不能規範運作或運作困難。我們下一步重點應是扶持農民用水者協會的正常運轉,指導其進一步規範管理,形成造血功能,逐步探索將工程建設交由農民用水者協會組織承擔,推進農民用水自治,實行農民協商管水用水。要指導加強農民用水者協會的能力建設,全面提高協會工程運行維護、用水管理、水費計收等有關用水事務的綜合管理能力,明晰權利和義務,把農民用水者協會真正培育成末級渠系的產權主體、改造主體和管理運營主體。

四是與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同步推進。當前,農村生產方式正在發生重大變革,土地流轉趨勢化、勞動人員老弱化、農業服務專業化,對農田水利的組織形式提出新的要求。爲適應這種發展趨勢,必須加快推進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水利基層服務體系建設等。這些改革措施相互關聯,需要統籌考慮、協調推進。近幾年的示範經驗證明,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可以作爲農田水利改革的“綜合載體”,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農業水權制度改革等在同一平臺上推進,以創新農田水利工程體制機制,適應農村生產方式的變革,促進現代農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