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寫作技巧方法

曾經見過這樣一段精彩的話:“一個人在路上走着,是散文;一個人在路上走着掉進了溝裏,是小說;一個人在路上走着,忽然飛上了天,是詩歌。”這段話非常形象地指出了不同文體的特點。小說靠情節,詩歌在於想象,而散文貴在平實而富有情感。或者說情感自然真摯地抒發,是散文的靈魂所在。

散文的寫作技巧方法

劉勰在《文心雕龍情采》中說道:“聖賢書辭,總稱文章,非採而何?夫水性虛而淪漪結,木體實而花萼振,文附質也……文采所以飾言,而辯麗本於情性。故情者文之經,辭者理之緯;經正而後緯成,理定而後辭暢:此立文之本源也。”他認爲,文章的情感是第一位的,是文章的根本,語言是爲表情達意服務的。一篇沒有真摯情感的文章,就沒有了靈魂。沒有靈魂的文字是沒有價值可言,也就失去了生命力。

我們常常困惑於散文的寫作水平無法提高,就下功夫在語言上進行雕琢,在文章的形式上進行結構,或者追求文章內容的新奇刺激。其實,當我們嘗試散文的寫作時,當我們的文字足以恰當地表情達意,我們的語言就足以勝任散文的創作了;當我們用純熟的語言把想要表達的東西條理清晰地呈現出來,說明我們已經具備了足夠的語言組織能力,具備了寫好一篇散文的基礎。如果寫出來的文章還不能令人滿意,可能就不單單是技巧問題,說明文章並沒有把作者的真情實感表現出來,或者是文章缺少最真摯的情感,而沒有真情實感的文字就如同沒有了靈魂。沒有靈魂的文字又如何打動讀者呢?我們不妨這樣想一想,當我們動筆寫一篇散文的時候,我們是否傾注了最真摯的情感?如果我們的文字連我們自己都打動不了,我們又如何希望我們的文字打動讀者呢?

散文是需要技巧的,但所有的技巧都是爲抒發情感服務的。如果我們不能明瞭這一層,我們就會陷入散文寫作的誤區。讀過很多這樣的文字,有非常高的表達技巧,語言的運用可以說已經出神入化、爐火純青了。可文章就是無法打動讀者,讓人感覺像是一片浮萍,飄在水面,看起來很美,卻缺少內涵,不夠厚重,感情蒼白,沒有靈魂。

一個人若沒有了靈魂,就是行屍走肉;一篇文章若沒有了靈魂,無異於一堆毫無生氣亂碼。用虛構的人物和編造的情節來欺騙讀者,就違背了散文的創作原則。散文不能真摯地抒發情感,儘管文字的技巧很高,終究還是沒有生命力的。散文不是小說,應該時刻記得有一個真我在。用手中的筆,寫自己獨特的感受,抒發內心最爲真摯的情感,這纔是我們所提倡的。我們可以寄情山水,我們可以託物抒懷,我們可以發思古之幽情,我們可以關注社會、關注人生。無論我們寫什麼,那種感受都是自我而獨特的,那種情感的抒發都是自然而真摯的,這樣的文字就自然會有新意,有真情,有靈魂。

我們所熟知的司馬遷的《報任安書》,韓愈的`《祭十二郎文》,諸葛亮的《出師表》,李密的《陳情表》,朱自清的《背影》等等,哪一篇不是情真意切,讀來潸然淚下呢?所以南宋謝枋得在其《文章軌範》中引用安子順的話說:“讀《出師表》不哭者不忠,讀《陳情表》不哭者不孝,讀《祭十二郎文》不哭者不慈”。真摯的情感是一篇文字的靈魂,只有有了這樣的靈魂,你的散文有可能達到最高境界。

所以,只滿足於熟練掌握了散文寫作的技巧是不夠的,只有我們在寫作的時候傾注了我們真摯的情感,我們才能創作出高品位的作品。動手寫文章之前是否問一問自己,所抒發的情感是否發自我們的內心深處,我們的情感是否真摯?否則,我們不要去寫。因爲每一篇文字要想打動讀者,首先要感動作者,自己要感動,就必須是發自內心的,最真摯的情感,否則是難以做到的。蘊含了真摯情感的文章就有了靈魂,有靈魂的文字是會獲得讀者的認可和喜愛的。

用優美的文筆,抒發真摯的情感,這樣的散文才會是上乘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