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維護穩定工作意見例文

爲進一步加快我市城市建設步伐,維護被徵地拆遷羣衆的合法權益,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構建和諧社會,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就做好我市徵地拆遷維護穩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工作。

當前,我市正處於工業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場化轉型、國際化拓展的重要時期,各方面的工作任務非常繁重,特別是在改善投資環境和發展環境方面的任務更爲艱鉅和緊迫。各區縣、部門要充分認識充分認識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工作。

(一)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是貫徹羣衆路線的需要。近年來,我國各地在徵地拆遷工作中出現了一些脫離羣衆、違背羣衆意願的現象,引起了一些性事件,影響了社會安定團結,對此必須保持高度警覺。堅持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是我黨的優良傳統,也是執政爲民的基本要求。徵地拆遷工作只有貫徹羣衆路線,做到一切爲了羣衆,一切依靠羣衆,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才能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貫徹“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權爲民所用”的執政理念。

(二)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是把我市建設成爲中國面向西南開放的區域性國際城市的需要。建設中國面向西南開放的區域性國際城市是新時期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對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有利於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和投資環境,保障宏偉目標的順利實現;有利於促進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提升我市的城市品位與國際形象,打造泛東南亞國際名城。

(三)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是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發展與穩定是相互促進、相互影響的關係,社會和諧穩定是發展經濟的前提,經濟繁榮發展又反過來促進社會穩定。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有利於轉變我市經濟發展方式,加快我市城鄉建設步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有利於護羣衆合法權益,保障改善民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利於創造良好的政治環境,推動經濟社會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全面建設我市小康社會,加快城鄉建設發展,堅持科學發展觀,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優化城鄉空間佈局,走政府主導與羣衆自願相結合、政府調控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道路,促進全市徵地拆遷工作依法、規範、有序、高效進行,爲推動項目落地、加快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創造條件。

(二)工作原則

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開展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堅持徵地款不到位不徵收的原則。

堅持嚴格執行“先收費,後報批”規定,在用地報批時,未將徵地款繳到專用賬戶的,堅決不受理徵地報批事項。

2.堅持拆遷補償費不到位不拆遷的原則。

堅持按照現行徵地補償安置政策和標準,及時向被拆遷人支付拆遷補償安置費,未將拆遷補償費全額兌現的,堅決不發放拆遷許可證。

3.堅持羣衆不滿意不徵地拆遷的原則。

堅持嚴格落實徵地拆遷公告制度和程序,認真聽取羣衆意見和建議,達不到大多數羣衆滿意的,不得開展徵地拆遷工作。

(三)目標要求

通過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推進我市徵地拆遷工作逐步邁上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切實改善人居環境和城市面貌,實現拆遷一片、發展一片、穩定一片、和諧一片的目標。

三、堅持依法依規開展徵地拆遷工作,預防和減少因徵地拆遷引發的矛盾糾紛和性事件

(一)關口前移,科學決策。

徵地拆遷事關我市經濟建設大局,與羣衆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必須在堅持穩定拆遷、和諧拆遷的基礎上進行民主決策。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要深入人民羣衆調查研究,廣泛徵求羣衆意見,在大多數羣衆滿意的前提下,實施科學決策。決策還應充分徵求積極徵求法制、建設規劃、國土、審計、監察、司法等部門的意見,建立徵地拆遷聯席會議制度,通盤考慮民生、財政、法律法規、相關國家政策等各種因素,統籌安排人員安置、利益補償等各項工作,充分預見各類不穩定因素,制定科學拆遷方案,完善應急預案,確保徵地拆遷工作穩定有序進行。

(二)民生爲先,惠民利民。

正確處理發展與穩定的關係,將改善保障民生作爲優先考慮問題。各級政府與部門要進一步簡化徵地拆遷辦事程序,不斷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爲被徵地拆遷的羣衆提供便利的`優質服務;要嚴格依法拆遷,以理服人,按照相關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兌現補償,及時將徵地拆遷補償經費足額發放到羣衆手中;出面協調入駐企業,在招工過程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本地羣衆,尤其是失地羣衆,爭取讓羣衆失地不失業,生活得到保障。同時,政府及時修建安置房,以優惠合理價格賣給失地羣衆,解決好拆遷戶的住房問題;並由政府牽頭,在人力勞動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建立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優惠制度,解決羣衆後顧之憂。

(三)政府主導,取信於民。

充分發揮政府在徵地拆遷中的主導作用,將人民羣衆滿意不滿意作爲首要標準,樹立政府執政爲民的良好形象,實現維護被拆遷羣衆合法權益與推動城市建設發展雙贏。各級政府與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房產評估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築企業等相關參建主體的監督與管理,敦促企業嚴格依法辦事。企業拆遷前必須首先徵得主管部門的書面審批,堅決禁止企業未批先拆、私自拆遷、強行拆遷;要求企業遇到阻攔事件時及時彙報,並停止拆遷,聽候政府部門研究決議,避免造成不良事件。政府部門對企業拆遷實施全程監管,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居民安置房質量管理,強化文明施工管理,優化居民生活環境,杜絕噪音、粉塵等環境污染,堅決避免擾民事件,積極預防企業不良操作引發新矛盾,確保被拆遷居民和周邊羣衆安居樂業。

(四)部門協作,聯動實施。

各部門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徵地拆遷工作。要加強交流,隨時通報出現的問題,建立縱向、橫向通報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各類矛盾。徵地拆遷主管部門綜合協調,做好組織、清算、登記、覈算、公示工作,指導人員安置和土地調整,嚴密關注不穩定因素,積極主動化解矛盾,協調解決相關事宜。同時,由各級政府牽頭,建立定期溝通制度,明確各部門的在徵地拆遷中的責任分工,注重各部門工作的銜接,提高工作效率。信訪、消防、行政執法、衛生、公安等部門要圍繞徵地拆遷工作設立專門協調機構,或指派專人負責協調工作,構建“一方有事,八方聯動”工作局面。

(五)深入宣傳,廣泛發動。

圍繞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加強宣傳,組織開展聲勢浩大的學習活動,利用宣傳欄、簡報等方式引導黨員幹部把握做好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意義,總結積累工作經驗方法,適時創新工作策略。市黨報、電視臺、各政府網站等媒體要大力宣傳徵地拆遷政策,主管部門在拆遷前後也要組織人員深入羣衆宣講法規政策,注重發動鄉鎮政府、基層行政村黨員幹部廣泛參與,充分利用各種社會資源,適時組織志願者宣傳活動,構建政府、新聞媒體、基層幹部羣衆三方宣教格局。

(六)陽光操作,依法實施。

切實推進徵地拆遷公示制度,在拆遷現場設立公示欄,將房屋拆遷許可內容,拆遷政策法規,拆遷評估結果,拆遷補償補助標準,拆遷工作流程,拆遷組織、動遷人員、評估人員,產權調換房源,每個權證戶的拆遷評估、補償及安置結果,一律在拆遷現場張榜公示,做到陽光拆遷。

(七)強化監督,責任追究。

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徵地拆遷工作監督監察力度,對違規拆遷、擅自提高和降低拆遷補償標準,不及時解決被拆遷人合法要求的拆遷實施單位,要進行嚴肅處理。對違法違規用地、徵地補償不落實等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爲,進行嚴厲查處。對因工作不力、強制徵地拆遷而引發惡性事件或大規模性上訪事件的,以及存在勾結、權錢交易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全面排查,着力化解。

進一步加強對徵地拆遷信訪問題的分析與研判,確保徵地拆遷矛盾隱患排查到位,對疑難個案和重大信訪案件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特別要加大對徵地拆遷遺留問題及被行政強制拆遷戶的補償安置和處理力度,加快研究落實具體可行的解決方案。所有徵地拆遷項目都要嚴格執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要積極耐心做好羣衆思想工作,防止簡單粗暴壓制羣衆,避免因徵地拆遷問題引發大規模性上訪事件,努力將矛盾快速就地化解。

(九)積極預防,妥善處置。

貫徹“預防爲主、妥善處置”的方針,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統一領導、部門協作的徵地拆遷信訪工作機制。區縣信訪部門、拆遷人及拆遷實施單位,要在拆遷現場設立信訪諮詢室,公開受理信訪投訴,深入基層接訪、下訪,主動傾聽羣衆訴求;要建立和完善初信、初訪責任制以及拆遷糾紛矛盾排查、調處機制,調動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及時掌握和化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積極化解拆遷糾紛,防止矛盾積累激化。對排查出的不穩定因素,要深入細緻地做好各項工作,努力把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做好穩控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努力維護正常的徵地拆遷秩序和社會穩定大局。

四、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有關要求

(一)嚴密組織,加強領導。

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有縣區政府負總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徵地拆遷主管部門牽頭,政府有關部門參加的維穩協調機制,形成責任明確、()共同推進的管理體制。區縣政府與各部門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根據部門職能建立常態化的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做好徵地拆遷維穩工作的指導,加強行政執法。

(二)強化責任,協調配合。

結合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實際需要,建立健全部門目標考覈責任制和分管領導考覈制,確保責任落到到位。按照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密切協同的機制,積極發揮各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不斷增強拆遷綜合保障力度。民政部門要做好徵地拆遷中被拆遷羣衆低保、救濟等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徵地拆遷中被拆遷羣衆就業、社保等相關工作;宣傳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積極營造徵地拆遷的良好氛圍;公安、司法機關要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徵地拆遷中的違法犯罪行爲,切實保障依法拆遷的社會環境。

(三)嚴肅紀律,抓好落實。

嚴格按照“徵地款不到位不徵收”、“拆遷補償費不到位不拆遷”、“羣衆不滿意不徵地拆遷”的原則,制定工作紀律,強化落實措施,確實將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穩定工作貫徹執行到位。嚴格執行徵地拆遷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全面落實拆遷工作的公示制度、信訪接待制度、責任承諾制度、舉報制度、監管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對依法許可審批後目前正在實施中的徵地拆遷項目加強督促檢查,切實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嚴肅處理嚴重違法違規行爲,妥善化解徵地拆遷中的矛盾糾紛,切實做到拆遷程序、拆遷行爲、拆遷補償、拆遷安置、拆遷公示、維穩落實六個到位。主要相關部門要堅持因地制宜原則,結合本意見進一步建立健全做好徵地拆遷維護穩定工作的相關制度。上饒縣徵地拆遷安置工作情況彙報關於我區東部農村集體土地徵地拆遷的調查與思考關於經濟開發區徵地拆遷戶補償情況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