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狀況聲明書範本

如何寫婚姻狀況聲明書?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婚姻狀況聲明書範本,僅供參考。

婚姻狀況聲明書範本

  婚姻狀況聲明書範本1

  婚姻狀況聲明書範本2

 相關知識:

婚姻狀況證明

1、辦理機構

本市戶籍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婚育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

來滬人員,未在戶籍地辦理《婚育證明》或者《婚育證明》已過有效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在本市現居住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婚育證明》;不符合在本市辦理《婚育證明》條件的來滬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補辦戶籍地《婚育證明》,並在限期補辦期間在本市現居住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理臨時性《婚育證明》。

2、辦理材料

本市戶籍人員辦理《婚育證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或者身份證明;

(2)本人近期一張免冠照片;

(3)婚姻狀況證明;

(4)戶口簿;

(5)已有子女狀況聲明。

來滬人員辦理《婚育證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或者身份證明;

(2)本人近期一張免冠照片;

(3)戶籍地鎮(鄉)級以上人口計生部門出具的'婚姻生育情況證明;

(4)在本市有住所證明(租賃房屋或者擁有產權房等證明)或者在本市有穩定職業證明(工商登記、勞動合同、單位出具的僱傭關係證明等)。

辦理臨時《婚育證明》的來滬人員,需提供:

(1)身份證或者身份證明;

(2)本人近期一張免冠照片;

(3)婚姻生育情況聲明。

3、辦理時限:對於材料齊全、辦理《婚育證明》的申請,應當當場或者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

對於材料齊全、辦理臨時性《婚育證明》的申請,應當當場或者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

新的《婚姻登記條例》中,街道、單位和民政部門已不再有出具未婚證明的職責,沒有未婚證明,公證機關也就無法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