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公文的格式

決定適用於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從這個意義上講,它是應用寫作實踐中的一種重要文體。

決定公文的格式

決定的格式

決定一般由標題和日期、正文、結尾三個部分組成的。

(1) 決定的標題和日期

決定的標題要完整地寫出發文機關、決定事由和文種三項內容。在決定事由前一般以"關於"連結。決定的日期即會議通過或領導簽發此項決定的日期。它寫在標題之下,外用括號。重大法規性的決定,還需註明通過該決定的機關、日期和生效日期。文末不再註明。

(2) 決定的正文

決定的主體部分也就是正文。其篇幅長短,由內容多少決定。一個篇幅較長的決定,其內容通常包括兩層意思:一層是說明形勢和有關情況,作出決定的目的與意義;另一層是說明決定的具體事項,落實決定的政策、措施和要求等等。

篇幅較長的決定,正文在結構上可分爲開頭、主體、結語三部分。

開頭。這一部分一般用一個自然段落,用"特決定如下"或"特做如下決定"與主體部分銜接。"開頭"主要用以說明目前形勢,分析或闡述做此決定的原因目的'及意義。其語言要求簡潔、概括性強。

主體。表達決定的具體內容。落實決定的要求和措施,要求具體明白、層次清楚,便於有關單位執行。因爲它是下級機關、相關單位及所屬個人必須執行的準則,所以要求寫得明確、具體、詳盡。這一部分的表達方式常採用條文式寫法,在這些表現具體內容的"條"、"項"之間可以是明顯的並列關係,也可以是明顯的遞進關係,無論何種關係,都一定要形成完整、嚴謹、清晰的整體。主體部分也可用簡述式寫法,對所決定的事項作出直接公佈。

結語。在這一部分中提出希望、號召和要求。

(3) 決定的結尾

有的決定需要帶附件。有附件的決定,應當於正文之後、發文機關署名之前註明附件的名稱或依據,並將附件附在主件之後。決定是機關、社會團體對某些問題或重大行動作出安排。決定一經作出,就不容改變,必須照辦。它或者是有法規作用,或者是有行政約束力,所以,作決定的時候,必須十分的慎重。

1、標題要求寫“決定”或“關於××的決定”等字樣。

2、寫正文的內容,交代作出決定的原因和決定本身。

3、最後寫作出決定單位的名稱(加蓋公章)和作出決定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