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責任制實施方案

爲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方案應該怎麼制定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管理責任制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管理責任制實施方案

根據《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實施辦法》以及市城管委《市城區臨街門前管理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規定,爲加強我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落實臨街單位(經營業主)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相關責任義務,完善工作機制,實現長效管理,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與宗旨

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實現長效化、精細化管理爲目標,通過城區臨街門前管理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完善“管理爲核心、自律爲關鍵、作業爲基礎、執法爲保障”的臨街門前管理模式,從而實現道路平整乾淨、門前暢通有序、立面整潔美觀、垃圾收集規範的目標。

二、組織機構

爲加強對門前管理責任制的領導,成立門前管理責任制實施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由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各街辦(鎮、場)均應設立門前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相應實施方案並組織好自查自評工作,區直各責任單位負責配合實施。

三、範圍與內容

(一)門前責任制範圍

本實施方案所稱臨街門前管理,是指道路、街巷兩側的各類責任單位(經營業主)的責任區域。

(二)門前責任制內容

臨街門前無暴露垃圾、無亂停放車輛、無出店營業、無佔道攤點、無亂堆放物品、無亂張貼(亂刻畫、亂塗寫)、無亂掛亂拉、無店招店牌不規範和污損、無亂晾曬;建築裝修工地門前無污染物;公共綠地無空禿、行道樹無缺株、綠化設施無缺損;門前路面平整無坑塘、無沉陷、無臃包、無積水,窨井蓋無缺失,牆面落水管完好。

(三)臨街單位(經營業主)責任

1、不亂塗寫、亂張貼;不亂晾曬、亂吊掛物品;店招店牌按規定設置,保持完整、清潔;不出店經營;不亂停車;門前門後不亂堆放物品、雜物;按市容環衛部門要求定時定點投放垃圾袋;不向門外傾倒、排放廢棄物;做到門前清潔,每天清掃,每週大掃除。

2、對他人在自家門前責任範圍扔垃圾、亂畫亂貼、亂停車、亂吊曬、擠佔盲道等行爲進行制止,並及時清理。

3、對他人在自家門前責任範圍破壞市政、市容、綠化及園林設施或佔道經營等行爲,及時進行制止;對勸阻無效或已經造成市政、市容、園林綠化設施硬件損壞的,及時向街辦(鎮、場)或城市管理部門舉報。

四、措施與分工

(一)單位(經營業主)自律:臨街責任單位(經營業主)是該項工作的核心與細胞,應按照門前管理責任制標準做到“三個有”,即有保潔制度(每天要做清潔工作、每週至少一次大掃除活動);有保潔隊伍或人員(明確自有保潔隊伍或人員,或委託專門保潔隊伍或人員);有垃圾投放容器和保潔工具,確保責任事項的落實。

(二)區門前管理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鞏固和完善以區長爲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區長爲召集人、各部門和各街辦(鎮、場)行政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門前管理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區聯席會議牽頭、協調、指揮、決策作用,對久拖不決或對涉及部門較多、較複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處。

(三)街辦(鎮、場):作爲門前責任制屬地管理的主體,應積極履行宣傳、巡查、督促的職責,做到“三個有”,即有一套長效管理工作機制;有一批宣傳員、指導員和志願者;有一支督察糾錯隊伍。要以街、以路、以片爲單位建立若干自律小組,引導臨街責任單位(經營業主)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由街辦(鎮、場)與各自律小組簽訂責任狀,每季度開展“優、中、差”評比,使單位(經營業主)自覺落實門前管理責任。要劃定範圍,與臨街單位(經營業主)簽訂並送達《市城區臨街門前管理責任制單位(經營業主)承諾書》,督促其履行責任義務。

街辦(鎮、場)對臨街單位(經營業主)發現的市政設施等硬件方面的問題,根據道路劃分,分別及時告知區相關職能部門。對臨街單位(經營業主)不落實門前責任制,通知執法部門實施處罰;對屢教不改或處罰不到位的報區聯席會議。

(四)區城市管理局:負責門前責任制牽頭、協調、督促。指導各街辦(鎮、場)做好門前責任制工作,及時溝通;建立門前管理責任制考評獎勵機制,開展“百裏挑一好店主(單位)”等主題評選活動,以街辦(鎮、場)爲主進行日常考評,區城市管理局進行審覈,對獲獎商戶授予獎牌;及時對環衛設施問題進行整改,督促各市容所和局清運公司清掃、沖洗道路和定時收集垃圾,規範作業,確保廢物箱無污損、垃圾箱規範管理。

(五)區城建局:及時對市政、綠化設施問題進行整改,規範作業,確保設施完好,公共綠地無裸露土地,行道樹無缺株(死株),綠化設施無缺損。

(六)區商務局:對集貿市場進行監管

(七)區環保局:對單位(經營業主)違反環保行爲進行監管。

(八)區行政執法分局:作爲落實門前責任制的有力保障,負責日常執法,加強監督、處罰的力度,對門店、街辦(鎮、場)告知的違章戶,採取有效措施實施處罰;落實集貿市場周邊(門口)門前責任制。

(九)工商局、地稅局、區衛生局、區文明辦:把門前責任制考覈結果和排名作爲誠信單位、文明單位評選依據;對不履行門前責任、屢教不改的或處罰難以到位的,由區聯席會議提出意見,有行政主管單位的應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工商、稅務、衛生等行業主管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能積極配合,對情節嚴重的,工商、衛生部門應依法依規責令停業或吊銷證照。

(十)公安分局:對暴力阻撓門前責任制落實的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採取有效措施。

(十一)交警部門:對亂停放車輛進行糾處。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門前三包”管理臺賬和教育處罰臺賬。管理臺賬記錄以路段爲單位的門店的各種信息和日常巡查情況;教育處罰臺賬記錄門店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情況。對拒不接受處罰的.門店,管理部門應及時記錄在教育處罰臺賬上並抄告區工商、衛生部門。

(二)建立“門前三包”聯審制度。區工商、衛生部門辦理執照時,應瞭解該單位的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情況,加強該項工作的前置審批;同時配合管理單位,在日常管理和辦理執照年檢時,督促拒不接受處罰的單位落實責任。

(三)建立聯動工作機制。一是加強日常管理力度。街辦(鎮、場)對臨街單位(經營業主)發現的市政設施等硬件方面的問題,根據道路劃分,分別及時告知區相關職能部門或市城市管理部門。對臨街單位(經營業主)不落實門前責任制,通知執法部門實施處罰;對屢教不改或處罰不到位的,由街辦(鎮、場)拍照或錄像取證,報區聯席會議;區各職能部門要積極落實和配合門前責任制工作,落實專人負責。二是加大考覈整治力度。由街辦(鎮、場)牽頭,整合街道城管科、執法中隊、市容所、工商所、衛生防疫站、派出所等部門力量,對責任單位實行每月一次考覈和綜合整治,形成“五力合一”推進管理。三是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區、街(鎮)兩級定期召開由管理單位、城管執法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及時解決管理與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四)門前管理責任制納入各街辦(鎮、場)及區相關部門的績效考評和經濟社會發展考覈(城市管理部分)。區創建辦、區文明辦要將門前管理責任制納入全區綜合目標考覈內容(對各街辦(鎮、場)、各部門的年度目標管理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