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院立案庭實習報告4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報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應該是準確無誤的。一起來參考報告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院立案庭實習報告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法院立案庭實習報告4篇

法院立案庭實習報告 篇1

 一、 實習點滴

於老師給我實習的任務是運用所學知識對案例進行分析,進而理解法律條文的實踐適用,並熟悉司法審判的流程。每天我提前半個小時到法院,幫老師做做內勤。之後,老師或給我們一個案例,讓我分析,每天下班時,把自己的分析結論成稿交給老師,第二天老師會和我交換意見,針對我分析給一些指導。每次同一個案例我會分析好幾次,開始時,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師一而再再而三的點撥我們,直到我們對一個案例有了一個較爲清晰、合理的認識,老師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討論,這使我積極性很高,收益當然也很多。後來對案例分析有點熟悉了,我經常會提出不同的觀點,且會給出自己的理由,有時候我甚至會和老師因爲觀點不同,爭得面紅耳赤,但是我很開心,老師對我的意見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見很幼稚,老師都會耐心的和我探討,讓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認識到自己觀點的缺陷,最終達到依據證據認定事實,依法裁判的境界。

這些話雖然看起來有些大,在學校也背得滾瓜爛熟,但真正拿到一個具體的案例,要能做到對證據效力進行正確的認定,拋開先入爲主的觀念及個人情緒而中立的依據證據認定事實,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簡單!儘管上學期實習時郭老師在這方面已經很好的指導了我們,但是過了半年,這一切還是想從頭開始一樣,又從頭開始,法學的深奧可能就在於它總是新的,永遠沒辦法給他一個定論。直到實習結束,我還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確認定證據效力,基本能客觀的還原事實,作出一個較爲滿意的裁判而已,但能達到這種程度已經讓我從中學到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一個案例是原告陝西建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湖北中醫學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糾紛一案,這個案子最後是由我負責的,但從接手這個案卷達七八釐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決經歷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從一開始把焦點鎖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該焦點而轉向討論補充條款是否有效,我們無數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證據翻了無數遍,資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終依據雙方證據結合庭審,通過對相關法律的查閱,我們得出的結論與最初的判斷大相徑庭。

通過對這個案件的全程掌握,讓我在專業技能上確實長進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 也是如此,我們就這樣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師很少讓我們去聽審,實習40多天我只聽過三四次庭審,郭老師認爲不太複雜的案子,我們沒有必要去聽,所以我們大多時間都在忙着分析案例。

除了在於老師的指導下,我們做了很多案件審判的工作外,庭裏其他老師也熱心的指導我們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實務工作,撤訴和送達的相關事宜,上訴的相關事宜及合議庭筆錄的書寫等等,這也讓我們受益匪淺。

在與律師、當事人的交流中,讓我們對法律職業,對社會,對世態人情等等也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在實習中接觸到的律師中,有些衣冠整潔,讓人眼前一亮,給人一種思路敏捷,法律素養極高的印象,他們提供的證據就讓人感覺很不一般,證據目錄清晰,證據充分有力,很明顯對當事人很負責,很值得我們學習;而有些則和一般當事人沒什麼兩樣,嘴裏還充滿了對法律職業的怨言,而提供的證據,也很不到位,對當事人很不負責。觀察着這些律師不同的言行,通過與他們的交流,讓我們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們以後要是做了律師,會是什麼樣子?該怎麼樣?內心有一種現實的緊迫感。實習時也接觸了一些當事人,透過他們的眼睛,我們認識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麼樣子的,學校之外現實的社會是什麼樣子的。

實習時,除了工作以外,我們與法院的老師們也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從他們身上也學到了很多。

 二、實習成果

實習40天,成果也是顯著的。在於老師的指導下,我修改的判決書共計6份,個人負責書寫判決書2份,撤訴裁定書8份,中止訴訟裁定書8份,調解書2份及保全撤銷裁定1份,還幫其他老師做了一些法院中的日常事務,最終得到了民二庭老師的好評。裁定書的書寫比較簡單,固定的格式,只要細心些,找準法律依據即可。判決書的書寫是有難度的,雖然有固定的格式,但要使認定的事實,得到的結論變成書面語言,內容全面簡練,邏輯清晰嚴密,說理充分,判決適當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不僅要求要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嚴密的邏輯分析能力,對語言組織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老師的指導下,我們修改的6份判決,每一份都修改了不下五次,每次都是自己給自己挑毛病,想方設法做得更好,真正的痛並快樂着。而自己寫的兩篇判決書,更是挖空心思,費盡了腦汁,寫了又改,一字一句的斟酌,真正的是字字都是心血埃尤其原告湖北建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湖北中醫學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糾紛案的判決書,寫這篇判決書整整花了我三天時間,每天我坐在電腦前翻卷宗,翻法條,雖然最終成稿了,但還是不怎麼理想,老師最後還指導着修搞了很多遍,就判決結果都改四次,雖然還不能算最終成稿,但我覺得這篇能代表我在法院實習的最終效果,下面給出的即爲該判決書的事實認定,法理分析,最終判決部分:

法院立案庭實習報告 篇2

一、實習的目

通過實習,讓我們全面瞭解法院實施法律的情況;通過實習,培養我們初步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法律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可以使我們認識到自己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強學習的主動性、針對性、創造性;在實習過程中,通過虛心接受法學實務工作者的指導和幫助、誠心學習法學實務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風、好經驗,全面提高我們的綜合法律素質和法學修養。

二、實習概況

在這次實習中,我們二十幾位同學到了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進行實習。我和其他三位同學被分配到了立案庭實習。在實習中,洪山區人民法院給了我們極大的方便和幫助,也給予了我們較高的評價:虛心學習,認真工作,專業紮實,理論功底好,實踐能力不斷提高。同時,這次的實習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體會和感受。

法院是一個處理糾紛,處理矛盾,給當事人公平、公正的結果的地方,而法院對外的第一個窗口就是立案庭。洪山區人民法院有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政治處、審監庭、執行庭等幾個重要的部門,我們的實習是由政治處進行安排的。這次帶我的指導老師是立案庭的法官賈老師,是一個既漂亮又很親切的人,很感激她在我短短的實習期間教會了我那麼多東西。

三、實習過程

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當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員不僅要面對各種各樣的人員,有企業、律師,也有教師、工人、老人等。這些當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蠻不講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常要與他們進行說理和勸解,而不是簡單的審覈是否符合立案條件這麼簡單。立案庭還爲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是不懂得怎麼寫起訴書、不會寫字的當事人提供方便,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用法院專門的起訴書範本進行填寫。立案庭還有一個信訪接待室,負責法律諮詢、非訴信訪的處理、訴前調處糾紛及日常信訪接待中的解釋、息訪工作。法院信訪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與人民羣衆的聯繫的重要橋樑和紐帶,是維護廣大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維護法律尊嚴和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實保障公民的信訪申訴權利的重要窗口。信訪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別的多,羣衆來信來訪所反映的問題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當事人充分行使其訴訟權利的行爲,有利於法院的改進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當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處理。立案庭立案後還要對案件進行分類和開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關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最後再送到審判庭。可以說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關,是法院工作的開始,佔據很重要的位置。

在潛意識裏認爲,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簡單,因爲在立案階段對相關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審查,不具體涉及實體的問題,只要符合立案的四個條件即可,一個案件就完成了立案工作。但在立案庭實習的這段時間,發現遠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它是一份同樣需要過硬的業務知識和其它相關知識素養的部門,做好這份工作需要耐心、細心、熱心。立案對於法院工作來說,是很重要的第一步,只有第一步走好,接下來業務庭室具體審理案件就能把握大方向,而且在立案階段把相關的材料審查清楚,能夠大大提高審判效率,把好了第一道關,減輕了訴累,當事人就不需要在後來的程序中走彎路。

在具體工作過程中,我發現除了專業的理論知識,還必須掌握每個案件需要提供一些怎樣的基本證據才能達到立案的條件。例如,離婚糾紛案件,在立案時,需要詢問當事人是第幾次起訴離婚,以查明當事人是否有訴權。在立案階段如果是女方起訴,還需要提供婦檢證明。如果當事人無法提供結婚證原件,就需要當事人到當地民政局調取結婚登記存根作爲證明,或經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社會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案件,需要提供當事人所在村組的徵收補償分配方案和相應的分配表。這些知識在理論學習階段我都未曾接觸過,只能在實踐中慢慢積累和摸索,這對於我以後的工作開展無疑是一筆寶貴的財富。

在立案庭工作,怎麼與當事人打交道,做到和諧訴訟,僅僅依靠專業知識是無法達到的。在工作中需要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工作方法。立案庭作爲當事人接觸法院、瞭解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展現的是法院的整體形象。每天在立案庭需要接待好幾十位的當事人,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需要運用自己的智慧來處理好與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遇到法律知識有限的當事人,需要思考怎樣用最淺顯易懂的語言來讓當事人明晰相關的法律知識,有時擔心當事人不明白,就要求當事人把這層意思複述一遍,把相關解釋工作做到位。遇到比較固執的當事人,需要耐心的做出說明解釋,講明其中的利害關係,讓當事人找到合理的救濟途徑。在立案過程中,有時存在當事人不親自來立案,只有訴訟代理人代爲立案的情況,這時我們堅持當事人必須到場的工作原則,對於年老體弱者,會綜合相關因素,以電話聯繫的方式覈實相關信息,儘量做到萬無一失。對於不理解的當事人,我們需要一一講明當事人到場的必要性以及不到場的法律後果,讓當事人知曉這一利害關係。對屬於弱勢羣體的當事人,我們會建議當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司法救濟,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合理及時地保護。

四、實習成果

專業實習是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協助司法人員解決實際生活中的法律事務,是跟着指導老師學習司法經驗和了解、掌握案件處理方法和程序的過程,專業實習是一種課堂內外的學習。在近一個月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課堂內外學不到的東西,取得了令人滿意的實習成果。

(一)瞭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門和工作程序

法院一般都設置有立案庭、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政治處、審監庭、執行庭等幾個重要的部門。政治處主要負責法院內部的事務,我們這次的實習就是由政治處負責接待和安排的。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審判庭那麼多事務,多數時候都是很清閒的,而審監庭是對法院審判工作進行監督的部門。執行庭是審判工作的最後環節,是當事人在判決後因爲對方不履行判決的義務而有權向法院請求強制執行的一項權利,是當事人實現權利的保障。

民事審判庭又分爲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一庭主要處理的是離婚糾紛、離婚後財產分割糾紛、遺囑繼承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以及勞動爭議糾紛的案件。民二庭主要處理的是醫療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處理人身損害賠償和交通肇事的案件。

刑庭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爲作鬥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羣衆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雖然洪山區人民法院是基層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卻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對簡單一些,但簡單並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個案子對於與案子有關的當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實習期間到刑庭去旁聽過,與民庭有較大的區別,更嚴肅和謹慎。

(二)檢驗了我的法學知識,也提高和培養了自身的實踐能力

審判要運用到得理論知識比執行組多點,案件都要深思熟慮,複雜重大案件還要反覆評議才能做決定,可能作出的決定很簡單,可是過程確着實讓審判員們花不少功夫。立案雖看着簡單,也是比較累人的,當事人比較多,要告訴當事人怎麼填,需要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是該法庭管轄範圍,稍微不注意就容易出錯。感覺這次實習不但給我一個鍛鍊機會,也讓我做了回實踐者,但也明白在學校做一個學生與出去做個實踐者,還有很大一段距離,而且有些距離是無法用知識彌補的,需要去用心體會,如何做一個好的實踐者,現在成爲我面前一個難關,以前沒怎麼意識到,但現在卻強烈感到我們還要繼續鍛鍊,從理論到實踐,我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也體會到法律工作者和當事人都應該讓多方對自己信任,而且普法也落在我們法律人員身上,法官更是承載着一種正義,若是當事人不信任法官,勢必降低法律威信,所以我也應該學着朝這方面去努力。

(三)實習讓我對民事調解有一個深刻的認識

很有調解經驗的楊法官說要做好調解工作法官要具備三種力量:一是人格的力量,調解工作的主持者應該是通曉法律知識、有法學素養、有一定的威望、說話有分量的人。調解員本身的人格魅力能使當事人對其產生信任感。二是智慧的力量,調解員要思維敏捷,處理事務的方法多樣,反應能力迅速。擁有這樣的智慧才能對矛盾作出反應,才能抓住矛盾的中心,幫當事人找出解決的途徑。三是情感的力量,法官被要求在審判中不要帶個人的感情色彩,在調解中要公正、公平。但是這並不是說調解者就應該板着一張臉,很嚴肅的對待當事人,或是對矛盾不聞不問,漠不關心,這樣並不能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大家都是人,都有感情,因而應該以情動人,試着去了解當事人的感情,以情動人,才能解決好矛盾。

調解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後都可以進行,有很多的案件在開庭以前就調解結束了,在開庭的過程中如果雙方當事人有和好或將矛盾解決的可能,也會當庭進行調解,庭後調解的也有。在進行調解的同時,要特別注意防激化,防止糾紛的惡化。調解應該在查清事實、分清是非前提下進行。當事人有時會情緒激動語氣十分惡劣,法官們要好好的勸解他們,要很有耐心和耐性。看着法官們辛苦的調解,我真的是又佩服又慚愧,覺得自己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的。

(四)增強了我的綜合素質

在立案庭的實習過程中,經常有當事人過來要求立案,也經常有電話打進來進行諮詢案件的情況,我時常會接接電話,幫法官接待一下當事人。面對的是各種各樣的人,在處理和這些人的交往中提高自己的交際能力,對人待物的能力。而處理文書、整理卷宗和參加庭審等,提高了我書寫的能力,鍛鍊了口才,也讓自己更加謹慎、細緻,嚴謹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五)通過實習,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認識去法院實習之前,由於幾乎沒有接觸過法院,法院在我眼中是很神祕的地方。既有正義又時常有輿論認爲法院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院是花錢的當事人的話筒,法院腐敗是最大的腐敗。我在法院實習期間看見的是法官們認真辦案的情形,以及他們爲當事人盡心盡力辦事,雖然偶爾有人說法官因爲當事人一方是其同學而故意刁難另一方當事人,不過我想決大部分的法官還是比較遵守法官的職業道德的。

五、實習體會

(一)法學教學過程中的問題

兩年的法學學習在這次的實習中並不能讓我們實踐起來很快,法學的教育主要培養了我們的理論素質,但是對我們的實際動手解決事情能力的培養則比較不夠,雖然有模擬法庭、有法律文書寫作課,但是與實際還是有較大的差距。接觸的案例也較少,對現實涉足太少,把現實看得太簡單,處理問題有些任性,也缺乏必要的法學人格培養,做事情不夠穩重。

(二)實習本身存在的問題

實習的時間短了一些,實習是到了一個新的環境,我們要用一些時間去適應這個新環境,一個月的實習只是讓我們剛剛熟悉了這裏,熟悉了一些程序上的情況,對於實體方面則只有很膚淺的認識,跟老師的學習還沒有深入,還沒有達到自己能處理一些很簡單的案子的地步和獨立處理案子的程度。我在實習過程中很羨慕其他同學有機會去嘗試着獨立辦理案件,可是卻缺乏機會。

(三)設想與建議

我覺得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有一段距離。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地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儘量避免畢業後出現眼高手低的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在實習的時間上可以適當的延長,最好能讓同學們分別到不同的司法機關進行實習,這樣可以多熟悉一些部分的工作情況,這可以提高同學們的適應能力和學習各種知識和實際動手能力。

法院立案庭實習報告 篇3

時光如梭,稍縱即逝,一轉眼,爲期兩個月的實習就結束了。總體上來說這次實習我是豐收的,結果是圓滿的,意義是不可言喻的。來到白雲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實習,在近一個月的法律實踐活動中,讓我深深感到作爲一名法官是多麼令人驕傲。在這裏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和驗證,更體驗到法律的神聖感和莊嚴感,也體驗到法官的責任感和壓力感。

當填寫了集中實習,分到了白雲區人民法院,接受了這份新鮮而有挑戰性的法律實踐活動時,讓我感到臨近畢業的我們應該擁有新的生存方式和工作方式,畢竟現己經開始嘗試着用“社會”的思想去觸摸這個社會。儘管有些思想和觀點還比較稚嫩和單純,但畢竟已經邁出了第一步。也是我進入社會的第一步。

在沒來實習之前,我個人對法院,政府,國家的看法是片面的,認爲他們假公濟私,唯錢是圖。等我也體驗“法”中的一員時才發現這也不全是事實。也體會到法律工作並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樣,工作中遇到的種種情況讓我深刻意識到法官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而不僅僅只是在法庭上揮揮小錘就可以維護法律正義的。裏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既要面對有些當事人的無理取鬧,又要儘量使公平與正義在法律面前得以實現,這一切都給法律工作帶來了很大的責任壓力,有時候甚至要頂着壓力辦案,給他們造成業務上的困難。

在立案庭實習中我瞭解了立案的“含義”。不是像書中說的那樣簡明,而是具體詳細的,分爲審查、同意立案、給與被告相應的法律文書、排期排庭、打印流程信息表,送達法律文書、登記移送業務庭(這是在實習之中我個人對此的理解,也許各個法院流程不一樣)。而我實習只在送達、登記移送業務庭兩個階段,至今還未完全能處理各種案件,所以說學一個東西不容易,學好一個東西更不容易。雖然庭審是辦案最重要的一環,但是我認爲立案、送達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環。因爲有很多案件是在送達之中撤訴的,這時我們該具體怎麼做我們也是未知的,書本上無法學到的。剛開始辦公室裏沒有專職書記員,而立案、送達、審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務性工作都是由書記員完成的,我們這些實習生正好分擔書記員的工作。在實習中,我對書記員一職有了更多更新的認識,在過去的兩個月中,我通過實踐及觀摩,學習了怎樣做個合格的書記員。書記員種類多,各個庭的任務也不同,而我所在的立案庭書記員最爲簡單,只填寫法律文書。書記員的標準我認爲是以下幾點:1,深厚的法理知識和程序法知識——比如白民初字不理解其含義就是合格的書記員2,辦事細緻的法律素養——法律文書的填寫都可能影響程序的效力和公正 3,聽力、眼力、打字速度、寫字速度…都應具備——書記員開庭時記錄必備的一般素養 4,清晰的能自我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能很好與當事人溝通,減少與當事人的不必要爭吵(吵過幾次的深刻體會) 5,其他比較細,無法詳細列舉的。

實習期間,我做到了能主動配合實習部門開展有關法律業務的工作,認真收集和整理有關資料,作好實習日記。在十個星期的實習過程中,我對法院的業務有了初步的瞭解,對促進今後專業課程的學習起了一個很大的作用。同時在院領導和同一庭不同辦公室的法官的教導下,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學到了豐富的經驗和實踐性的知識,我想這是我一生中難得的寶貴財富。這次實習還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如何做人,怎麼做好一個大家認可的人,如何與人相處,這些都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能力。

在實習中我也看到一些還未解決的現實問題,也許是被別人稱爲司法缺陷的,也許是隻有在基層法院纔看到的,我總結有以下幾點:

1、取證、傳達難,像離婚案中倘若被告不願離婚,那麼原告方取證就比較困難,說性格不合,這證據哪裏去找。還有一些欠款案原告提供不了被告的詳細地址,找不到被告,法院更無能爲力,傳達、到庭都完成不了。

2、法院的判決執行效果太差,很多緊要的案件執行一拖再拖,甚至比辦案的時間還長。

3、國家爲了讓百姓都打得起官司,政策就規定訴訟費比較低。這樣導致了一方面百姓打得起官司卻請不起律師,律師費居高不下,而一般百姓真正懂法的又很少。另一方面,法院常常是成本都回不來,一個案件就要各種訴訟材料,像很多材料如判決書用好的打印紙一次要用十幾份,最後還要整理成卷宗。所以有些案件法院是貼錢在辦案。

4、庭審的場內外安全措施壓根就沒有,聽說常有法官就在庭審後被當事人打,就我親眼所見的就有當事人不服判決而在法院哭鬧不肯離去,甚至庭審過程中有聽審人員大聲喧譁並不服法官管束的。雖然法院有法警,但是據說出動一次特別麻煩,所以索性開庭時從不叫上法警。

5、還有許多不甚枚舉的問題,只有待司法的完善和實踐。

在短暫而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專業知識的匱乏。真是“書用時方恨少”,在學校總以爲自己學得不錯,一旦接觸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同時,我感覺到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有一段距離。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大學的法學應當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地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儘量避免畢業後出現眼高手低的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作爲剛跨入法律門新人,我們有激情、有幹勁,但是我們在擁有這些年輕財富的同時,缺乏經驗與理性是我們的致命弱點,我們有時對於案件的庭審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有時過於感性和頭腦發熱,甚至會因爲當事人情緒的波動而產生惻隱之心,這些都是我們在法律職業化的過程中需要克服與避免的'我們還需要一個冷靜的頭腦和一顆正直的心,我們的心中必須時時都有一杆天平,公平與正義是我們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我們永遠的精神目標和價值追求!

實習結束了,但是我們的人生確在繼續,尤其是那些和我以前一樣迷茫的同學們,朝自己的目標進發,用自己的技能,豐富自己的人生,讓別人去說吧。我相信這次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爲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爲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藉自己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在此我要感謝教我理論知識的各位貴州師大的老師們;同時我還要感謝給了我這次實習機會的白雲區人民法院;也還要感謝我們立案庭的所有老師們,因爲他們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教導和肯定;感謝我所遇到的所有鼓勵與幫助過我的人……

“人生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繼而求索”,總結今日的歷程,爲明日的征途而奔發。

法院立案庭實習報告 篇4

一、 實習點滴

於老師給我實習的任務是運用所學知識對案例進行分析,進而理解法律條文的實踐適用,並熟悉司法審判的流程,法院立案庭實習報告。每天我提前半個小時到法院,幫老師做做內勤。之後,老師或給我們一個案例,讓我分析,每天下班時,把自己的分析結論成稿交給老師,第二天老師會和我交換意見,針對我分析給一些指導。每次同一個案例我會分析好幾次,開始時,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師一而再再而三的點撥我們,直到我們對一個案例有了一個較爲清晰、合理的認識,老師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討論,這使我積極性很高,收益當然也很多。後來對案例分析有點熟悉了,我經常會提出不同的觀點,且會給出自己的理由,有時候我甚至會和老師因爲觀點不同,爭得面紅耳赤,但是我很開心,老師對我的意見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見很幼稚,老師都會耐心的和我探討,讓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認識到自己觀點的缺陷,最終達到依據證據認定事實,依法裁判的境界。這些話雖然看起來有些大,在學校也背得滾瓜爛熟,但真正拿到一個具體的案例,要能做到對證據效力進行正確的認定,拋開先入爲主的觀念及個人情緒而中立的依據證據認定事實,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簡單!儘管上學期實習時郭老師在這方面已經很好的指導了我們,但是過了半年,這一切還是想從頭開始一樣,又從頭開始,法學的深奧可能就在於它總是新的,永遠沒辦法給他一個定論。直到實習結束,我還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確認定證據效力,基本能客觀的還原事實,作出一個較爲滿意的裁判而已,但能達到這種程度已經讓我從中學到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一個案例是原告陝西建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湖北中醫學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糾紛一案,這個案子最後是由我負責的,但從接手這個案卷達七八釐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決經歷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從一開始把焦點鎖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該焦點而轉向討論補充條款是否有效,我們無數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證據翻了無數遍,資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終依據雙方證據結合庭審,通過對相關法律的查閱,我們得出的結論與最初的判斷大相徑庭。通過對這個案件的全程掌握,讓我在專業技能上確實長進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 也是如此,我們就這樣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師很少讓我們去聽審,實習40多天我只聽過三四次庭審,郭老師認爲不太複雜的案子,我們沒有必要去聽,所以我們大多時間都在忙着分析案例。

除了在於老師的指導下,我們做了很多案件審判的工作外,庭裏其他老師也熱心的指導我們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實務工作,撤訴和送達的相關事宜,上訴的相關事宜及合議庭筆錄的書寫等等,這也讓我們受益匪淺。

在與律師、當事人的交流中,讓我們對法律職業,對社會,對世態人情等等也有了一個新的認識,實習報告《法院立案庭實習報告》。在實習中接觸到的律師中,有些衣冠整潔,讓人眼前一亮,給人一種思路敏捷,法律素養極高的印象,他們提供的證據就讓人感覺很不一般,證據目錄清晰,證據充分有力,很明顯對當事人很負責,很值得我們學習;而有些則和一般當事人沒什麼兩樣,嘴裏還充滿了對法律職業的怨言,而提供的證據,也很不到位,對當事人很不負責。觀察着這些律師不同的言行,通過與他們的交流,讓我們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們以後要是做了律師,會是什麼樣子?該怎麼樣?內心有一種現實的緊迫感。實習時也接觸了一些當事人,透過他們的眼睛,我們認識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麼樣子的,學校之外現實的社會是什麼樣子的。

實習時,除了工作以外,我們與法院的老師們也結下了深厚的友誼,從他們身上也學到了很多。

二、實習成果

實習40天,成果也是顯著的。在於老師的指導下,我修改的判決書共計6份,個人負責書寫判決書2份,撤訴裁定書8份,中止訴訟裁定書8份,調解書2份及保全撤銷裁定1份,還幫其他老師做了一些法院中的日常事務,最終得到了民二庭老師的好評。裁定書的書寫比較簡單,固定的格式,只要細心些,找準法律依據即可。判決書的書寫是有難度的,雖然有固定的格式,但要使認定的事實,得到的結論變成書面語言,內容全面簡練,邏輯清晰嚴密,說理充分,判決適當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不僅要求要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嚴密的邏輯分析能力,對語言組織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老師的指導下,我們修改的6份判決,每一份都修改了不下五次,每次都是自己給自己挑毛病,想方設法做得更好,真正的痛並快樂着。而自己寫的兩篇判決書,更是挖空心思,費盡了腦汁,寫了又改,一字一句的斟酌,真正的是字字都是心血啊。尤其原告湖北建興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湖北中醫學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糾紛案的判決書,寫這篇判決書整整花了我三天時間,每天我坐在電腦前翻卷宗,翻法條,雖然最終成稿了,但還是不怎麼理想,老師最後還指導着修搞了很多遍,就判決結果都改四次,雖然還不能算最終成稿,但我覺得這篇能代表我在法院實習的最終效果,下面給出的即爲該判決書的事實認定,法理分析,最終判決部分:

經審理查明:20xx年被告湖被中醫學院委託湖北大華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爲其新建校區一期校園的市政一標段工程進行招標。原告以內容包括預算價4,320,338.05元、投標價402.86萬元、並按合同總價下浮2%的投標文件中標。招標文件、中標文件均已備案。20xx年8月27日原、被告協商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關於道路及管網溝一標段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條款》(以下簡稱補充條款一),《合同》第23.2條規定“本合同價款採用施工圖預算、固定價格合同方式確定”,第23.3條規定“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施工中設計變更、隱蔽工程中未見預見的項目、臨時增減的工程量,據實計算”。補充條款一中第四條規定“合同價款按乙方在中標文件中的預算價款確定432.0338萬元。此價款僅作控制進度、撥付進度款的依據,不作結算依據”,第五條規定“工程結算以施工圖爲主,全部據實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審定的最終工程造價讓利9%”,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本補充條款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發生衝突,按甲乙雙方意願以本補充條款爲準並執行”。原、被告在按約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新增了籃球場、排球場等零星工程及進戶路連接道路等零星工程,但並未對其進行招標。20xx年12月18 日雙方於就籃球場、排球場工程簽訂了另一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條款》(以下簡稱補充條款二),該條款第五條第一款規定“工程結算以施工圖爲主,全部據實結算,其結算金額按審定的最終工程造價讓利11%(含進出場費、臨建費用等)”。工程竣工後,被告依法委託北京金馬威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審定:道路一標段含稅工程造價爲12,359,178.66元,扣除9%優惠和審減率超過8%的審計費,審定後結算金額爲10,906,385.17元;原告施工的新增籃球場、排球場等零星工程審定金額爲1,864,794.50元,扣除11%優惠金額和審減率超過8%的審計費,審定後結算金額爲1,571,903.37元;委託湖北恆基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對進戶路連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審定:結算造價金額爲552,857.63元,根據約定的9%讓利的工程結算款爲人民幣511,200.71元。對上述審覈結果,原、被告雙方共同蓋章確認,且被告已按該結果按期向原告付清了工程款項。現原告以補充條款一及補充條款二工程造價結算方式之規定均背離了《合同》的實質性規定爲由,要求被告據實結算,支付原告扣減的工程款合計1,359,110.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