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關於經濟發展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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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關於經濟發展的調研報告

經濟發展調研報告1

爲進一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近期,我們採取座談、問卷調查和走訪企業的方式,與6家企業和部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座談,分析當前經濟環境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調查表明,我縣經濟發展環境經過階段性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企業普遍反映,近兩年來,經濟發展的硬軟環境有了明顯改善,全社會重視環境建設的氛圍已經開始形成。但是,實行經濟發展環境的不斷優化,任務仍然十分艱鉅。加強經濟發展環境建設,努力營造通暢、寬鬆、便利、法治的良好環境,依然是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課題。

座談中,企業負責人普遍認爲,今年縣委專門成立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下“重錘”治理經濟發展環境,全力支持企業發展。人大、政協對經濟環境的關注程度日益增強,加強了對該項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改變了以往投訴無門、治理無人的局面。隨着政府職能逐步轉變,審批項目逐年減少,審批事項向服務中心集中,方便了企業辦事。嚴肅查處了一批損害經濟環境的案件,行政執法人員明目張膽地“吃拿卡要”等違紀行爲明顯減少,雁過拔毛的現象得到遏制。實行獎勵納稅大戶等制度,形成了親商、安商、護商的良好氛圍。

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清醒看到經濟發展環境中還存在諸多問題,一些深層次的矛盾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當前的經濟環境與經濟發展還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

第一,發展意識不強,企業經營的政策環境仍不寬鬆。

座談中大家反映,傳統的官本位、權本位、利本位意識在一些部門仍然存在,有些幹部發展意識不強,習慣用計劃經濟的管制手段管理企業,居高臨下,錯誤地認爲管理就是收費,執法就是處罰,對企業不惜竭澤而漁。有些部門在服務企業,幫助企業跑項目、創品牌、融資等方面的措施不力,扶植企業發展的政策難以落實。座談中大家反映,儘管制定了一些優惠政策,但在土地、稅收、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政策仍不夠靈活,在服務經濟建設方面的投入還不足,企業准入的門檻還比較高,一些好的產業進不來,有的來了也留不住,難以形成規模。如南河工程老闆中途撤走,亞泰和勝動合作項目黃磷尾氣發電無法履約等等。少數部門由於思想觀念難以從根本上轉變,習慣用條條框框束縛企業,在服務企業發展上支持的少,干預的多;設路標的少,設路障的多。

第二,行政審批項目過多,程序繁瑣,行政服務中心的作用發揮不夠。

座談中反映,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對滯後。一些部門面對新一輪市場競爭,缺乏緊迫感,工作中輕服務、重收費,輕監管、重處罰,程序繁冗,服務效率不高。一是行政審批項目偏多,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發揮不夠,行政審批方式單一。二是行政審批手續繁多。有些具有審批職能的單位仍抱着部門權利不放,以種種藉口搪塞,至今不進中心。有的雖然在中心設立了窗口,卻把行政服務中心當作“收發室”,實行審批職能體外循環。有的行政機關一項許可要經多個科室,涉及到幾個分管領導。有的在報批材料上做文章,不實行一次性告知,對申報材料吹毛求疵,逼着企業找關係、做工作。

第三,部分工作人員服務意識欠缺,存在不作爲、慢作爲的現象。

大家反映,在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服務企業工作中,縣領導比部門領導重視,部門領導比中層幹部重視,對縣領導重視企業發展,幫助企業排憂解難的作法給予高度讚揚。但也認爲,有些部門政令不暢,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力度不夠。有些部門握有實權的科長、主任等中層幹部對待上級決策、政令和要求,以種種藉口頂着不辦。有些工作人員接到報批項目後,採取“擠牙膏”式的服務,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快辦事,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

第四,部分單位自由裁量權過大。

有些部門主動上門服務少、宣傳政策少,但突擊檢查多、行政處罰多。在行政處罰中就高不就低,濫用自由裁量權,隨意擡高處罰額度,只要在檢查中發現一點問題就獅子大開口,等着企業去“做工作”。過大的自由裁量權也容易滋生執法中的腐敗行爲。

經濟發展調研報告2

近期,按照區委農工部關於開展農業農村經濟情況調研的通知要求,我局立足實際,對全區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情況進行了細緻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區農業農村經濟總體發展現狀

近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推動下,區農業農村經濟總體發展較好,特色產業快速發展壯大,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社會和諧穩定。以xx年爲例,各項農業工作指標均順利完成,蔬菜產業規模進一步壯大,面積達到18.6萬畝,產值突破9.3億元,標準園建設成效顯著,建成千畝蔬菜標準園7個;農村沼氣建設指標全部完成,新建沼氣池300個;惠農補貼力度進一步加大,共落實農機具、良種、沼氣、一事一議、設施蔬菜等方面的補貼資金1600餘萬元;農技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測土配方施肥、植物檢疫、病蟲防治、農民培訓、農業執法、種子管理等方面工作成效明顯;新增專業合作社8家,土地流轉面積突破8000畝,“三資”管理趨於規範,所有村街全部建立了財富積累機制。農業農村工作的順利開展,爲建設和諧提供了有力支撐。

二、現代農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存在的問題

(1)資金不足。發展現代農業各方面的要求比較高高,從生產設施建設到栽培管理都較以往更加嚴格,爲此,需要更多的資金投入。而據我們調查雖然近兩年各級對農業有一定的政策和資金支持,但仍不能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由於歷史原因,現在農村信用社、農行等金融部門不願發放小額貸款,更加加劇了資金瓶頸問題,制約了農業產業發展。

(2)組織化程度不強。當前農民進入市場很不順利,原因之一是組織化程度低。針對目前家庭經營爲基礎的現實,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的最好辦法是通過合作社組織農民。但就目前全區的實際情況看,各類合作社數量雖比較多,但真正能夠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的合作社和龍頭企業並不多,沒有具備一定實力的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很難將農民有效組織起來,抱團發展。

(3)品牌效應不太明顯。以蔬菜爲例目前,雖然我區已經註冊了“營綠”、“碧緣”、“乾綠”等蔬菜品牌,但在開拓蔬菜銷售市場方面都處於各自爲政、各找出路的局面,沒有擰成一股繩,創立代表本區域蔬菜特色的大品牌,致使蔬菜產品知名度不高,品牌效應不明顯。

(4)技術服務不能及時跟進。專業農技人員缺乏,基層農技推廣組織不健全是我們的現狀。所有技術服務工作全部由農業技術綜合股一個部門承擔,業務上不堪重負,鄉鎮農業技術服務機構完全處於“真空”狀態,有名無實。區農業局現有工作人員中,非農專業人員多,涉農技術人員少;工人多,幹部少;初級及中級職稱人員多,高級職稱人員少。發展現代農業離不開全面的技術服務,對服務的水平和質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的技術服務隊伍現狀嚴重阻礙了農業向前發展。

2、發展對策

(1)拓寬融資渠道。建議政府在加大農業發展扶持力度的同時,積極組織建立產業發展融資平臺,適當地爲融資提供擔保,協調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和合作社及農戶的關係,使二者之間建立起合作互信關係,提高金融機構放貸的積極性。同時,通過政策吸引,調動社會資金參與發展現代農業的積極性,全方位、多角度的拓寬融資渠道。

(2)加大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的扶持力度。建議制定專項的扶持政策,對發展有機蔬菜產業的合作社和龍頭企業予以扶持,使其運作更加規範,輻射帶動能力進一步增強。吸引更多的農戶加入其中。

(3)培樹“廣科源”蔬菜大品牌。建議對現有的蔬菜品牌資源加以整合,聚零爲整,抱團發展,逐步培育並樹立在京津市場叫得響的,能反映有機蔬菜發展特徵的大品牌,進一步提高我區蔬菜的知名度。

(4)建立健全農技服務體系。建議區政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農技服務體系,重點是加強鄉鎮農技服務隊伍建設,落實人員編制,給予經費保障,使空轉的鄉鎮一級農技服務機構真正運轉起來。在確定人員編制中,重點向農業系統予以傾斜,落實高層次人才待遇,引進和吸收一批具有高級職稱的農業專業技術人才紮根,爲現代農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三、農村經營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農民負擔監管還存在一些間接收費問題。一是少數部門仍然違規向村集體收取資料費、培訓費、學習考察費等費用;二是村街報刊超限額,存在報刊訂閱向村街攤派,部門刊物過多過濫等問題。在今後的監管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加大對農民負擔專項治理工作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減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列入專項治理的重點內容,屬於哪個部門,由哪個部門負責治理,沒有文件依據收費的要堅決不能再收。明確要求鄉鎮各部門確需向農民或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收費的,需要經過區減負辦審覈備案,以防止亂收費行爲的發生;村街訂閱報刊應堅持自願的原則,不能強行攤派。報刊徵訂要嚴格按照省規定的標準執行;三是加大農民負擔的執法檢查力度,督促減負工作的'更好開展,查漏補缺,確保今後農民負擔執法檢查中不再出現類似的問題。

2、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問題突出。一是村民實際籌資比較困難,部分村街存在集體墊資現象,把應發給村民的福利代替籌資。二是由於申報程序比較繁瑣,部分村街申報項目的積極性不高。三是上級資金撥付遲緩,造成報帳不及時,影響下一年度項目申報。四是未將籌勞納入獎補範圍,獎補數額小,難以滿足村街公益事業建設的實際需求。今後我們將盡量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重點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3、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不夠規範。一是管理體制不暢。各鄉鎮(辦事處)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業務的是鄉鎮財政所長,長期以來財政部門執行的業務處理程序是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處理程序,與農經部門的業務處理程序有很大的差別,實際工作中很難貫徹落實農經部門的政策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二是村街各項財務監管制度很難落到實處。從調研中發現有的村街民主理財小組難以真正發揮監管職能,對村集體的財務收支活動的監管流於形式;有的村街大額開支沒有履行民主議定程序;有的村民代表不是村民大會選舉產生,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調研中還發現有的鄉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對於村街財務審批手續把關不嚴,收入不及時入帳。村委會開支嚴重鋪張浪費,個別部門違規向村街收費等現象。在今後“三資”管理中,一是要繼續加強財務制度建設,規範財務管理程序;二是規範農村集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三是切實履行民主決策程序,實行民主理財。

4、農村集體財富積累機制尚不健全。一是三資管理工作體制不順,人員短缺。二是由於村街幹部基於村街穩定因素考慮,對歷史遺留問題大多本着後人不理前帳的態度,對清理覈實和履行民主監督程序心存疑慮,對應收款不積極清收,應付款不主動償還,對無償或低償使用村街資產的情況也採取迴避的態度;此外,區城區周邊村街出租資產的數量較多,情況複雜,資產清理起來比較困難,而其它村街基本上可利用的集體資產又很少,因此村街對建立村級集體財富積累機制工作不積極不主動,也影響了此項工作的開展。在今後工作中還需進一步加強對鄉鎮村街開展此項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深入村街指導工作開展,通過總結已建立機制村街的經驗做法,推動未完成村街的工作,完善相關措施,力爭年底前實現全覆蓋。

5、農村經濟審計處於“真空”狀態。我區沒有開展對農村集體經濟的審計工作。具體原因是:一是農經管理體制不順。我區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全部由鄉鎮(辦事處)財政所代管,農業部門的相關經濟政策及報帳制度不能在鄉鎮(辦事處)財政所代管的村街帳務中得到較好的落實,造成開展審計監督工作達不到應有的效果;二是審計力量薄弱。我區農經人員少,縣鄉兩級農經管理人員只有3人取得審計證,審計力量與任務相差懸殊,致使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難以開展。開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存在的困難依然是農經管理體制不順和審計人員缺乏。建議區政府充實這方面的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