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結合監管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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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結合監管調查報告

近年來,隨着工商部門食品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大,城區食品安全體系逐步完善,越來越多的食品安全隱患向城鄉結合部位和農村轉移。1-8月份,市工商系統共受理食品安全事故投訴1286起,其中920起發生在農村集貿市場和城鎮邊緣食雜商店及露天攤位,城鄉結合區域的食品安全隱患越來越突出,成爲工商部門食品監管工作的重點防控部位。爲了保證農村食品消費安全,市工商局對城鄉結合區域的食品安全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認真查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原因,並針對性地提出部分意見和建議。

一、城鄉結合區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

(一)10人以下小型餐飲店二次污染嚴重。受經濟條件的制約,城鄉結合區域餐飲店多數爲10人以下的小型作坊式經營場所,從業人員分工不明確,經常出現一人身兼數職,缺少有效規範的管理制度,“大鍋飯”式的工作模式造成嚴重的食品原料二次污染問題。如多數小餐飲店的從業人員是家庭成員或僱用臨時人員,普遍無健康證、店內環境衛生差,消毒設施不完備。調查中涉及的120戶小型快餐店,75%以上的沒有合格的消毒設施,40%以上的出現生熟菜混放現象。

(二)城鎮邊緣餐飲店原料進貨把關不嚴。一是缺少統一的配送機制。調查中發現,80%以上的小餐館沒有固定的蔬菜配送渠道,以分散農戶送貨、採購人員臨時到農貿市場購買等方式購入蔬菜,選擇採購對象主要決定於蔬菜價格。二是缺少自檢設施。購入用於直接加工熟食的蔬菜等原料,由於沒有完善的自檢設備和自律制度,原料質量難以保證。三是食用油來源情況不明。今年以來,市工商局先後查獲3起私煉“地溝油”的案件,現場查扣“地溝油”1000餘公斤,據當事人交待,其煉製的部分“地溝油”流入城鄉結合區域小餐飲店,由於沒有銷貨臺帳,執法人員難以全面追查到消費領域。

(三)農貿市場裸裝食品受環境污染嚴重。農貿市場是由許多露天攤位組成的混合型經營場所,具有很強的開放性,多個種類的經營業戶共同聚集在一起,包括農資、衣服、日用商品等,這樣的環境下混合經營熟食攤位極易受到二次污染。同時,裸裝食品個體經營者限於經濟條件,無法配備大型安全防塵設施,尤其在夏秋季節,農貿市場中大量的裸裝食品安全隱患很大。

(四)流動食品經營攤位無照經營現象較多。隨着城鎮化速度不斷加快,大量村民遷入城鄉結合部從事個體戶經營活動,多數屬於臨時性的流動經營業戶,無法取得衛生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明。一是往往採取不懸掛門頭、開門經營關門居家等方式經營。二是餐飲店涉及到衛生部門的前置審批等限制,無法辦理工商執照,但附近居民有消費需求,工商部門取締困難。三是經營活動具有不確定性和流動性的特點,工商部門推行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難以落實到位。

(五)農村食品安全消費維權意識較弱。通過在集市發放調查問卷發現,羣衆維權的第一選擇是與經營者協商,協商不成的有60%以上的羣衆選擇怕麻煩、就此放棄,選擇到工商部門投訴的比例明顯偏少,部分羣衆不知道消費投訴的熱線電話,維權意識薄弱。

二、城鄉結合區域食品隱患形成的原因

(一)城鄉結合區域外來人員流動大。城鄉結合部遠離城區,房租及日常消費水平與城區內部相比較低,比較適合外來打工人員居住需要,導致城鄉結合區域的臨時流動人員量較大。流動人口的收入和文化水平相對不高,法律及維權意識不強,不少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知識所知甚少,對食品的`辨別能力較差,在購買食品時一味追求價格便宜,由此催生出質次價低的不合格食品大量銷往城鄉結合區域。同時,部分流動人員受利益驅使,加入到製假販假的行列,成爲影響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二)城鄉結合區域人員法律意識低。一是城鄉結合部從數食品經營者是外來流動人口和本地失地農民,他們認爲自己做點小生意,靠勞動掙錢合情合理,這部分人員法律意識較弱,缺少市場經營知識和成熟經驗。二是因嫌麻煩或是對政府部門存有牴觸情緒,認爲無照經營不是什麼大過錯,不必去辦照,屬於知而不律的行爲。三是逃避工商監管,從事製假、售假等違法活動,利用消費對象是弱勢羣體或在本地停留時間較短的特點,有目的地進行違法經營。

(三)城鄉結合區域執法監管力量薄。城鄉結合部的鄉鎮工商所一般人員較少,而轄區面積較大,工商所快速檢測設備配備不足,能夠實現食品快速檢測的種類較少、範圍有限。同時,由於檢測週期較長,嚴重影響日常監管的及時和高效,推行的索證索票、建立進銷貨臺賬等自律制度的落實情況不夠理想,經營戶的積極性普遍不高,也導致監管工作的開展困難重重。

(四)相關執法部門監管工作協調難。做好城鄉結合部的食品安全監管需要協調方方面面的關係。其中房屋出租、流動人口的管理涉及公安部門,餐飲業登記的前置審批問題涉及到衛生部門,生產環節食品質量涉及質監部門,城市道路流動攤販管理涉及城管部門。目前,各部門還缺少有效的溝通交流,往往獨自開展專項整治,效果不夠理想。最主要的是,工商部門要進行整治活動,必須要得到街道辦和村委會的支持,而鄉鎮一級的政府出於維護穩定、發展經濟等各種因素的考慮,對工商部門的工作採取支持但不表態、表態但不明確的做法,客觀上增加了查處難度。

三、工商防控食品安全隱患的建議

(一)推行“超市下鄉”防控制度。連鎖超市在購銷貨方面有着嚴格的程序,並對所售商品實行統一配貨,把好進貨源頭就能確保各連鎖店的食品安全,要利用上門走訪、召開座談會等機會,與連鎖超市進行會談,動員超市經營者推進超市下鄉。同時,可與超市進行聯合調研,利用掌握的企業信息和市場調查情況,充分向超市說明城鄉結合部存在的巨大市場需求,以此加快推進超市下鄉活動,逐漸淘汰小食雜店,淨化羣衆的消費環境,也方便工商機關的食品安全監管。

(二)推行分級分類連鎖經營制度。針對目前流動攤販較多,管理較爲混亂的現實,建議組織協調規劃局、公安局、城管執法局等部門,進行統一的市場規劃,在城鄉結合部人口較多的地方興建若干市場,形成以點帶面的輻射效應,滿足羣衆的消費需求。今年6月,在市政府的支持下,由市工商局牽頭組織的蒿泊大集整體搬遷工程順利實施,新建的閆家村市場不僅滿足了周圍羣衆的生活需要,帶動了城鄉結合部的經濟發展,而且使食品監管更爲有序,爲其他市場的建立、搬遷樹立了良好的典範,也提供了一些有用的經驗和參考。

(三)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工商部門要加強自身內部建設,建立健全各項制度。一是要繼續加強對鄉鎮工商所的支持力度,在人員配備、硬件配備、車輛配備等方面予以傾斜,確保基層工商所有足夠的人員和時間對轄區進行全面的檢查監管。二是加強對食品檢測人員的培訓,完善日常檢測和快速檢測制度,使食品檢測常態化;逐步健全食品安全信息警示制度,做好消費預警工作。三是推行舉報獎勵制度,建立一支社區食品安全聯絡員隊伍,同時發揮消協的監督作用和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做到羣防羣治,綜合治理。

(四)提升城鄉結合區域消費維權意識。應繼續加強對工商部門工作的宣傳力度。一是切實做好每年的“3.15”系列宣傳活動,並可考慮組成“送法下鄉”宣傳隊,進入城鄉結合部的社區,宣傳法律法規和消費常識,展示假冒僞劣商品,並現場受理投訴、舉報,擴大活動在這一區域的影響力,提高附近居民的維權意識。二是可印製工商宣傳冊、宣傳畫或溫馨提示,張貼在城鄉結合部人口流量較大的車站、餐飲店等處,將宣傳工作做細,形成全員參與的良好維權氛圍。三是通過電視等媒體,用羣衆喜聞樂見的情景模擬等案例形式,廣泛宣傳法律法規,發佈消費警示,發動羣衆舉報,提高羣衆的法律意識。

(五)建立相關部門聯合防控制度。城鄉結合部的食品安全工作牽涉到多個部門,僅靠工商一個部門難以管好。建議由地方政府牽頭,組成食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建立以工商部門爲主,公安、城管、規劃、衛生、質監等部門共同參與的城鄉結合部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機制。明確鄉鎮政府、村委會以及各部門的職責,暢通溝通交流渠道,實現信息共享。在此基礎上,由政府統一調度、各部門密切配合,通過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形成真正有效的齊抓共管的局面。

四、城鄉結合區域食品監管工作應注意的問題

(一)積極爭取政府支持。城鄉結合部的一些鄉鎮政府、村委會由於自身利益,可能對工商工作採取不配合的做法;隨着政府的城區擴建計劃,這一區域也已納入政府的總體規劃,因而工商機關要開展監管工作,必須要多與上級政府協調,爭取上級政府的支持。此外,聯合執法行動中的公安、城管等部門也需要地方政府出面協調,政府的支持十分重要。

(二)注意改進監管方式。城鄉結合部的流動人口多,“三無”人員多,人口素質不高,很難要求其遇事能用理性思考,地方政府對這一區域的穩定工作也很重視。工商部門在監管時要注意監管方式,多以教育提醒爲主,督促其進行改正,儘量減少使用行政處罰權,防止其產生牴觸心理。

(三)正確處理部門關係。現今的民生電視欄目以其貼近民生、通俗易懂的特點,對羣衆的影響越來越大。調查中不少羣衆也表示此前出現維權難題時經常打電話給電視臺尋求幫助,這要求我們工商部門應處理好與媒體的關係,爭取讓媒體在接到消費維權類投訴時能第一時間與工商部門聯繫,由工商部門出面進行調解,新聞媒體跟進報道,這既可以加強對工商工作的宣傳,又可以防止出現監管缺位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