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傢俬加工行業消防現狀調查報告

爲了瞭解某一情況、某一事件,我們就需要去粗取精地分析研究,最後將調查結果、戰略性的建議寫進調查報告。你想知道調查報告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傢俬加工行業消防現狀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傢俬加工行業消防現狀調查報告

傢俬加工行業消防現狀調查報告1

隨着木材加工業的發展,木材的綜合利用率不斷提高,我縣的加工企業也不斷增多。由於一般木材加工廠的廠房耐火性能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質,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的鋸未、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燒,同時多數企業常採用人工乾燥法進行乾燥,使用明火多,用電量大,有的工序還需使用易燃易爆液體做膠料。因此,木材加工企業事故隱患較多,火災危險性極大,認真分析木材加工企業消防隱患,進而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對確保木材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具有較大的作用。

一、我縣木材加工企業的基本情況。

我縣目前持證經營的木材加工企業有40家,近年來,各企業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安全生產直接監管職責,木材加工企業的安全生產各項指標都控制在規定的數值內,但安全生產的形式依然嚴峻。20xx年7月28日,xx縣工業集中區細木工板廠因生產場地電力線路老化,發生短路,造成粉塵燃燒起火,導致加工場地內的木材發生大火,火燒面積近千平方米,燒燬木材800立方米;20xx年3月28日夜,xx木業有限公司加工廠房發生火災,大火燒燬2間廠房,機器設備3臺和1000多立方的木材半成品,直接經濟損失近100萬元;另據統計:我縣自20xx年至20xx年,木材加工企業已發生火災10起,鍋爐爆炸1起,死亡2人,直接財產損失800多萬元。連續多起木材加工企業火災的發生,已經爲木材加工企業的消防安全敲響警鐘,消除木材加工企業的火災隱患刻不容緩。

二、木材加工企業消防安全隱患的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主管審批的.各職能部門缺乏相互制約機制。長期以來,在木材加工企業審批過程中,各主管部門之間沒有完全建立起相互制約的機制。造成許多木材企業在建廠之期漏審,未經消防部門審覈驗收就投入生產,廠房、倉庫、消防設施都沒有按照國家標準建設,個別單位未經聯席會審,擅自批准企業擴建或新建木材加工廠,造成先天性隱患突出。

(2)木材加工企業多是簡易建築,耐火等極低。從事木材加工廠的生產車間和庫房有的是租用居民住宅,有的則是用木板石棉瓦(油毛氈)搭建,絕大多數木材加工企業都是耐火等級低的簡易建築。一旦發生火災,必將助長火勢的迅速蔓延擴大,給防火、滅火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3)規劃不合理,違章用電、用火現象普遍存在。由於受到土地的限制,大部份木材加工廠爲了充分利用有限的空間,佈局隨意性較大,廠內的生產區、木材堆場、庫房、生活區等混爲一體,電氣設備的安裝不符合安全操作規程,廠內私拉亂接電線、電線老化、穿越可燃物的線路不穿管保護,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自備發電機、柴油機加工,在通道、門口、機器設備和電氣設備周圍堆放原料和成品等現象普遍存在。

(4)消防基礎設施和滅火器材匱乏。木材加工企業大多數設在郊區和離縣城較遠的地段,公共消防給水管網沒有延伸到該地段,即使延伸到了的也因水壓不足而無法使用消防栓滅火,而多數加工廠房消防滅火器材配備不足,有的缺乏保養失效。

(5)制度不健全、不落實。大部分木材加工廠無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無安全操作規程,一些企業雖有一些簡單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但只能做到制度上牆,口頭落實。對管理部門日常檢查發現存在的隱患和問題不能及時改正,只做表面文章。

(6)自防自救能力及消防安全常識教育有待提高。木材加工企業只注重生產經營,忽視消防安全工作。大部分企業主及員工沒有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知識匱乏,自防自救能力差。對木屑廢料不及時清掃,對機械設備和消防器材不及時保養檢查等現象突出,不能正確使用現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一旦發生火災,不知道該怎樣進行火災的撲救、人員和物資的疏散。

三、整治木材加工企業消防安全隱患的幾點建議:

(1)建立各相關部門的聯動管理機制,加強對木材加工企業的各項審覈工作,從源頭上堵住火災隱患。在木材加工廠建廠之初嚴格各項審覈制度,特別是建築防火審覈和驗收,是避免火災隱患的重要手段。當地的安監、住建、國土、工商、林業、消防、電力等各相關部門應相互聯繫、聯動管理、嚴把建審關。企業主應將建築施工圖和廠區的規劃圖送消防部門審覈後方可施工,對沒有消防部門審覈意見書的單位,建設部門不發給施工許可證,對消防驗收不合格和未經消防審覈的加工企業,林業、工商等不給辦理登記、註冊、營業執照等相關手續,對非法進行加工的企業一律依法取締。

(2)加強消防組織建設,保證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大多數木材加工廠遠離消防隊,許多地方供水管網覆蓋不到位、交通、通訊不便,因此必須着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首先建立防火安全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員,做到有專門組織、專人抓企業防火安全工作。對企業的消防設施器材專人管理、維修,對消防安全作到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對安全隱患能及時整改;其次要建立規章制度,層層制定責任制。責任到位、齊抓共管、把消防安全工作融入到企業管理當中去。

(3)加大消防的執法監督力度,適時開展治理,規範木材行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業主管部門的消防執法監督是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糾正違法違章行爲,預防和減少火災的基本手段。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改正的要督促其當場改正,對一時不能整改的,必須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邊生產邊改正,對一些重大火災隱患要採取停業整改,對拒不改正的按《安全生產法》規定採取停止供電措施,對停業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對其進行吊銷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總之,木材加工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要靠政府和各職能部門的高度的重視,公安消防和行業管理部門應進一步樹立服務意識,督促企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到重點人員培訓到位,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到位,重點部位防範措施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檢查到位,火災隱患整改到位,確保安全管理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從而使企業的消防安全行爲走上規範化的道路,爲我縣木材加工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傢俬加工行業消防現狀調查報告2

(一)規劃佈局不合理,防火間距不足。

很多傢俬加工行業的廠區佈局隨意性較大,絕大多數廠房與周圍建築之間的防火間距不足,車間與車間未設防火分區。更有甚者是整個加工廠房連成一片,相互之間根本無防火分隔設施。隨着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廠房、設備越來越多,而廠址又受到條件的限制,導致原有的防火間距和消防通道被佔用,大片廠房、倉庫甚至生活區連成一片,相互之間無任何防火分隔設施,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火燒連營”。

(二)建築物的耐火等級低,生產條件簡陋。

較多的家用私製造業租賃一些鄉村破產或虧損企業的車間、倉庫或村民的院落、空地,建廠前均未申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審覈就擅自投入了生產,有的甚至無任何生產手續。一般的廠房大都採用磚木結構。有的爲節約資金,就地取材,木樑、柱、木板加石棉瓦屋頂的簡易建築作爲車間、廠房使用。有的屋頂甚至是油毛氈。其生產、辦公、食住環境均因陋就簡,極易形成“三合一”企業的格局。

車間內大多采用無保護的明線敷設方式,電線亂拉亂接現象嚴重。有的直接敷設在地面任由工人踩踏,有的配電線路、設備長期被木屑、刨花淹埋,一些線路長期處於老化和超負荷狀態運行,在電器設備方面大量使用的非防護設備,而傢俬行業產生的木屑、刨花、粉塵又多,極易誘發火災的發生。

(三)消防器材設施配備不足,消防水源缺乏。

經營者在選址時,從未在傢俬加工行業的特性出發,選擇水源充足,交通便利的地方,只是考慮到場地的使用率和經濟的承受力。有的傢俬加工場地雖配備了滅火器材,但所配的滅火器材類型與保護場所不符;有的傢俬加工行業所配備的消防器材不是淘汰產品便是乾粉過期或是保養不善,鏽蝕不堪。有的甚至根本沒有配備。消防水源更是缺乏,因加工場地地處城郊接合部,市政消防水源還未到達,有的雖到達了,可水壓等處於城市的邊緣,滿足不了要求。大多數傢俬加工行業的四周缺少天然水源,約97%以上的傢俬加工行業無消防用水,或用水量不能滿足《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給火災撲救帶來困難。

(四)消防管理制度流於形式,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一些傢俬加工行業領導重生產、輕安全思想十分嚴重,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放棄安全一味追求經濟效益,實際上將消防工作置於“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境地。對防火安全責任制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流式形式,或應付了事。心存僥倖思想,對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的行爲視而不見、不聞不問,對火災隱患聽之任之,捨不得投資整改。加上從業人員大都是周圍農村的富裕勞動力或外地來甬的打工人員,消防素質低下,在從業前未經消防培訓教育,不懂防火常識,在工作或休息時四處流動吸菸,違章使用電氣設備的現象屢見不鮮,人爲地製造了安全隱患。

(五)消防警力有限,部分當地領導“過分”關心。

按目前公安消防監督人員現有警力,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對上一定規模的傢俬加工行業進行監督已勉爲其難,而城郊接合部的傢俬加工單位都達不到一定的規模。有時存在畏難情緒,應付了事。就是在平常政府組織的各類消防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認爲很多問題是老問題,整改難度大,即使要求單位改正,單位也一時不能解決,反而給自身招來麻煩。而《xx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實施辦法》雖有明確的規定,但由於衆多的原因,大量的“中”“小”型單位在消防監督上,實際仍處於失控狀態。同時少數地方領導對消防執法影響較大。本着保護當地經濟出發,對存在隱患、違反消防法規的單位或個人出面講情疏通,要求予以“關照”,致使火災隱患不能及時消除,同時使消防監督陷入被動。

傢俬加工行業消防現狀調查報告3

我縣共有山林面積248萬畝,佔全縣總土地面積的73.5%,其中楠竹34萬畝、馬尾松28萬畝、杉木83萬畝。現有活立木蓄積量529萬立方米,立竹蓄積量4239萬根。近幾年來,我縣依託豐富的竹木資源,大力發展竹木加工業,有力促進了縣域經濟的發展。最近,我們深入鄉鎮和企業,對全縣竹木加工企業進行了調查,總的感覺是,來勢喜人,任重道遠。

一、我縣竹木加工業的來勢喜人

我縣竹木加工業起步於上個世紀80年代末,自1998年開始進入快速發展階段。目前,竹木加工業呈現蓬勃發展態勢,來勢喜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工規模不斷擴大。據統計,從1998年到20xx年,企業數量由58家增加到93家,其中年產值過500萬元以上的企業由5家增加到14家;竹木加工業總產值由0.9億元增加到1.7億元。全縣竹木原材料加工的比例大概由40%增加到60%。特別是金裕、恆達、長城紙業、東資等企業不斷做大做強,年產值已過1000萬元,龍頭作用日益明顯。

2、產品種類日趨多樣。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竹木產品已基本形成了竹木膠板、鬆杉板方、杉木拼板、竹木漿紙、竹木衛生筷、竹地板等10個系列。其中金裕的竹地板已打入國際市場,肖家、金龍的竹筷已佔領北京竹筷市場約60%的市場份額。同時,一些極具市場開發潛力的新興產品開始出現,如林果加工產品、林藥加工產品、炭化森能寶產品、竹木工藝產品、林化產品均有起步。

3、加工效益日漸明顯。在經濟效益方面,竹木加工環節每年可提供稅收980萬元左右。各鄉鎮通過興辦竹木加工企業,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財政的壓力;竹木加工業給林農帶來了實惠,同時帶動了交通運輸、中介服務等第三產業的發展。在社會效益方面,全縣約有4000多勞動力常年從事竹木加工業,約有1.1萬人季節性地從事竹木加工業,其中安置國有和.體企業下崗職工近400名,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通過發展竹木加工業,支撐了鄉鎮.鎮的建設和發展,農村城鎮化建設步伐加快。在生態效益方面,通過發展竹木加工業,提高了資源的利用率,促進了林政管理工作,保護了生態環境,激發了林農造林積極性。

4、企業運行機制靈活。經過全面改革,竹木加工企業的產權進一步明晰,經營方式更加靈活,現已出現國有、.體、個體不同經濟成份共存,本縣經營戶和縣外客商多元投入的格局。

二、我縣竹木加工業發展面臨的主要制約因素

儘管我縣竹木加工業已取得了可喜的發展,但還只能說是剛剛起步,面臨的制約因素還很多。

1、企業檔次較低,競爭能力不強。一是企業規模小,產業.中度低。全縣93家竹木加工企業的年總產值僅1.7億元,平均每個企業的年產值只有183萬元。年產值過1000萬元的僅5家,500-1000萬元的只有9家,200-500萬元的只有8家,而100萬元以下的有62家,佔企業總數的67%。同時,產業.中度低,如生產竹筷、杉木拼板、鬆板方的企業全縣分別有13家、18家和17家。由於企業規模小,導致企業的資金分散,科技創新能力不強;同時,由於產業.中度低,同行業之間相互爭資源、爭市場的“窩裏鬥”現象突出,導致競爭過度,難以形成.體實力。二是技術裝備落後,管理粗放。大部分企業的設備陳舊,工藝流程老化,科技創新意識不強,且企業管理人才缺乏,企業經營者開拓精神不強,短期行爲突出。產品大路貨多,特色不明顯,沒有叫得響的品牌;上游產品多,終端產品少,附加值低。三是產業鏈不健全。生產、加工、銷售環節銜接不緊密,企業易受外部環境波動的衝擊,承受市場風險的'能力不強,效益不高。

2、管理體制不順,競爭秩序較亂。各鄉鎮考慮自身財稅任務的完成,都想自己辦“自己”的企業,結果造成企業產業結構雷同,遍地開花,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地方保護主義,引發不公平競爭。竹木經營者太多,已達170餘家,導致資源管理難度加大。同行業的企業之間缺乏“交往”,各自爲政,沒有形成“利益共同體”,沒有共同的行爲規則,一些企業爲了私利,往往在市場競爭中.取不正當的手段。林業部門完成創收任務與嚴格執法的矛盾突出,加之執法監督機制不健全,個別鄉鎮林管站、木材檢查站、林農和企業之間爲了其“共同”利益,往往不惜犧牲國家利益,達成某種“默契”,建立不正常的關係。據反映,個別林業執法部門在利益的驅動下,.取不同方式或明或暗地、不同程度地參與或自辦竹木加工企業,給竹木加工領域埋下了“亂源”。.伐指標下發滯後,預辦出口的辦法尚欠完善,導致企業在1-3月時常出現“斷糧”現象,開工不足。特別是楠竹.伐指標如果在3月份以前未落實下去,就意味着要到6月份林農才能砍竹,中間幾個月無竹可收購,企業只好乾着急。在林業資源的管理上,商品材指標主要由林業部門掌握,民用材指標則由鄉鎮政府掌握,林業部門和鄉鎮政府之間缺乏有效的協作機制,對森林資源的管理容易形成“兩張皮”。

3、原料渠道萎縮,生產需求不足。從我縣現有竹木加工企業的生產規模來看,每年可加工楠竹160萬根左右、木材(主要是杉木和松木)9萬立方米左右。從理論上計算,我縣每年可新增“可用”楠竹240萬根、木材18萬立方米左右。考慮到民用材和流入、流出因素,我縣現有竹木資源勉強能自給自足,且已呈現出原材料供不應求的趨勢。一些企業受原材料的制約,開始出現開工不足的現象。從今後的發展來看,原材料的來源渠道呈“萎縮”之勢。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由於我縣位於長江中上游,隨着國家保護森林資源的力度不斷加大,不管是縣內還是我縣周邊地區,上級下達的.伐指標將呈遞減之勢,封山育林的範圍將會進一步擴大,繼而造成原材料的來源渠道萎縮。就我縣而言,目前已封山育林24萬多畝,約佔全縣山林面積的10%。二是我縣周邊地區特別是國家西部地區正在利用其優惠政策,對我縣竹木資源形成強勢吸引力,千方百計吸引我縣資源外流,這種“衝擊”在小河片幾個鄉鎮已明顯能夠感受得到。三是我縣興辦竹木加工企業的氛圍持續升溫,竹木加工規模呈繼續擴大趨勢,必定從客觀上造成原材料相對緊張。

4、企業負擔較重,環境不夠寬鬆。據瞭解,由於各方面的原因,我縣竹木加工企業與周邊地區的同類企業相比,負擔相對過重,導致在產品價格競爭上處於劣勢。據反映,在加工用電電價方面,我縣就比周邊縣市要高;在稅費負擔上,各項稅費約佔產品價格的20%左右,高於周邊縣市,如每根楠竹上交0.7元的財政利潤的問題在周邊縣市就不存在。從企業自身來看,國有和.體企業普遍存在人員、債務負擔過重的問題,難以“輕裝上陣”。企業的外部環境仍有待改善,林管站、林派所、木材檢查站、工商局、環保局、消防大隊、質量技術監督局等部門,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收費、輕服務和多頭檢查、重複檢查的現象,一些部門到企業“化緣”的行爲難以杜絕。

三、發展壯大我縣竹木加工業重在創新

縱觀我縣竹木加工業的發展歷程,.取的是一種傳統的、順其自然的發展模式。在新的形勢下,我們只有跳出傳統的模式,加大創新力度,才能推動竹木加工產業跨越式發展。

1、創新經營思路,拓展發展空間。從表面上看,隨着生態建設力度的加大,竹木加工企業因受原材料等因素的制約,發展空間似乎很有限,但只要我們創新思路,就一定會拓寬發展空間。一是要通過拓寬和延伸原材料渠道拓展發展空間。要大力發展速生豐產林,積極開展植樹造林,加快原材料基地的建設步伐,不斷提高竹木資源的蓄積量。要鼓勵、動員企業到縣外建立原材料基地,並暢通原材料導入渠道,爲企業做大做強打好基礎。在這方面,金裕、長城紙業已邁出了堅實的步伐,金裕約有70%的楠竹、長城紙業約有60%的原材料來自縣外,要進一步引導好、發展好。二是要通過科技創新提高竹木資源的利用率拓展發展空間。目前,竹木加工企業主要停留在對竹木原材料的杆進行加工,利用率較低,今後,要通過科技創新,加大對竹木的根、枝、葉、果、花、汁等的開發力度,使竹木資源真正被完全利用起來,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三是要通過擴大樹種的開發範圍拓展發展空間。除了對楠竹、馬尾松、杉木等傳統樹種進行加工之外,還要拓寬視野,大力發展紫珠等中藥材產業和茶葉、茶油等綠色食品產業。

2、創新企業結構,形成.體優勢。一是要着力推進橫向一體化。要通過加強引導、推動資產重組等方式,推動同行業企業加強橫向聯合,組建板材、漿紙、地板、衛生筷等方面的行業協會甚至企業集團,變同行業企業的內部競爭關係爲統一協調關係,變“窩裏鬥”爲“攜手幹”,把開拓市場的分散力量凝聚成強大合力。二是要着力推進縱向一體化。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推動原材料生產基地、加工企業和銷售公司以合同、契約等形式,建立起穩定的、緊密的利益共同體,走產加銷一體化的路子,增強開拓市場的能力。同時,在加工環節要促進初級品、半成品、成品生產企業之間的協作,一方面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千方百計把成品生產企業“拉”近來,落戶我縣境內,另一方面,要開闊思路,主動走出去靠大靠強,加入到優勢企業的生產經營鏈中去。三是要着力推進企業佈局區域化。重點是要抓好原三00電廠廠區的工業園區和以金裕爲核心的大石板竹木加工園區建設,引導竹木加工企業逐步向園區.中,或與園區建立緊密的合作關係,.合資源,形成優勢。四是要着力推進企業民營化。要堅持民營爲主的方針,廣泛招商引資,充分挖掘民間資金的潛力,形成多元投入機制,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實現國有資本的有序退出。五是要着力推進企業規模化。.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扶優扶強,限制新上和逐步淘汰小企業,提高產業.中度,推動竹木加工企業從量變向質變飛躍。重點扶持壯大金裕竹業股份公司,使其在20xx年以前達到年產50萬平方米豪華竹板的生產能力;繼續抓好長城紙業、恆達造紙廠的技改和擴產項目,構建紙業集團;嚴格控制年產值在100萬元以下的小型企業。

3、創新科技進步,提升競爭能力。要實施科技先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