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經營自查報告

在人們越來越注重自身素養的今天,報告的適用範圍越來越廣泛,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後撰寫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規範經營自查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規範經營自查報告

根據總行下發的《關於在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整治部規範經營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我支行認真組織學習,對照主要問題進行了重點排查,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彙報如下:

一、根據通知的要求,我行及時召開了專項治理工作會議,成立了以xxx行長爲組長的自查小組。重新學習了“七不準,四公開”進一步統一了員工的思想與認識。

二、通過自查小組的討論,結合我行的實際情況,列出了本次自查重點:

(一)違規收費、擅自提價。即違規增加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現象。

(二)以貸轉存,存貸掛鉤。即在發放貸款時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爲存款和以存款作爲審批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三)轉嫁成本、增加負擔。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增加客戶資金成本。

(四)高息攬儲、借道收息。高息或變相高息攬存以及高息攬存與民間融資勾結、支行員工與資金攬客配合,將民間借貸資金以理財或存款名義存入支行,再借用銀行賬戶支付和收取高息的行爲。

(五)公示“七不準、四公開”,並向客戶做好解釋工作。

(六)開展不合理收費行爲自查自糾。

(七)公佈投訴舉報電話。

三、自查自糾結果及分析

(一)我支行在大堂電子屏將銀監會的`“七不準、四公開”內容進行了公示;公佈了服務收費價目和舉報投訴電話,並做好客戶解釋工作;支行無高息攬儲等變相吸收客戶存款的行爲;我行信貸業務堅持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的原則,不存在違規的現象。

(二)在支票出售的業務辦理中工本費和手續費一起收取,存在未給客戶提供實質性服務的前提下就收取費用的現象,不符合質價相符的原則。對於此問題將及時的上報總行,進行溝通解決。

(三)我行對特定對象堅持服務優惠和減費讓利,對醫保、民政、學校等進行了服務的優惠,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進行了費用的減免,切實履行了相應的社會責任。

在此次的自查自糾中我行始終貫徹銀監會關於銀行業整治不規範經營問題的精神,落實了相關的規定。通過此次的自查自糾進一步提升了我行員工的商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加強以客戶爲中心的服務理念,通過對發現問題的整改進一步規範我行的經營行爲,促進了我行的健康穩定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