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的審美觀

什麼是美學?就字面看,美學當然是研究美的一門學科,我們要說明的問題,是什麼叫做美?談到什麼是美,這問題就複雜了,對這個問題,歷來各派有很大的分歧,因爲迄今,美學並沒有公認的定義。最常見的說法是:美學是研究美的學問。黑格爾認爲美學是藝術哲學。有人認爲,美學是着重研究人類對現實的審美關係。意大利美學家克羅齊認爲,美學是表現理論。還有人認爲,美學是源於批評學,美學是有關審美經驗的價值論。然而基本的分歧,是在於美是自然的,和美是藝術的,以及這兩種美之間的關係,論說的不同。

莊子的審美觀

有一派認爲美是一種客觀的存在,美首先見於自然和現實生活。藝術的美,只是自然美的一種反映。自然美先於藝術美,也高於藝術美。另一派則認爲美不是一種客觀的存在,而是一種意識形態,美首先見於藝術,藝術美離不開人的創造活動,自然美也是從藝術美的眼光看出來的,藝術美高於自然美。不懂藝術美,也就不能真正懂自然美。此外還有一派,主觀和客觀統一的看法,美既離不開物,也離不開人。

理由之一,是人這個主體,須根據客觀的具體事物,來作爲創造和欣賞的對象。而這種對象,也必須體現人的本質和修養。主客兩方,缺一不可。

理由之二,美和真與善一樣,都是一種價值,而無論是使用價值,還是交換價值,都離不開特定社會中的一定的人。

據說西方希臘時代的柏拉圖,他起初在《大希庇阿斯》這本著作中探討美,認爲美有兩種概念,一是美的具體事物,另一是美的本身。這兩種概念是有矛盾的。具體的事物,來說明美的本身,是有困難的。必須否定具體的事物,但否定了具體事物,美又不存在。最後的結論,還是以爲認識美是很困難的。但對於美的探討,是有幫助的。他在《會飲》的著作中,重新討論以前所探索的美的本身。他認爲美是一種理念,理念是永恆的。無始無終,不生不滅,不增不減。完全不是這個美,那個醜,也不是這個時候美,那個時候醜,也不是對某些人美,對某些人醜,而是一種物我兩忘的境界,《莊子齊物論》有幾句話,可以說明這種境界: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惡乎至?有以爲未始有物者,至矣,盡矣,不可以加矣。

莊子提出“未始有物”,那是永恆的,自由自在的,是普遍的存在,不依賴任何具體事物而存在。形式與整一,永恆與自身,是同一性的。郭象注說:

此忘天地,遺萬物,外不察乎宇宙,內不覺其一身,故能曠然無累,與物俱往,而無所不應也。

這物我兩忘的境界,是客體與主體的統一。佛家所謂“金剛不壞身”。也像禪家說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以後是“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到了主體客體統一性時,“看山又是山,看水又是水”。所以柏拉圖以後又有《裴楷諾》著作,說明主體進入客體的境界,那就是永恆美的存在。莊子曾說:

物無非彼,物無非是,自彼則不見,自知則知之,故曰:“彼出於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說也。”(《莊子齊物論》)

由此看來,西方的美學家,儘管他們對美學有如何獨特的見解,而且具有系統的觀點,但中國古代美學的思想,與西方美學家的理,是相應的。從莊子的思想中,可以得到證明。

當然,所謂美學,是近一兩百年來的產物,是由哲學分出來的一門學科。傳到中國,也是近百數十年的事情。中國受其影響,逐漸興起研究的熱潮,以至於風行。但不能說中國沒有美的觀念與理論。所以特地提出莊子的審美觀,請方家指教。

莊子的道體,是不可稱說的,所謂“大道不稱”,“言則離道”。但不言又不足以明道,所以莊子的著述,自稱是“言無言”。(《莊子寓言篇》)這“言無言”,可以說是一種抽象的法則,它是文學家、藝術家表達創作的一種技巧,也是美學家批評的最高標準。例如陶淵明《桃花源記》最後一段說: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處處志之,及郡下,詣太守,說如此,太守即遣人隨其往,尋向所志,遂迷不復得路。南陽劉於驥,高尚士也,聞之,欣然規往,未果,尋病終,後遂無問津者。

最後這一段,有的人認爲不合理。那麼大的一塊地方,有田園、阡陌、人家,爲什麼會找不到呢!這個疑問,蘇東坡已經解答了。因爲文章是描寫桃花源,桃花源是世外桃源,不允許外人隨便進入,如果人人得往而遊,豈不變成觀光地區,哪裏是桃花源呢?所以必須有最後這一段,說明以後再也沒有人能夠進去,使讀者對桃花源有一個完整的印象,才符合這篇文章的題旨,或者說,漁人也是外人,按理說,也不應該進入桃花源纔對。(道不可言,言則離道)但漁人不讓他誤入桃花源,那這篇文章也就無從寫起。(不言不足以明道)所以必須讓漁人進去一次,文章寫好了,連漁人也是同樣不能進去。(言無言)最後以一句“後遂無問津者”爲結束,保持一個完美的桃花源。所以蘇東坡在《仇池筆記》說:“如人人得而入之,即成鬧區矣。”文學家、藝術家,就是運用莊子這抽象的思辨,來表達或創造他們的文學、藝術作品。俗話說:“文章只可意會,不可言傳,所可言傳者,皆糟粕耳。”文學、藝術作品的美,是體會出來的,不是說出來的。《莊子天道篇》說:

世之所貴道者,書也,書不過語,語有貴也,語之所貴者,意也,意有所隨。意之所隨者,不可以言傳也。

藝術作品,所可表達的,只是藝術表面的“形”;不能言傳的,是藝術內涵的“神”。古人常說:“文章要寫神,不要寫形。”畫家所創作的作品,能使欣賞者激動的,是畫的“神”,不是畫的“形”。“過江千尺浪,入竹萬竿斜”。沒有看到風字,其實風之大,可想而知。從前白居易《吟竹詩》說:“舉頭看去不似畫,低頭靜聽疑有聲。”蘇東坡看了蒲永升“畫水”,會覺得“寒氣逼人,毛髮爲立”,原因就在這裏。所以要認識文學、藝術品,必須拋棄具體的、表面的、自身主觀意識的立場,才能體會文學、藝術品真正的美。

那麼,莊子的審美觀是什麼呢?可以歸納三點來說明。

一、有與無共通

我國哲學思潮,自先秦以來,都在討論“有”與“無”的問題,老子把“有”與“無”分爲兩個概念來說明,《道德經第一章》說:“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然又說:“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老子認爲“有”與“無”兩個概念是循環的,所以又說:“周行而不殆。”但循環到快速時,分不出有與無的界限,結果成爲一個。因此又說:“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莊子也討論“有”與“無”的問題,不過莊子認爲“有”與“無”是共通的,分不出哪是“有”,哪是“無”。他說:

有有也者,有無也者,有未始有無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

有無也者。俄而有無矣,而未知有無之果孰有孰無也。(《莊子齊物論》)

這有無共通的境界,正是文學家、藝術家所要捕捉的靈感。《晉書顧愷之傳》)說:

愷之每畫人成,或數年不點目精,人問其故,答曰:“四體妍蚩,本無關少於妙處,傳神寫照,正在阿堵中。”

畫人的眼形易,畫人之眼神難,這就是古人所說的,要“以形寫神,形神相親”。“形神相親”也是有無共通的意思,要有無共通,才能造成藝術的極致。形容人體之美,是那尺寸所代表看不見的人體柔和的弧形。有時要讀者綜合的體悟。如曹植《洛神賦》:

其形也,翩若驚鴻,婉若游龍,榮耀秋菊,華茂春鬆。彷彿兮若輕雲之蔽月,飄颻兮若流風之迴雪。遠而望之,皎若太陽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淥波,棟纖得衷,修短合度。

看了這段文字,會不自覺地讚歎洛神之美,我們仔細地想一想,其中連一個人的影子都沒有。在文學的理論上說,要從文字內涵的意義去體會,不要從文字表面意義去了解。作者寫的是形,寄託的是神,要讀者運用抽象的思辨,重新綜合文字表面的意義,通過想像體會出洛神之美。高明的作者,都會運用這抽象的思辨,來表達他藝術的意境。抽象思辨的能力愈強,所表達藝術的意境越高。例如寫字,古人常說,要“計白當黑”,字的好壞,不單是在於筆畫的本身,還有那黑白相間距離的空間,配合得恰到好處,然後運用神采飛揚的筆畫,假以時日,就可以進入藝術創作之林了。又如繪畫,景物的本身,有其藝術的價值,但空白的地方,也有藝術的作用。古人說:“此時無聲勝有聲。”這正是有無共通產生作用的明證。

阮嗣宗《詠懷詩》,後人評其“百代之下,難以情測”,李商隱的近體詩,後人稱其晦澀,這都是事實,然評論家對他的詩,仍舊是褒多於貶。爲什麼呢?因爲情感表達太露,一覽無遺,令人索然無味,例如畫家畫山,大都是畫“山在虛無飄渺間”,文章家也說“文似看山不喜平”。情感隱晦,即使不知道是什麼情,卻也有含蓄之美。“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是什麼情呢?是一段似有似無說不出的感情。此其所以雖嫌其晦澀,而仍流傳不衰。文學家或是詩人,要描寫廣大無垠的空間,或是長久無窮的時間,不能憑空去形容,總要點綴些什麼,以通有無相形之趣。“哀吾生之須臾”,“渺滄海之一粟”,沒有“吾生須臾”,不能顯出無窮的時間,沒有“滄海一粟”,不足表示無限的空間。必須顯出有無相形,才能令人興無窮的慨嘆。瞭解這個道理,就可以知道柳宗元爲什麼寫下“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之後,還要點綴“孤舟蓑笠翁,獨釣寒江雪”,以表達其無垠宇宙的空間之美。文學不一定是真理,但文學必須具創意,則是真理。這是文學家要運用有無共通,若有若無的技巧之最大原因。

二、物與我兩忘

在創作理論方面說,文學、藝術作品必須有自我的存在,如果沒有自我,也就沒有作品的產生,然而太囿於自我的觀點,也會影響作品的普遍性,因此又必須消失自我,才能從不同現象的角度,來觀照萬物,使宇宙萬物,還其本來存在的面目與價值。文學理論家常說,要超出平常的自己,來觀察事物不平凡的一面,道理就在這裏。然而人身的存在,是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問題是如何地去消失自我,以達到物我一體的境界。莊子說:

有人之形,無人之情。有人之形,故羣於人,無人之情,故是非不得於身。《莊子德充符》

因爲人身存在的事實,所以必須“羣於人”,但又要“無人之情”,使“是非不得於身”。“無人之情”,可以說是消失自我的途徑。“有人之形”,可以說是入世的。“無人之情”則是出世的。莊子的意思,入世是事實,爲不可避免的一件事。然人世間是一個是非煩惱之地,所以又要無人之情,使是非不得於身。在藝術理論方面說,主觀論這一派,他們認爲“美”,是由於人生的主觀情感,或者是感覺等所創造。強調錶現的移入,體現一己的感情和精神。固然,這移入一已的感情和精神,必須有物質和對象,才能產生“美”。但表現的主體,是人的情感,人附載於物質而表現。客觀論者,認爲“美”在於物質對象的自然屬性或規律,如事物的某種比例、秩序、和諧。或是主張“美”,在於對象體現某種客觀的精神、理式。不是人類主觀感情的表現。

莊子則認爲“美”不是主觀,也不是客觀,是主觀與客觀的兩忘,產生一種新的境界。就像小說家描寫人物,應該具有畫家的手腕,把人物的形象,一筆一筆的描繪出來。同時又要兼備推理的思辨觀念,能夠把人物重新結構,創造出有個性有特點、栩栩如生的人物精神生命。繪畫與雕刻也一樣,不單是把人物刻畫得如何惟妙惟肖,而最重要的,是能用自己出乎其外的觀照(無人之情),創造出一個理想生命。文學家與藝術家的任務,重在創造,不重在記錄。所以小說家所描寫的人物,藝術家所創造的藝術品,往往在世上,很難找出與他相似的人生,或是相同的作品。假使世上有了,小說家也不必苦思去描述了。但是,小說家所描述的人物,又不能脫離人間的衆生相,去描述一個世上沒有的人物,那又不是小說了。小說雖不是真實的人生,而是可能的人生。這就是莊子所說的既要“有人之形”,又要“無人之情”。但這“有人之形”與“無人之情”,又是通而爲一的。因此我們看莊子,像是入世,其實是出世的,看是出世,卻又像是入世的。始終不知道他究竟是出世,還是入世。這種入世與出世,物我兩忘共通爲一的境界,是莊子主要的思想之一,也是文學家、藝術家所要追求的理念,也是詩人修養必具的條件。王國維說:

詩人對於宇宙人生,須入平其內,又須出乎其外。入乎其內,故能寫之,出乎其外,故能觀之。入平其內,故有生氣,出乎其外,故有高致。(《人間詞話》)

詩人固然是入世的(有人之形),但必須有出世的思想(無人之情),入世是爲了能寫,出世是爲了能消除自我,以觀照萬物。入世是爲了尋找充實生動的創作資料,出世是爲了提高作品的品質與內涵境界。能寫不能觀,能入世不能出世,在文學與藝術創作來說,都是有缺憾的。王國維又說:

詩人必有輕視外物之意,故能以奴僕命風月。又必須有重視外物之意,故能與花鳥共憂樂。

文學家、藝術家必須具備輕視外物的出世觀,才能駕馭宇宙間一切事物,使不能生存的人物,也讓他生存。但又必須重視外物的入世觀,才能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憤怒時讓風雲變色,傷心時使草木含悲。這種入世與出世,物與我兩忘的境界,是文學家、審美家所必備的條件。《文心雕龍神思篇》說:

登山則情滿於山,觀海則意溢於海,我才之多少,將與風雲而並驅矣。

“我才之多少,將與風雲而並驅矣”,是物我兩忘最佳的寫照。

三、情與理不分

就文學的內容方面說,文學是偏重感情的,但最好的文學作品,不單是充滿豐富的感情,更要蘊涵着高度的理智。司馬遷在《史記屈原列傳》說:

《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小雅》怨誹而不亂,若《離騷》者,兼而有之。

“樂”與“哀”,都屬於情感的抒發。“不淫”、“不傷”,則是理智的調和。“怨誹”是“情”,“不亂”則是“理”了。所以《詩經》、《楚辭》,流傳千百年而不衰,道理就在這裏,古今中外的文學名著,應該都兼具“情”與“理”兩個因素。“情”與“理”分開來說,是兩個概念,其實只是一個,那就是“情”與“理”的和諧。優美的作品,都能夠把“情”與“理”調和到渾然一體的境界。“情”與“理”渾然一體,無跡可尋,那就可稱爲文學名著了。

莊子主張“道通爲一”,老子說“同出而異名”,都是“情”與“理”共通一體的理論根據。司馬遷是一個著名的歷史文學家,他能分析出《詩經》、《楚辭》作品的優點,是“情”與“理”渾同一體的名著,然而還是就人生界來立論。莊子是就自然界來立論。因爲是人生界,他把“情”和“理”分兩個概念來表達。莊子則是把“情”與“理”共同昇華,到了無跡可尋的境界,不知道哪是情,哪是理。《德充符篇》有一段惠子討論情的問題:

惠予謂莊子曰:“人故無情乎?”莊子曰:“然。”惠子曰:“人而無情,何以謂之人?”莊子曰:“道與之貌,天與之形,惡得不謂之人。”惠子曰:“既謂之人,惡得無情?”莊子曰:“是非吾所謂情也,吾所謂無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惡內傷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

莊子是把“情”寄寓於自然的“理”中,不是世俗所謂“以好惡內傷其身”的“情”。那是天地之間的至情,至情則似無情,所以莊子認爲“人故無情”。惠子所說的情,是人生界的情,人生界的情,必有苦樂,因此莊子批評惠子只知道“逐萬物而不反,窮響以聲,形與影競走”。

在文學的作品中,所表達的情感,人生界的情,固然可貴,但與自然界之理共通的情,境界更高。人生的感情,常帶有主觀的色彩,王國維稱之爲“有我之境”,“淚眼問花花不語,亂紅飛過鞦韆去”、“可堪孤館閉舂寒,杜鵑聲裏斜陽暮”,“有我之境”也。“有我之境”,是以我觀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鳥悠悠下”,王國維稱爲“無我之境”。“無我之境”,是以物觀物,故不知何者爲我,何者爲物。王國維認爲寫入生界之情,未始不好,但不如與自然界之理化合的情爲高。所以說:

古人爲詞,寫有我之境爲多,然未始不能寫無我之境,此在豪傑之士能自樹立耳。

言外之意,寫有我之境固然好,還是以寫無我之境爲高。王國維曾批評周美成的詞說:“創調之纔多,創意之才少。”推測其意,就是說周美成寫人生界之情多,寫自然界之情少。因爲真正的美是普遍性的,不是特殊性的。特殊性的美,是以人生界的情去觀照萬物,在文學的作品說,雖亦可觀,但終沒有客觀的標準。當高興時,看花會對我微微而笑。當悲傷時,則“落紅點點,盡是離人淚”。這種人生界之情,王國維稱爲“像霧裏看花,終隔一層”。惟有以一己之情,與自然之理結合,去觀照萬物,所創作的作品,纔是普遍性的,王國維稱爲“不隔”。由此看來,莊子主張“情”與“理”的共通,不但是文學、藝術創作的理論根據,更是文學、藝術創作欣賞、批評的尺度與標準。

總而言之,莊子的審美觀,基本上是“道通爲一”,因爲“道通爲一”,所以認爲人生界的情,是美醜不分,所以老子說:“天下皆知美之爲美,斯惡矣。”(《道德經第二章》)莊子也說:“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決驟,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莊子齊物論》)這都是說明人生界之情,美醜難分,惟有與自然界的理結合的情,纔是正確的標準。然而宇宙不斷在變動,很不容易用一種尺度來衡量。所以莊子的審美觀,認爲美是直覺的,美是自然的,美是全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