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二南”之“南”

《詩經》三百零五篇,周南11篇,召南14篇。與其它國風相比二南篇什雖不多,但其詩歌中的巫儺色彩卻獨具特色。

《詩經》“二南”之“南”

一、“南”爲何難證

“南”字本身的多義性和不確定性造成人們對“南”有諸多的解釋。 “南”爲何難證?筆者認爲原因有二:評判標準的歷史侷限性與研究角度的片面性。

評判標準的歷史侷限性,這是形成南化說與南面說的原因。《毛詩序》:“風,風也,教也。風以動之,教以化之。”從中我們不難看出這個評判標準就是“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古代有君主坐北朝南的傳統,意思是南面而稱王,尊者之意。陸德明《音義》曰:《周南》,周者,代名,其地在《禹貢》雍州之域,岐山之陽,於漢屬扶風美陽縣;南者,言周之德化自岐陽而先被南方,故《序》雲“化自北而南也”。面對南方的蠻族,周王朝理所當然的將自己視爲正統,而南蠻是受教化的對象,所以把二“南”看做是對南方蠻族的教化成果便也可以理解了。

研究角度的片面性。從考據學上而言,南樂說、詩體說、樂器說是有據可證的。這種學術研究方法從漢代至清代,已經延續了兩千年。王國維先生根據甲骨文的釋讀成果,提出了古史研究的“二重證據法”。所謂“二重證據法”是指,除了紙質文獻之外,還有地下文獻的考證。這種訓詁考釋的方法反映在《詩經》二“南”的釋讀上便產生了南樂說、詩體說、樂器說。其中以南樂說和樂器說最爲典型。郭沫若先生在《甲骨文字研究・釋南》中提出:“本鍾鑄之象形,更變而爲鈴。……據此可知,卜辭之‘八南九南’或‘一羊一南’,實即八鈴九鈴或一羊一鈴。”這種通過訓詁考釋而得的結論,確實爲樂器說提供了有力的證據。但是南和鍾到底有什麼關係,郭沫若先生並沒有作出詳盡的解釋。面對以上問題,到底有沒有一種方法可以比較全面地闡釋問題的原因呢?葉舒憲先生主張的“三重證據法”便可以讓我們能更接近“南”的本來面目。

二、 “南”之面目

所謂“三重證據法”就是以“二重證據法”爲基礎,藉助人類學的研究視野,探索和闡釋問題的方法。筆者根據對“南”已有的解釋,藉助文化人類學的知識,對“南”的原始文化內涵進行闡釋。

“南”,環抱之義。

《說文解字》:“南,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這裏“任”是“南”的語源。《詩經・大雅・生民》:“是任是負,以歸肇祀。”鄭玄箋:“任,猶抱也。”孔穎達疏:“以任、負異文,負在背,故任爲抱。”《文選・江賦》:“……悲靈均之任石”,李善注:“重任石之何益”,又曰:“懷沙礫而自沉。”《史記》:“屈原作懷沙賦,懷石自投汨羅。”古語“任”就是懷抱,動詞。那麼“枝任”則應爲枝葉相互懷抱,亦可看成是懷抱之狀,足見其茂盛。而懷抱,有環抱之義,即有向中心拱捧朝向之義,這便也印證了聖賢文化中有君主坐北朝南的傳統,意思就是面南而稱王,尊者之意。

“南”與“鍾”的關係。

從南的甲骨文字字形上看,“南”呈環抱的鐘狀,或是鈴狀。所以,郭沫若先生在其《甲骨文字研究・釋南》中把南釋讀爲鍾。《詩經・小雅・鼓鍾》:“以雅以南,以鑰不僭。”以“以鑰”證明“以雅”、“以南”,雅、南當然也屬於樂器無疑。袁梅先生在其著作《詩經譯註・前言》中說到,“南是一種曲調,是由於歌唱之時,伴奏的是形狀像‘南’,而現在讀如鐘的那樣的樂器而得名,南是南方之樂,是一種唱的詩,其主要的得名原因只是由於南是一種樂器。”

筆者認爲“南”就是“鍾”,這是從“南”的表像意思而言。因爲“南”的字形酷似“鍾”狀,而通假爲“鍾”之義。又因“鍾”乃是荊楚之地巫儺儀禮使用的樂器,所以“南”便與巫儺祭祀有關。

《左傳・成公十三年》:“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就是說只有祭神和打仗纔是最重要的國家大事。而古代作戰自始至終都離不開祀神,因此國家大事無一不與祭祀有關。祭祀儀禮是巫儺文化的重要內容之一。巫儺祭祀的主持者多是巫師或巫官,如果是國家級的儺祭則多是由君主擔當。古代祭祀的對象很多,根據《春秋》經傳和《周禮》的記載,概括起來就是對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禮。而且祭祀儀禮程序非常講究。比如祭天儀式。周天子在祭天之前和羣臣要沐浴、更衣、獨居,即“齋戒”。《禮記・坊記》有“七日戒,三日齋”之說。齋戒後的'第二天,天子和羣臣清晨來到郊外,面向西方立於圜丘東南側,鼓樂隨之齊鳴,天子親自“以祀祀昊天上帝”(《周禮・春官・大宗伯》)。所以不論是國家級的祭祀,還是巫儺祭祀,鍾都是不可或缺的樂器

三、“南”與生殖崇拜的關係

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參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嫵媚思服。悠哉遊哉,輾轉反側。

參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參差荇菜,左右荇之。窈窕淑女,鐘鼓樂之。

――《詩經・周南・關雎》

結合前面對“南”與“鍾”的闡述,“參差荇菜,左右荇之。窈窕淑女,鐘鼓樂之”,則更說明了《關雎》其實是一個巫祀場面的求子巫歌。楚人崇巫而尚鍾,且巫儺祭祀不可無鍾,鍾是荊楚之地巫儺祭祀禮樂之象徵,故而“南”實則爲楚地“巫儺”之代稱。由此可見,周南、召南實際上是具有巫儺之風的荊楚巫歌。這種巫歌多是消災避難,求子祈福的巫舞歌謠,充滿了聲色娛神的原始野性的表現場面,所以“性”纔是二“南”真正所要表現的。“性”又是人類生殖繁衍的先決因素,孔子也說“食、色、性也。”而正因爲“南”確實與其它國風之內容不同,是荊楚之地特有的風格,並且又是人類萌蠻之始。所以筆者認爲,《詩經》的整理修訂者們便是從二“南”詩歌的原始性來將它們置於篇章之首的。

總而言之,周南、召南實是周代荊楚之地的巫儺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