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衣優美散文

記得曾有人說過,夏季是女人的季節。我也特別願意同意這樣的觀點。裙裾飄飛,無疑能讓女人生出了一份特有的嫵媚。而今,我卻覺得春夏秋冬都是女人的季節。因爲,女人對服飾天生就有一種特別的感情。

炫衣優美散文

“衣不如新”,新衣服隨便換,身邊的姐妹們是最願意去身體力行的。幾千元,連眼睛都不眨一下,且言談之間大有視“金錢如糞土”之意。我爲這氣場所震撼。腦子裏不由常回旋着“揮金如土”這個詞。

姐妹們頻繁換衣,讓我自然想起T臺走秀的模特兒,秀時裝、秀身材、秀時尚。她們不是模特兒,卻也懂得走秀:一回眸、一舉手、一投足,綻放無限的風采。我享受這樣的走秀,不做作,不居高臨下。她們所秀之服飾,我叫不上名的居多,按說我該爲自己的淺陋而汗顏,但我卻並沒有落伍者的自慚形穢。

隨着年事漸長,對服飾,我確乎少了當年的狂熱。曾幾何時,我會爲了一見傾心的`衣服而不惜做一次“月光族”。年輕時,我對所謂的名牌也知之甚少,再加上薪水微薄,當然不奢望追求名牌。而今,媒體的宣傳,朋友的灌輸,多多少少也知道了一些名牌。但我依舊不追求名牌。雖則算不上大富大貴,爲了撐門面,買一件幾千元的衣,還是可以做到的。“好馬配好鞍”,這個道理誰都懂得。有了幾千元的衣,鞋、皮包、手機、各色小配飾等等也得上檔次,否則是要貽笑大方的。假如一個蓬着頭、赤着腳的叫花子,身穿名貴的裘皮大衣,出現在你的視線裏。我想,你除了覺得此人滑稽可笑之外,無論如何,你也不會將他與高貴聯繫起來吧。

我是普通的工薪階層,就算是有心去撐一撐門面,也會因上檔次的各類配飾而止步。雖說顧客是上帝,當上帝沒有了購買能力的時候,店主對上帝是會施以白眼的。爲了那點尊嚴,我也只能退而遠之。

我是個十足的懶人,不喜歡打理衣物。櫃子裏掛了不少的衣服,以免燙的居多。有時間了,我喜歡賴牀,還要讀書看報爬格子,又哪裏肯爲了一件衣服付出太多的精力呢?

我做事又不小心,而且還願意看小孩子瘋逗打鬧。倘若因此弄壞了一件價格不菲的衣服,我會於心不安的。前年春節時,鄰家小孩玩得興起竟然扔鞭炮了,一穿皮草的朋友顧不上體面地大發雷霆之威,如此有失風度,不能不說是皮草惹的禍。我不穿皮草,自然不用如此狼狽。

兒子小時候很淘氣,總要爬高上低。他兩歲時,我也趕了一把時髦,給他買了一套水洗綢的衣服。沒想到,兒子第一次穿就掛破了褲子。看着那道長長的口子,我心疼的不得了,那可花了我半月的工資啊,看兒子一臉緊張,我沒有發火。我怎麼忍心爲了一件衣服去扼殺孩子的天性呢?況且,我不喜歡唯唯諾諾的男孩。所以,後來,我給兒子選擇的衣服都是耐磨的牛仔、滌卡、燈芯絨之類的面料。兒子從五六歲時就懂得了美,挑衣服很有主意,每一次我都遵從他的願望。兒子穿上自己挑的衣服,臉上的那個美呀真是沒法形容。

母親的理論是“鮮衣美食”,請不要因此誤會我的母親是貪圖享樂之人。母親經歷了幾次社會轉型,從一個富家大小姐蛻變成地地道道的農民,早已經懂得了什麼叫生活,窮家富路,當然是要盤算度日的。“衣食”對一個家庭而言,絕對是最重要的兩件事。但物質匱乏,無法兩全齊美。母親把“衣”放在了首位,她說吃得咋樣,人家看不見,穿衣就不一樣了。母親的話無疑是極有道理的,從古自今,國人多習慣以衣帽取人。耳濡目染,這種觀念在我腦海中生根發芽。

兒時,我們穿的衣服,多是母親手工縫製的。母親做的衣服,是能夠衝擊視覺效果的。爲了保證“鮮”衣,母親會在衣服的顏色、款式上花心思,幾個孩子的衣服很少用同一顏色、款式的。衣服做好之後,母親會在衣領、袖口處鑲邊,在前胸、荷包上縫上小圖案(動物、水果、花卉)。孩子們站在一起,很快就色彩繽紛起來。

我無須擔心因不懂縫紉而影響“鮮”衣,服裝有最爲廣闊的市場,只要你有心,就能淘到適合自己的衣服。生活最易讓人變得英雄氣短,爲了經濟實惠,我會選擇反季購物,買斷碼商品。耐心等上一段時間,少花錢,拿下那些讓人心儀的衣服。真正做到只買對的、不買貴的。我雖然不動手,卻也深得母親的真傳。穿衣遵循一條原則:簡約大方,但一定要有點小別致,哪怕只是一枚小胸針、一個小蝴蝶結、一條腰帶。

生活就是一個秀場,生活需要我們時時去炫。母親的時代已經遠去,可她對生活的那份熱情依舊讓我感動,她用自己的智慧去炫衣,去炫幾許時尚的元素。我們的時代,我該如何去炫一炫時代的風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