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完顏承暉傳》原文與翻譯

原文

承暉,字維明。好學,淹貫經史。章宗即位,遷近侍局使。孝懿皇后妹夫吾也藍,世宗時以罪斥去,乙夜,詔開宮城門召之。承暉不奉詔,明日奏曰:“吾也藍得罪先帝,不可召。”章宗曰:“善。”惠民司都監餘里痕都①遷織染署直長,承暉駁奏曰:“痕都以蔭得官,別無才能,前爲大陽渡稽察,才八月擢惠民司都監,已爲太優。依格兩除之後,當再入監差,今乃超授隨朝八品職任。況痕都乃平章鎰之甥,不能不涉物議。”上從承暉議。改知大興府事,豪民與人爭種稻水利,不直,厚賂元妃兄左宣徽使李仁惠。仁惠使人屬承暉右之,承暉即杖豪民而遣之,謂其人曰:“可以此報宣徽也。”山東盜賊起,承暉言:“捕盜不即獲,比奏報或遷官去官,請權行的決②。”及罷兵,盜賊渠魁稍就招降,猶往往潛匿泰山岩穴間。按察司請發數萬人刊除林木,則盜賊無所隱矣。承暉奏曰:“泰山五嶽之宗,故曰岱宗。王者受命,封禪告代,國家雖不行此事,而山亦不可赭也。天下之山亦多矣,豈可盡赭哉!”議遂寢。中都被圍,承暉出議和事,與皇太子留守中都。從容若平日,盡出財物,召家人,隨年勞多寡而分之,皆與從良書。舉家號泣,承暉神色泰然,方與安石③舉白引滿,謂之曰:“承暉於《五經》皆經師授,謹守而力行之,不爲虛文。”既被酒取筆與安石訣最後倒寫二字投筆嘆曰遽爾謬誤得非神志亂邪謂安石曰子行矣安石出門聞哭聲復還問之,則已仰藥薨矣。是日暮,中都不守。(節選自《金史·完顏承暉傳》)

[注]①餘里痕都:人名。②的決:終審判決。③安石:指師安石,當時任尚書省令使。

譯文

完顏承暉字維明,喜好學習,飽覽貫通經史。章宗繼位後,完顏承暉擔任近侍局使。孝懿皇后的妹夫吾也藍,在金世宗時因爲犯罪被驅逐離開朝廷,二更時分,章宗詔令打開皇宮大門召見吾也藍。完顏承暉沒有聽從詔令,第二天上奏說:“吾也藍在先帝時犯罪,您不能召見他。”章宗說:“好。”惠民司都監餘里痕都升任織染署直長,完顏承暉上奏反對說:“餘里痕都因爲父祖的功勞而擔任官職,本人並沒有其他才能,不久前擔任大陽渡稽察,剛剛八個月又被提拔爲惠民司都監,已經是過於優待了。依照規則,兩次擔任(新的)職務後,應該再次進入院務監擔任監差,現在卻越級授予隨朝八品官的職務。況且餘里痕都是平章政事徒單鎰的外甥,(再次提拔他)不能不引起衆人的非議。”皇上聽從了完顏承暉的建議。完顏承暉調任大興府事,當地的豪強與他人爭奪種植水稻的水源,卻不佔理,豪強用重金賄賂元妃的哥哥左宣徽使李仁惠。李仁惠派人囑託完顏承暉偏袒豪強,完顏承暉就對豪強施以杖刑並把他趕走,還對那個人說:“你可以將這個結果報告給宣徽使”。山東盜賊興起,完顏承暉說:“(如果)不能及時捉拿盜賊,等到奏報到朝廷時,(那些負有責任的官員)有的已經升遷,有的已經離職,請求(在官員還未離任時)按他們實際所負責任進行最終處分。”等到戰事停止,盜賊中的首領逐漸接受招安投降,(但)還有(一些盜賊)常常隱藏在泰山的巖洞之中。按察司請求徵調幾萬人砍伐泰山的樹木,那麼盜賊就沒有藏身的'處所了。完顏承暉上奏說:“泰山在五嶽中最受尊崇,因此被稱爲“岱宗”。君王接受天命,在這裏祭祀天地,稟告改朝換代,我國雖然不舉行這些典禮,但也不能讓泰山變得光禿禿的。天下的山有那麼多,難道可以讓它們全變成光禿禿的嗎?”這一建議於是作罷。中都被圍困,完顏承暉負責對外議和事宜,和皇太子一起留守中都。他神情像平時一樣從容鎮定,拿出家中的全部財物,將家中的婢僕召集起來,按照服役年限長短和功勞大小把財物分給他們,都給他們出具瞭解除家奴名籍、成爲自由民的文書。全部家僕嚎啕哭泣,而完顏承暉神情泰然自若,他和師安石一起舉起滿杯白酒,(並)對師安石說:“我完顏承暉對《五經》(的研習)都經過老師的傳授,我恭謹地遵守而且努力地踐行,沒有把它當成空洞的說教。”他在有了醉意後,拿起筆來(寫下文字)與師安石訣別,寫到最後寫倒了兩個字,他丟下筆嘆息說:“匆忙之間出現這樣的錯謬,莫非我的神志已經昏亂了嗎?”他對師安石說:“你走吧!”師安石剛出門,就聽到屋內傳來哭聲,又轉回去詢問,原來完顏承暉已經服藥自盡了。這天傍晚,中都失守。